377争夺三更(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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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镇南王夫妇敬过茶后,就轮到了府里的叔伯们。

萧奕把南宫玥引到了坐在镇南王下首的一个锦袍男子面前,笑着介绍道:“阿玥,这是三叔。”

萧澈也就三十左右,五官周正,留着短须,面容看来与镇南王有三四分相似,却少了几分镇南王刚硬之气。

萧奕和南宫玥拿起茶盅,一同奉上,喊了一声“三叔。”

萧澈迫不及待地接过了茶,给了两人一人一个红封。

“这是三婶。”

萧澈的夫人辛氏喝了茶,客气地赞了一句“世子和世子妃郎才女貌,天生一对”之类的套话,又赏了一个翠玉镯给南宫玥,不亲不疏,不冷不热。

此刻的正堂里也就这四人有资格受南宫玥的一杯茶,接下来就是与镇南王的侧妃姨娘们见礼了。

罗嬷嬷把两人先引到了镇南王侧妃卫氏的面前。

卫氏是镇南王侧妃,有着二品诰命,是上了玉牒的,按理她是长辈,南宫玥向她行个万福礼也不为过,可是卫氏自知身份,没敢在世子爷和世子妃面前摆谱,忙站前身来,侧身避过。

“妾身可当不起世子妃大礼。”卫氏面上带笑,温婉有礼,引来镇南王赞赏的目光。

跟着,卫氏给了南宫玥一个点翠凤钗做见面礼。

南宫玥含笑谢过。

立在小方氏身后的是镇南王的几个侍妾,其中育有子嗣的是金氏和秋氏,金氏本是大方氏身边的陪嫁丫鬟,在大方氏在世时就被抬为了姨娘,育有一女萧容萱,只比萧霏小三个月。看这月份,便知这金氏不简单。

秋氏则是镇南王书房里伺候了好些年的丫鬟,直到怀上了四姑娘萧容莹,才被小方氏正了身份,抬了姨娘。

而余下的几位则并无所出。

姨娘们是半个奴婢,自然受不得世子和世子妃的礼,全都乖顺地向萧奕和南宫玥福身行礼。

之后,就轮到小辈们了。

萧奕懒洋洋地看向了萧栾,淡淡道:“阿玥,这是我二弟。”

这一眼看得萧栾差点没跳起来,他一看到萧奕就想起当日被挂在城墙上的事,那漫天的血光仿佛又一次出现在了眼前,他甚至还能够嗅到那股浓重的血腥味……

萧栾不禁打了个冷颤,身子缩了缩,赶忙给南宫玥行了礼:“见过大嫂。”却是不敢正视她一眼。

几年不见,萧栾已经从一个男孩长成了一个瘦弱的少年,神色蔫蔫的,昏昏欲睡,好像下一刻就会闭眼睡去似的。这个萧栾,该怎么说呢,模样有几分像镇南王,但是性子却既不像父亦不像母,更不像萧奕……

小方氏只一心想着要压过萧奕,却疏忽了她一双儿女,是不是就叫因小失大呢?

南宫玥心中叹息,按着礼数送了萧栾一套文房四宝,连着二房的三少爷和三房的四少爷也是送了一式一样的文房四宝。

接着就是镇南王府的六位姑娘了,除了大房的嫡女萧霏,和二房的嫡女三姑娘萧霓以外,还有大房的庶女,二姑娘萧容萱,四姑娘萧容莹和五姑娘萧容玉,以及三房的六姑娘萧容茜。

南宫玥给了萧霏和萧霓一人一个羊脂玉手镯,不偏不倚。

萧容萱、萧容莹和萧容茜则是每人一条红玉金手链。卫氏的女儿萧容玉和三房的萧容茜都才不过两三岁,南宫玥便送了长命锁,但萧容玉的那个要重了几分。

如此这般,终于认完了亲,萧奕迫不及待地说道:“父王,儿子和世子妃这一路也着实累了,想来父王也没有为我们准备接风宴,那儿子就带着世子妃告退下去歇息了。”

镇南王板着一张脸,淡淡地点了点头。

镇南王还打着要给萧奕下马威的主意呢,哪能为他准备什么接风宴啊!这岂不是让他更加嚣张了?

“阿奕。”这时,小方氏开口了,一脸慈爱地说道,“你既然已成了亲,外院的宁夏居也不便住了,母亲想着你们暂时就先住到汀兰居吧。世子妃是从北方来的,南疆天气炎热,怕是不适应,汀兰居临水,最为适合了。”她说着看向镇南王,“王爷觉得如何?”

镇南王赞同地点点头,说道:“还是你考虑的周到,阿奕……”

“父王。”萧奕似笑非笑地打断了他的话说道,“父王恐怕忘了,祖父定下的规矩,待世子成年后便要搬到碧霄堂,独理事务。”

镇南王皱了皱眉。

南宫玥倒是听萧奕提过碧霄堂,据说,这是老镇南王当年亲手规划的。

碧霄堂有一道自己的东仪门,正对着东街门,等于是在王府中又自成一府。

仪门为礼仪之门,乃是正门后的第二道正门,是迎送宾客的地方。

由此可见,老镇南王确实是用心良苦,特意如此设计王府,应该是希望世子可以相对独立地管理自己的碧霄堂,为以后继承王位打下基础。

小方氏自然不会愿意萧奕自立门户,这意味着,她的儿子将会离世子之位越来越远。

她又如何会放他们去住碧霄堂呢?

果然,就听小方氏急忙说道:“阿奕,不是母亲不让你住碧霄堂,实在是碧霄堂空置已久,你们这次回来的实在匆忙,都还没来得及好生修缮一番。你带着世子妃好不容易才回了南疆,岂能让你住那种地方。”说着,还一脸委屈的看着镇南王,就好像自己的一片好意遭到了辜负。

“父王。”萧奕还没等镇南王开口,便笑着拱了拱手说道,“碧霄堂可是您当年所居之地。子尚不嫌母丑,儿子又岂会嫌弃您住过的地方呢?等儿子住进去再后慢慢修缮也不迟,只委屈了儿子的世子妃。但正所谓嫁鸡随鸡,碧霄堂再破落,世子妃也只能随儿子一同住进去了。总不能让皇上赐下一座郡主府,儿子住进郡主府里当宜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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