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2 / 2)
在我之前的世界观里,这些大象也就如家畜一般,跟牛羊差不多的个头。但走近之后才发现,这些野象的个头,实在太大了,我甚至都不敢多去靠近一步。
见到这些大个头,我们敬畏心起,不敢再靠过去与它们争抢溪水,只得饶进林子里,继续赶路。
旗娃建议说,咱们要不要杀死一头大象,然后宰一块肉装进包里,留着以后吃。
刘思革则说,你这是异想天开,你抬头仔细看清楚了,那些大家伙的皮该有多厚,冲锋枪的圆头子弹,都不一定打得穿。到时候把它们惹毛了,我们都要被那长牙顶穿肚子,还会被那柱子一般的大脚,踩成肉泥。
“谁吃谁,这说不准呢!即便是报着冲锋枪,也要在林子里夹着尾巴走!”刘思革告诫旗娃说。
旗娃则不以为然的一声冷笑,但也没再和刘思革继续辩驳。
看着那些高大无比的、正在溪水里甩着长鼻的大象们,我认同刘思革的观点。无他,那仅是一种很本能的敬畏之心。人类虽然看似主宰了地球,甚至有能力毁灭掉地球上大部分的生命,但在这些人迹罕至的原始丛林里,还是多一点敬畏好。
我的意思很简单,一杆冲锋枪,是不能在丛林里头称王称霸的。
走过野象群,我们继续沿着溪流而下。刚才这场虚惊,倒是让我神经触动,集中起了注意力,不再如之前那样散漫。
走完溪流,踩上山坳口子,面前仍然是连绵不绝的大山绿林。太阳公公缓慢的在空中移动着,此时又悄然升至了头顶正上方。炙热难耐的丛林里,若不是有树冠替我们“过滤”阳光,恐怕要将六人烤焦在地面。
山坳口一过,我们到了一片平整的山麓地带。这里是大片大片的竹林,黄班长令我们在竹林下休整,并食午饭。竹林里绿油油一片,本该是凉意满满,谁知道这里昏热难耐,连一阵热风也不肯刮来。
这实在让人提不起胃口,我便和刘思革一起,担任了第一班岗位。
两人走了个十来米远,爬上一块朝天而冲的岩石上坐下。袒露的岩石边上,是竹林区里几颗直直的、孤零零的杉树。杉树很高,几颗树影重叠,刚好替我俩挡住了阳光。两人坐在石板上,各盯一方。
刘思革好像对刚才的野象群很感兴趣,他一会儿站了起来,撑着直直的杉树,望回山坳口的方向,找寻野象。
我则背对着他,望着身下的低矮坡头。那坡头比我现在的高度要低个十几米,由一道长长的山脊线和我脚下的土地相连。那上边儿荫蔽一片,看起来非常寒碜。也许是常年背于阳光照射的方向,所以上面就稀稀拉拉分着几十株矮树。
我还在抬头分析着太阳是如何在天上划着轨迹,才没均匀的将营养分摊到这坡头上时,眼下的坡头忽然一阵异动——稀矮的树林,晃了一下。
我离那坡头的直线距离不过三四十米,尽管两地间有高度落差,但在远距离之外,这十来米的落差也可以忽略不计了。抬头之中,这一晃动被的我余光所捕捉,看得非常真切。我赶紧停止分析,目光注向那异动的矮树。
由于之前被林里的野生动物搞出了两次虚惊,所以这一次,我倒没那么紧张,倒是期盼着那里跳出一头狮子老虎,或是什么奇珍异兽来。
事后想来,这就有些像那则家喻户晓的故事——《狼来了》。野生动物们连续让队伍闹出两场虚惊,虚惊的同时,也让我放松了对丛林的警惕。所以当真的“狼”出现时,我自然是手忙脚乱,惊慌失措。
因为坡头那边,没有跳出野生动物,在我清晰的视野里,在炽热的阳光下,那颗矮树的树荫里,竟他娘的移了一个人影儿出来!
人影儿挂着一身绿衣服,使其在山头上有些不易分辨。但容易分辨的,是那人影儿上的帽子轮廓。
看清轮廓的那一刹那,我的双手随即一颤——因为那轮廓不是别的,正是越南士兵的头盔!同时我也反应过来,那身绿衣服是军装!
再仔细一瞧,那坡上的稀疏树荫下,还跟上了一大队人影儿。它们悄然行进在树荫之下,没发出半点儿声响。
命运,在那个时刻发生了碰撞。
在那串行进的队伍中间,此时刚好有一名士兵抬头看坡,也就是我身下的这座小山头。这一抬不要紧,那双头盔下的疲劳眼神,正好和我那绿丛之中的惊诧目光相接。
两人一上一下,同时盯着几十米外的人影子,愣住了脸。那是一个颇为戏剧化的场面。
山林间的时间,如凝固一般,消逝了一秒钟左右。接着,那个与我对视的士兵,突然叽里呱啦一阵猛叫,随即他就抬起了手里的黄木步枪。这时我也反应了回来,见枪口相对,便立即倒下身子。
倒身的同时,我对身后的刘思革吼了一句:“趴下!”
但这时候已经晚了,耳边的风飕刮几下,我明白那是子弹飞了过来。果不其然,飕声刚还过耳,身下的那头小山坡,就传来几声“哒哒哒”的惊炸枪响。
趴下身子的同时,我看到,刘思革靠在杉树上的身子一晃,接着如中了猛拳一般,歪倒下地。
正文 第四十八章 :武装越野
刘思革中招了。
这是见他倒地后,我脑袋里的第一个想法。
又是几颗子弹从头顶飞嗖过去,有几颗子弹打在了杉树的树干上,溅起木屑。倒下身子之后,我一个滚身,顺势滑下了石壁,然后趴在地上,往刘思革找去。
“我日你个奶!”我听到刘思革痛苦的骂了一句。
循着声音,我狂动身子,匍匐前进,绕到石头背后,找见了倒在地的刘思革。
他脸上挤着痛苦的表情,正吃力的撑着手肘,想从地上爬起来。我看到,一朵鲜红的血晕,在他的肩头浸染开来。突如其来的情况,让肾上腺素过多的往我体内分泌——见到那朵血晕,我竟开始打起抖。
而刘思革,侧头看见肩头上的血晕后,惶恐与惊慌一齐夹杂进他的眼神里。
好在这个位置有石头做掩护,能避开了坡下的视野。坡头那面一阵急叫,想必是正往这面追过来。我迅速抽出匕首,将小臂处的迷彩服撕割而下,捆在刘思革的肩头,想简单的止住涌流的鲜血。
枪声已经停止,我微微站起身,趴着石头由草隙往下一望,发现那一大队越军士兵,已经有几个跑上了山脊线。
他们叽里呱啦,犹如百米冲刺的田径运动员,也像是吹响了冲锋号的敢死队员,疯狂的朝我这里跑来。恐怕过不了一分钟,那队越军士兵就能跑到我现在所在的位置!
身子不住颤抖的我,立即回过身,扶起了侧躺在地的刘思革。飞过来的子弹应该是步枪子弹,子弹由后肩射入,从前肩穿出。穿透力极强的步枪子弹,不仅在他身体里飞了个对穿,还在肩头的正部、锁骨部位附近带出了一个大血洞。
血肉模糊成一片,血水不住的从迷彩服的破洞里渗出,让人心慌。
扶起刘思革之后,我检查了他的其他部位。幸好,除了肩头的伤口外,其他部位没有伤口出现。
“跑!”我一手拽着他,一手捡起他掉落的冲锋枪。手上甩着两支冲锋枪,我死命的往竹林营地的方向疾跑。
那一刻,记忆开始重叠起来。这种紧急情况所带来的头脑空白,让我仿佛回到了战火纷飞、血光漫天的越南战场。
事实上,脚下的土地,还是越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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