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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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雅话一出口,自己都吃了一惊,耸耸肩:“也好,以后闷了想骂人了,就骂你,还好,你不会跟我犟嘴,更不会惹我生气。”

她自言自语着上了马车,心里又是一酸:“你曾经骂我,说我把你当狗养,想丢就丢,说不要就不要了。阿九,今天我又丢下你一个人,却带走了泡泡,你不会更伤心吧?”

抹把眼睛,调转车头,径直向着南方而去。

泡泡很馋嘴,诺雅用了不到一斤酱牛肉就教会了它赶车,它有的时候威风凛凛地坐在车前,有的时候跟着马车一路小跑,若是马趁着诺雅睡觉的时候偷懒,泡泡就跑过去,吓得它慌里慌张一溜小跑。

这样的旅程对于泡泡而言很惬意,它可以撒了欢地跑,追逐草地上的蜻蜓和蝴蝶,休息的时候,还有烤得香喷喷的野鸡或者兔子。

诺雅慵懒地靠在车壁上,大多数时候都是在暗中修复自己体内的亏损,努力回想一些对敌的招数与计谋。虽然,她解毒以后,功力得到了恢复,但是脑中的淤血并非一两日就可以清除,她仍旧记不起曾经的事情。那些出其不意的武功招数可以信手拈来,但是刻意去回忆的时候,却被它顽皮地一次次溜走,捉不到,看不清。

她赶路并不快,甚至是走走停停,并非是她不心急,而是,她需要时间让自己尽量达到最巅峰的时刻。

而且,她想不起杀手阁具体位置所在,更不知道天煞如今在哪里。她现在可以说是漫无目的,心里只有两个去处,杏林和一线天。

若是运气好的话,天煞可能会在杏林留下自己去哪里的线索,若是没有那么幸运,自己只能去一线天自投罗网了。

还有另外一种不幸,也有可能是幸运,就是等待着杀手阁的杀手亲自找上自己,执行阁主的命令,像一只收割生命的镰刀一样,不由分说地向着自己挥过来,不择手段,或者是同归于尽。

而幸与不幸之间的区别,就是自己遇到的杀手实力如何。

若是普通杀手,诺雅或许可以循着他找到关于天煞的线索,若是与自己功夫旗鼓相当的顶级杀手,或者是被群起而攻之,那就是不幸了。

所以,她不急着赶路,她着急的,是自己内功修为的提升。

☆、第四十章 邯郸慕容

诺雅为了行路方便,稍微改变了自己的容貌,女扮男装。对于一个专业的杀手而言,这样做是于事无补的,因为,只要有泡泡的存在,她莫说是画了妆,就算是化成灰,都会被辨认出来。不过也正是因为泡泡的机警,令诺雅不用时刻提心吊胆,对于警戒的任务,泡泡向来做得很好。

正是不冷不热的好天气,车厢里其实已经有些闷了。诺雅不运功的时候,会把车顶的油蓬卷起来,她躺在车厢里,看蔚蓝的天,漂浮的白云,想百里九,这是她最享受做的事情,虽然一想起他,会不由自主地心疼,会心痛。

她经常也会反思,后悔自己曾经会说出那些狠绝的,伤人的话来。可是再想想,还是无可奈何。

当自己的性命和楚卿尘的性命摆在他的面前,他如何抉择?诺雅不敢想,无论哪一样选择,她都不喜欢,尤其是不喜欢百里九会像自己当初在生与死之间辗转反侧,难以抉择一样,两厢为难。

所以,她林诺雅自始至终也只能是这样的冷血,一次次伤了百里九,也伤了自己,最终成全了楚卿尘。

若是说,楚卿尘以前对于自己的帮助,还有几分亏欠的话,如今,她已经全都还清了,她付出并牺牲了自己活在这个世界上唯一属于自己的东西:感情还有自己的生命。

她此时心里是坦荡的,还了亏欠楚卿尘的情,明白了百里九对自己的情。

邯郸,古赵国时期的都城,是诺雅一路向南的必经之路,从这里起,山逐渐多了起来。

这是一座拥有悠久的历史文化气息的古城,掩映在太行山脉的青山绿水间,古朴而厚重。

诺雅到邯郸城补充干粮,出了邯郸城她要改走一段山路,两天之内可能都不会有城镇。

泡泡如今已经长得高大威猛,而且它天生就是一副凶神恶煞的面相,一进城镇,诺雅就不得不将它藏起来,以免吓坏了街道上的百姓。吃饭的时候,她也只能在路边找了一个茶摊,将泡泡喝止在车上,用油纸包了肉包子给它。

诺雅伸展伸展腿脚,感觉有功夫就是好,如今就算是赶一天路,都不会太辛苦,像以往那般浑身都散了架。她坐下来要了一笼包子,一碗米粥,一壶茶,吃得津津有味。

老板是一位五十开外的老者,热情而健谈,此时虽然是饭时,但是没有多少食客,他见诺雅吃得香甜,心里得意,坐在一旁侃侃而谈。

诺雅是一身赶脚儿的青年男子打扮,他一口一个大兄弟,叫得极随和。

“大兄弟尝着我这包子味道怎样?”

诺雅赶了半天路,早就饥肠辘辘,一顿狼吞虎咽,好不容易才咽下嘴里的包子,用手背抹抹油花花的嘴,点头道:“正是我喜欢的做法,暂且不说其他的,这饺子馅在调制的时候少加了一点熬制的鸡油,而且不是寻常的花椒煮水调水馅儿,而是将花椒炒香碾成细粉加到肉馅里。我最喜欢这种口味。”

老板呵呵一笑:“没成想小兄弟倒是个会吃的。我这肉馅的调法是当初得了薛师傅的点拨,就靠着这门手艺养家糊口二三十年了。”

诺雅看看四周冷清的摊位,犹豫道:“你这包子这样好吃,为何食客看起来并不是太多?”

老板满不在乎地挥挥手:“不是我吹牛,平日里这个时候,你过来吃饭,那要端着茶壶蹲到墙根下吃去,哪里还有空座?我老婆孩子还有儿媳都在这里跟着忙乎。今天是特殊情况。”

诺雅应了一声,并不好奇。

老板自顾道:“今天是我们邯郸城一年一度的玉鼎节,食客们全都蜂拥着去那里了,你若是有时间的话,也可以去看看,煎血肠,油焖子,卤煮鸡,还有抻面皮子各种美食汇聚。尤其我们邯郸大名府的芝麻焦烧饼香得掉渣儿,最适合你们赶脚的人带了做干粮。天凉的时候放上个把月都不会坏,不像我这包子,三伏天里半天不到就馊了。”

诺雅贪嘴,多少有些心动,但是依旧摇头道:“算了,急着赶路呢,否则一定过去见识一番,我也算是半个厨子。”

老板一听这话,满脸惋惜:“哎呀,那你可说啥都要过去看看,今年玉鼎节我们邯郸城大名鼎鼎的怪厨薛师傅出山,可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若是有幸得到薛师傅指点,一招鲜,吃遍天,可以说是受用一生啊。”

诺雅丝毫不以为意:“被你夸得这样神乎其神的,难不成比那宫里的御厨还厉害?”

“御厨算个啥?”老板不屑地撇撇嘴:“当年皇上微服私访,从邯郸城过,专程慕名前往用百两黄金换了薛师傅一桌席面,吃上了瘾。宫里太后百里加急五六次催促他回宫,都愣是五天没有出了邯郸城。后来朝廷兴师动众,十几位朝廷大员亲自前来迎驾,聘请薛师傅前往京城御膳房任御厨总管,三顾茅庐,薛师傅都没有答应。皇上无可奈何之下,赏赐薛师傅一把御扇,取‘御膳’谐音,悻悻地回了京。你说,是咱薛师傅厉害,还是御厨的手艺高超?”

没想到皇上竟然还有这样任性贪嘴的时候,诺雅感到好笑。

“御厨大多也只是个名头,其实他们的手艺委实不怎么样。”诺雅咽下最后一口包子,喝了一口茶水:“还相当的难吃,没滋没味的。”

老板顿时爽朗大笑:“大兄弟说这话,好像你吃过御膳似的。”

诺雅并不争辩,只微微一笑:“这位薛师傅脾气倒是古怪,皇上的面子都可以不给。”

老板站起身,又给诺雅沏了一壶茶:“这天热赶路,水一定要喝足了,喝得透透的,浑身冒汗是最好。”

诺雅谢过了,一口一口地抿,果真浑身通透。

“那薛师傅人很好,尤其是对我们这些穷苦百姓,可就是脾气怪,生人勿进,不喜跟人交往。他这脾性果真不适合去那勾心斗角的皇宫里头。”

“但凡手里有个金刚钻的人脾气都大,一个是被人夸出来的自负,还有一个是被徒弟捧出来的脾气。”诺雅随口接道。

老板自己也捧了个锃亮的小茶壶喝茶,一口一口地吸溜:“这薛师傅的手艺可是可惜了了,怕是要失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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