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4章(1 / 2)
她有些生气,对段父大声道:“爹,你这是干啥,给小雨买啥房啊……”
“去,去。”段父大声呵斥段菁云:“你一个女子,哪有你说话的地儿,赶紧给老子滚屋里去。”
这话说的真是可笑,叫沈志国都不知道该哭还是该笑。
段菁云是女人不假,可是,现在段菁云却是一家的顶梁柱,段家靠着段菁云赚钱才能生活,以后,段菁云还要给二老养老,还要养傻弟弟,可以说,段菁云就是段家的衣食父母。
可偏偏段父就认为段菁云是个女人,不说她为这个家做了多少贡献,只是认为她连开口讲话的权利都没有。
这种思想真是……
段父这是把段菁云当牲口养,根本不把她当人。
沈志国都替段菁云感觉到悲哀。
他看了段父一眼:“伯父,你这种思想可不对,女人也是人,难道连说句话都不行吗,而且,我们商量的是我和菁云的婚事,她有权利发表意见。”
段父不敢惹沈志国,这才没好气的看了段菁云一眼:“行了,你坐下听听,不过可不许胡说啊。”
段菁云有点委屈,不过还是坐了下来:“爹,你给小雨在市里买房干啥?小雨能去市里?有那闲钱,还不如把家里的房子翻修一下呢。”
段父又拿了一根烟出来点头,一边抽烟一边道:“实话跟你们说吧,这是小雨媳妇要求的。”
“什么?”段菁云更惊:“小雨啥时候娶媳妇了?”
段父笑了笑:“这不正说着吗,现在城里人都知道咱家条件好,知道你说了个好女婿,县城里有家人家就看中咱们家小雨了,人家的姑娘长的可俊了,还是师范生,毕业之后就在县城当老师,地地道道的文化人。”
沈志国听的直皱眉:“伯父,既然人家条件那么好,姑娘有文化长的也好,怎么就挑中小雨了?”
他肚子里还有话没说,不过却不能说。
沈志国其实就在想,就段菁雨长的那个样子,再加上脑子也不清楚,还有段家又是农村的,县城里的姑娘怎么会看上段家?
段父得意的笑了:“那家还有个儿子,他家儿子正经大学毕业生,可出息了,毕业之后就分到市里,在市里相中了一个姑娘,姑娘家条件好的紧,原先看不上县城出来的,可后头看那家的儿子长的好又有能耐,就同意了姑娘和他的亲事,只是人家有个条件,就是必须得在市里买房,还得买三居室的,不然人家姑娘不嫁,他家的儿子就相中了那个姑娘,除了那个姑娘啥样的都不娶,可他家也没钱买房啊,可把老两口给愁坏了,后头知道咱家的事情,就托人来说,如果我们给他家的儿子在市里买一套三居室,就把姑娘嫁给小雨。”
段父的话说完,段菁云和沈志国脸色都变的很差。
敢情,这又是一户重男轻女的人家啊,为了给儿子买房,竟然忍心叫女儿嫁给一个傻子。
“伯父,你们这……”沈志国都不知道要怎么说才好了:“你们这是助长不正之风。”
“啥不正之风?”段父的脸一下子就拉了下来:“俺就知道俺儿能娶上媳妇,还能娶上个有文化的媳妇,别的俺可不管。”
沈志国感觉又无奈又悲哀。
段父看他不说话,更加生气:“你老说相中了俺闺女,嘴里说的好听,现在叫你买套房就跟要了你的命似的,你还真能哄人呢,你家开了大厂子,还开着大公司,那么大的产业咋那么抠,一点血都不肯出?志国,不是我说你,你也太实诚了,你们可是哥仨啊,你现在不花老子娘的钱,将来你俩哥哥可是使着劲的花呢,你可别到时候后悔。”
沈志国这心里更不是个滋味。
他是绝对没有啃老的想法。
而且他也知道沈卫国和沈建国也没有那种想法,更加不会因为钱财上头闹的兄弟不和。
可段父话里话外的意思竟然是沈家有钱,还有三个儿子,为了自己多沾点光,就叫沈志国使劲的往段菁云娘家扒拉钱,这样才不吃亏。
这种奇葩的想法真是够了。
“伯父,好男不吃分这饭,好女不穿嫁时衣……”
沈志国的话没说完,段父就更不乐意了:“你也别跟俺讲那些大道理,你这是读书读傻了的,等以后你就知道俺是为你好了。”
沈志国就不明白了,叫他拿着家里的钱给一个八杆子打不着的人在市城买房这就是为自己好了?
第783章 争吵
“爹。”
段菁云看沈志国挺生气的,就赶紧劝段父:“你这么说也不对,你说的那家和咱家也没什么关系,他家的姑娘和小雨都还没成呢,凭什么叫咱们给买房子,他家姑娘要真是嫁给小雨,那房子咱们买就买,可现在……”
沈志国听了这话心里一惊,看了段菁云一眼之后,觉得背心都有些发冷。
段菁云这样一个名牌大学毕业,又是出国留了学的人,竟然和段父的思想差不了多少,他们竟然都想用房子给一个傻子换媳妇?
那么,是不是在段菁云心里,她的兄弟比自己还要重要?
沈志国不由的想到一件事情。
这还是他早先听沈临仙提过的呢。
好像还是在京城发生的,就是一个女人生了三个女儿也没生出儿子来,生最小的女儿时难产伤了身体,以后就不能再生了,她就很遗憾,其实这个女人的丈夫没有什么重男轻女的思想,对三个女儿都很疼爱,也没有怨过她一点。
可这个女人自己心里过不去,她疯狂的想要一个儿子,也不知道怎么就钻了牛角尖,把她兄弟家的儿子看的比自己的亲生女儿还要重,家里有了钱就给侄子买吃的穿的,当年困难时期,她竟然把家里的吃的都给了侄子,差一点把小女儿给饿死。
后来她丈夫知道了这件事情,差点和她离婚。
这也是那个特殊时期,基本上没有人离婚的,她死啊活的,她丈夫后头还是没有离成,不过,夫妻感情一下子就淡了,她和三个女儿也基本没了什么感情。
那个女人的丈夫是个精明的,看她老补贴娘家侄子,就干脆掌握起了家里的财政大权,硬逼着她把工资上交,每个月给她多少零用钱,否则就跟她离婚。
女人不想离婚,只好委屈的把自己的工资交给丈夫,她丈夫不敢有一丝松懈,一直把持财务,才没有叫这个女人把一家子给饿死。
后头她的女儿大了,她丈夫就叫女儿掌握家里的财政大权。
听沈临仙的说法,那个女人生的三个女儿和她都不亲,嫁了人之后只照顾父亲,根本不怎么理会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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