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 岁月静好大结局(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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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螺蛳味道鲜美,其实一般人家的眼里,它的滋味不比那些猪肉羊肉差,你刚才没尝尝看,实在可惜。”她又说,却被龙厉阻止了。

“这么晚了,随便吃点得了,别费劲了。”

“三郎,以前你还给我剥虾仁,挖蟹肉呢,今天,我做的这点又算得了什么?”她笑着,语气轻描淡写,唯独他听了,心里暖暖的,宛若被春风吹过,竟然有些飘飘然。

他对秦长安好,是因为她是自己唯一的女人,他可没求什么回报,不过,秦长安点滴记在心里,他听了自然高兴。

两人一道坐下来,很有耐心地挑起了螺蛳,挑好了,秦长安直接用螺蛳肉,做了一碗喷香的炒面。

“吃吧。”秦长安端到他的面前。

龙厉自然盛情难却,哪怕肚子有点饿,但吃相还是文雅从容,不过这次,他却是吃的一干二净。

“味道的确很好。”这下子,他也不必再端着,薄唇上扬,眼底涌动着真实的笑意。

“孩子们说的玩笑话,你总没放在心里吧。”

“朕当然忘了,当朕是三岁小孩吗?”他有这么好哄吗?

“皇上当然不是小孩子,你可比小孩子更难哄。”她笑着,从背后抱住他,亲昵地将面颊贴在他的肩膀上。“饭桌上我的确有点想看你的笑话,谁知道你真如我所愿,算了,你吃了我的炒面,就不能小心眼了。”

龙厉冷哼一声,但是心里着实温暖餍足,或许是因为吃了一碗炒面的关系,那里头的螺蛳肉固然不是什么山珍海味,却是她一颗颗挑出来的,在他眼里,心意更加重要。

她粲然一笑,双目犹如莹莹美玉。“明天我们也出去转转,不如我们去钓鱼吧,孩子们有孩子们的玩法,我们有我们的乐趣。”

他下颚一点,算是回应。

秦长安搂住他的脖子,往他面颊上亲了一口,却低低地笑了。“记得明早起来,我先给你刮胡子。”

这女人!还不是为了她独特的审美,他这么多年都没蓄胡子吗!她说不喜欢他留了胡子,吻上去扎人的感觉,他居然就这么从了她,果然……他真是没救了。

顿了顿,龙厉才从薄唇挤出一句。“朕等着。”

……

在石门镇的日子,过的很快,秦长安三天两头去看蒋思荷,当然,私底下还不忘给瑞儿施针,跟龙羽一样大的瑞儿已经十岁,服药跟药浴双管齐下,靠针灸辅佐。

而几个年纪相仿的孩子们,固然不知道他们都是龙家子孙,不过每天都玩在一块儿,知道瑞儿的眼睛不好,在家休息的时候,孩子们不忘给瑞儿带来小礼物。

龙羽送的是两条小鲫鱼,他们在小溪里抓到的;龙潜送的是自己扎的一只竹蜻蜓;龙琬拿来的是一盒宫里带出来的山药糕,有了他们的陪伴,瑞儿的脸上常常挂着笑容。

秦长安本以为还要个一两年才能有成效,殊不知,某一个清晨,蒋思荷匆匆忙忙地来敲门,说瑞儿的眼前好像有点亮光了。

她自然是穿上衣裳就走,见到瑞儿之后,惊喜之余,她留下了药方子和针灸的方法,告诉蒋思荷,在医学院有个出色的学生,名叫徐林,以针灸见长。将来她无法常常来石门镇,会让人把他带过来,让徐林守着瑞儿,通过书信,得知瑞儿的近况。

蒋思荷当然十分理解,激动地握住她的手,嗓音轻轻颤抖。“十年了……只为了有这一天,长安,终于被我等到了……你给我找的人,我自然万分信任,谢谢。多谢你,跟我一样,从未放弃。”

“明天我就要走了,孩子们很不舍得瑞儿,不过,瑞儿在这里养病,对他有好处。这里很单纯,有山有水,民风淳朴,我相信,至多三年时间,他的眼力应该可以恢复到常人一半的程度,不过,看东西还是模糊的。”秦长安笑着叹了口气。

“就算是这样,我也知足了。”蒋思荷静静地说。

“皇上跟你家那位,还是没见面吗?”

她常常跟蒋思荷见面,就算巧遇,也跟龙奕遇到了几次,因为体内蛊虫备受重创,反而压抑了蛊毒发作,龙奕的气色好了很多,身子也不再清瘦。只是,当年那个幽默风趣的宁王,却在她脑海里愈发模糊了。

“男人之间的事,就靠他们自己想通了,其实不见也好,这世上总是有些缺憾。”蒋思荷说的通透,顿了顿,才想起有一天龙奕回来,表情似乎有些不自在,后来才一句带过,说看到龙厉在钓鱼,至于两人有没有说上话,龙奕并未多谈。

“你们呀,一个青莲居士,一个明镜先生,真是天生一对。”

“你听到名字,就猜出来是我们了吗?”

“是啊,你名字里有个荷字,我又听说这个人是个女先生,当下就怀疑是你了。不过,那位叫明镜先生,可是出自那首诗?”

“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佛性常清净,何处有尘埃!心有菩提树,身为明镜台。明镜本清净,何处染尘埃!……”蒋思荷不疾不徐地念叨,两个女人对视一眼,心中已有默契。

是了,大家彼此都不再年轻张扬,风风雨雨都走过来了,是该放下那些多余的介怀了。

就在秦长安要走的时候,蒋思荷拉着醒来的瑞儿非要给秦长安下跪磕头,秦长安手足无措,神色微变。

“你这是做什么?”

“长安,你若是把我当成挚友,当成知己,你一定受得起。”蒋思荷坚决地跟瑞儿给秦长安磕了三个头,她眼眶发红,知道秦长安走后,两人几年才能见一次面,或许更长的时间,只是她没有任何理由多做挽留和邀请,毕竟,秦长安是一国之后,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人生,都有自己的路要走。

这三个磕头,是她表达这么多年来,对秦长安所有的感激。

“多谢婶婶。”瑞儿的眼前依旧朦朦胧胧的,微微透过来一点光亮,无法看清面前的女人是何等的长相,但他心目中的婶婶,是一个极为美丽又人善的女人。

如果没有婶婶,他知道,他一辈子都无法丢开手里的那根拐杖,其实,随着他长大,他对外面这个世界的渴望,越来越大。

即便,能拥有一半的光明,他也会格外珍惜。

……

半年后。

“头还疼吗?”龙厉从船舱里走出来,一手覆盖在秦长安的额头上,关切地问道。

“好多了,想来是习惯了。”

她笑着看他,目光从他的身体上透过,落在远处那蔚蓝色的海面上……

这是真的。

龙厉跟她兑现了十年之约,而他们,也的确把十一岁大的儿子丢在京城处理国事,他们则逍遥地上了一艘大船,在最东边的威海上。

这,是他们上船的第二天,昨日她有点晕船,毕竟从未上过这样的大船,谁知道睡了一整晚起来,水天一色,那毫无杂质的蓝色,让她看的无法不叹服。

“真该把羽儿也带过来的,大海这么美,这么雄浑壮阔,是他这么多年的心愿——”她又是惊叹,又是内疚。

“他还小,以后有的是机会。可是你我,再耽搁下去,难道要等白发苍苍的时候才来出海?”龙厉的态度,可比她要自然多了,毕竟,他从来都是把儿子丢在妻子后面的位子,他一点也不心虚。

这个时代,对女人有许多的歧视,男女很难平等,比如远洋出海的船只,也是不允许女人登船的,认为不吉利,会导致沉船。

所以,龙厉索性让人造了一只船,船上的人也都是他们从京城里带过来的,除了留了几个出海经验丰富的当地人之外,她完全不必顾及别人的目光。

海风的气味,她渐渐习惯了,不再觉得腥味很重,相反,越是往大海中心,越是觉得浑身舒爽。

大海的美,已经用言语无法形容。

那种震撼,更是他们这些一辈子生长在内陆的人,无法抗拒的。

“三爷,巧了,刚才抓到一条大鱼,您跟夫人看看,怎么个做法?”说话的是这船上仅有的几个当地人,因为在海边生活,皮肤黝黑发亮,笑起来一排亮瞎眼的白牙。

“一半清蒸,一半红烧。”龙厉一句带过,眼前一亮,那条鱼还真是少见的大鱼,足够十个人吃了。

等到了吃饭的时候,秦长安因为先前晕船吐过一次,肚子里早已空空如也,刚夹了一块新鲜的鱼肉,吃了一口,一股腥味直冲脑门,她一时没忍住,冲到一旁又吐了一次。

“还是不舒服?”

龙厉自然也没了吃饭的兴致,扶着她坐下,用清水漱口,看得出来,出海让秦长安很是欢喜愉悦,可惜,这晕船病倒是让人头疼。

“这鱼肉有点腥啊,是不是海鱼都这样?”她靠在他的胸前,有气无力地说。

“我吃着还行,怕你吃不惯,厨子刻意多放了葱姜,味道比河湖的鱼肉更加鲜美。”

“不行,我吃不下——”秦长安幽幽地说,一向都是龙厉吃东西挑三拣四,能让他都说上一句好吃的,可不多见,怎么她反而到了海上,口味居然比他还挑剔?

“你想吃什么?我让厨子另做。”他早就做好了万全准备,出海少不了十天半个月,自然要备足一切食材,他可不喜欢自虐的生活。这海里的海鲜是一绝,可惜这么看,秦长安似乎没有口服了。

“吃碗鸡丝炒饭吧。”她不想让人格外折腾,挑选了一个味道清淡,又能迅速填饱肚子的菜色。

“好。”

鸡丝炒饭很快端上来,这回,她没再吐了,好不容易吃了半碗,再也吃不下了,看着那蓝色的海面,居然又开始昏昏沉沉地犯困。

“要不要睡一觉?”龙厉的声音温柔了几分。

“嗯。”她刚回到舱内,浪花一个颠簸,她居然喉咙再度溢出炒饭的味道,怎么也无法压下,没办法,又回身去甲板上吐的干净。

龙厉给她擦了擦脸,她的脸色有些苍白,整个人带着几分憔悴,还记得在海边的时候,她可是精神奕奕,活力满满。

他眉头微微皱着,俊脸上有些郁色。“带你出海,反而让你受罪了。”

“你胡说,我很喜欢的……谁知道我会这么晕船……奇怪,当初乘坐画舫的时候,我不也好好的吗?”

龙厉笑了,“画舫跟出海的船,能比吗?大海上风浪大,好在这几天天气好,没有风暴,否则,你每天吃了又吐,海里的鱼倒是被你喂肥了。”

她没力气跟他说笑,只能白了他一眼,她靠在他身上,回想这几天,自己的确有些嗜睡,到了船上吐了几次,按理说,她的体力可不至于如此不济啊。

糟了。

一个念头,宛若闪电般,猛地击中了她。

该不会——

她急忙坐正身子,算起日子来,上个月初,他们就出发了,但是她居然忽略了,上个月她的葵水没来!而如今,又过去了一个月了!

“都是你!我变成这样,都怪你!”秦长安突然来了莫名其妙的火气,对着龙厉又抓又咬,或许因为愤怒,脸上不再那么苍白,反而有了几分血气。

龙厉抓住她的手,无言以对,她自己晕船,也跟他有关吗?他不单吃得下海鲜,还跟没事人一样,该不会碍了她的眼了吧?

“到底怎么了?真是不适应的话,我们就提前靠岸下船。”

秦长安气呼呼地把头蒙在被子里,她真是恨不得掩面哭泣,去撞墙算了!

“别闷坏了。”男人依旧一无所知,非要把被子掀开来。

“你滚。”

“秦长安,你这脾气是越来越大了。”龙厉有些不快,不过,看在妻子身体不适的份上,他还是耐心地追问了一句。“你随身可有带药,不是有种气味清凉的药吗?我给你涂一点,多少好受一点。”

“没用的!什么药都没用——”她背对着他,羞恼地又骂了句。“我被你害死了。”

男人终于被激怒,霸道地一把把人扭转过来,那双阴婺眼瞳死死地盯着她,只是秦长安脸上的表情实在变化多端,不但是愤怒,还有娇羞,甚至是……烦乱?!

只是晕船的话,不该有这么多情绪吧。

“你……又有了?”他是有过三个孩子的父亲,按理说不该如此后知后觉,只是秦长安之前怀孕,从不曾害喜呕吐过,至多口味有点变化,从怀孕到生产,一直都很顺利。

因此,这回睿智的男人,反应还是慢了一拍。

“什么时候有的?”他的表情也很玄妙,深不可测。

“应该是离开皇宫的那一晚。”她没好气地说。那一晚,因为两人要独自出去游玩,或许是他太过兴奋,又是玩乐了一整晚,直到天亮才放过她,而且,好像有一次,他忘记前几年的自律,没能控制住自己的精元……

可是,当下她也不是很清醒,欢爱中的男女,总是太过沉溺那种愉悦,她甚至安慰自己,不过是一次,不至于那么灵验。再说,两人这几年恩爱如常,不也没有中过招吗?

没想到,偏偏、就是、那么、灵!

“算算,这身孕都快两个月了,还有,有了就有了,不是挺好的吗?”他都三十五岁了,还很强壮!龙厉的语气不无骄傲,在妻子的唇上偷了个吻,心里头美滋滋的。

别说四个孩子,就是四十个孩子,他们也养得起啊!

再说,如今龙羽十一岁,龙凤胎也九岁了,孩子们长大了,再添个弟弟妹妹也挺好,锦上添花吗不是?孩子们大了,各自开始学习,要是添了一个小孩子,皇宫反而更加热闹。

“这算什么事啊!老蚌生珠吗?”她都三十岁了啊!三十岁的女人还挺个大肚子回京,想想都害臊。

她深深吐了口气,这辈子很少试过像现在这样激动过,无意识地把声音放大,却又感觉到自己喉咙吼的生疼。

秦长安欲哭无泪。

这个意外,实在是太让人不知该如何接受了!

“你还怀着孩子,不能生气。”

“都是你!”

“当然是我的种,这样,我们今天就往回头开船,早些让你上岸。”

“我要看大海!走了两个月,好不容易来一趟,绝不能半途而废!”她实在想不通,这次她怎么会有害喜的症状?实在折腾人。

“都依你,不过,现在,你该好好睡一觉了。等到了晚上,咱们再去甲板上看星星,听说那副景致,可是跟在陆地上,完全不同。”

秦长安轻轻地应了一声,恶心感似乎褪去了不少,她有气无力的,始终不知道肚子里怀了个什么小魔头,怎么就知道折腾她呢?

龙厉则不管,他牢牢地抱着自己的女人,秦长安怀孕的时候,情绪尤其不好,不过,他可是经验丰富,知道要顺毛。

一边轻声安慰,嘴角暗中不自觉上扬,他,又要当爹了!这一次,不知道是儿子还是女儿呢?

夜晚,大海上的星辰,自然是美的让人难以形容,秦长安站在甲板上,头一回感受到天离她这么近,她靠着龙厉的胸膛,双手覆盖在自己的小腹上,微微一笑。

虽然是个意外,不过,她还是会欢迎这个淘气的小家伙。

“三郎,我突然想起了裴九……他,离开京城已有九年了吧。”

“去年年底还有人在石门镇看到他,据说他在一家酱料店铺里帮忙,也不知道什么路数。今年朕派人去打探,他已经离开石门镇,又不知所踪了。”

“看来,这些年他恐怕是走遍了天下……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我们才能见到他。”

“朕倒是认为,他一个人,反而逍遥自在,他已经没有牵绊,这辈子身上没有任何责任,反而可以尽情地做自己。再说了,他还有一次开天眼的机会,如果他有朝一日回来了,必定是开了天眼,带来的必然是天灾人祸的消息,要我们提前防范。与其如此,还不如他不回来,没有消息,才是好消息,说明金雁王朝五谷丰登,风调雨顺。”

“是啊,我也不希望裴九最后一次开天眼,预知未来,毕竟,他用完三次天眼的机会,很快就会油尽灯枯。我希望天下太平,百姓安康,不需要裴九开启异能,他若是在外面周游列国,代替诺敏看遍整个世界,也是一种圆满。”

……

话说金雁王朝,有几个令人称道的人物。

首先呀,要说这位神医皇后。此女容貌美丽,医术不凡,眉心有朱砂痣,曾经是北漠郡主,更有“北漠观音”的称号。

可惜,人哪有十全十美的?她性子凶悍,极为善妒,因此穷尽一生,皇帝也没有娶半个其他女人,自始自终只有她一人,算是一段佳话。

至于这位皇帝,也是个狠角色,据说年少轻狂时,性子偏邪,但遇到皇后后,倒是生生扭转了几分气性。金雁王朝能够屹立在大陆三百多年,这其中,他功不可没,他有远见,有威严,多智近妖,作风强势,在位期间,也是金雁王朝战事最少的一位帝王。

而皇后她虽然是个女人,但她对于金雁王朝的贡献,不只是她那一身不凡医术。而是此人有学识,有魄力,很有主见,推崇新商法,建立了医学院百善堂,后来又开了女学,起名为青松院。

用她的话说,女子生来有韧劲,并非不如男人,她希望女子如松树般傲然挺立,不必自卑退缩。

这天底下许多不能读书的女子,到了这一代,目不识丁的倒是少了许多,但凡家里并非家徒四壁的,都会把闺女送到青松院,学上一两年。

因此,那几十年里,金雁王朝学术的味道很是浓厚,女子也不再藏在深闺,把这位神医皇后当成心中的标杆,羡慕她的洒脱和自信。

而当时,商场的繁华景象,更是迅速推动了国家的发展,除此之外,中原医道得到了最好的统一和完善,医术发达,从百善堂出来的大夫,取代了一部分半吊子的庸医,百姓生病后,也不会再茫然无措。

这位皇后,还有个义弟,名叫阴夕,他跟皇后的感情很好,当然,他的名号更是响亮,人称异瞳将军。他是禁卫军统领陆青铜唯一的弟子,二十五岁的时候,当上将军。由于那双眼睛异于常人,光是看一眼,就教人胆战心惊。他常年驻守在边关,边关的百姓将他视作守护神,当然,这就是后话了。

而皇宫里的传闻,也很精彩,让深宫披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

据说有人在深夜见过一道会行走的火光,据说有人听到过老虎的吼声,以及奇怪的鸟叫,有人甚至说看到过跟猫儿一样大的两只白老虎,着实可爱,软乎乎的在假山下睡觉打呼,被公主当成是猫儿一样抱在怀里亲亲,甚至还养在身边当宠物,而那个宠女狂魔的皇帝非但不曾拒绝,反而还点头答应……至于这些传闻到底是真是假,就难说了。

------题外话------

完结啦!撒花啦!这本书是目前写的最长的一本,因为自己对主人公和这个故事的热爱,坚持到现在,真不容易啊,但是身体还是觉得很疲惫的。所以,我要出去旅游啦,亲们给我的留言,我只能回来后回复啦。番外就不写啦,因为其实有一些端倪已经在结尾里面了,而我也觉得留点蛛丝马迹让大家大开脑洞也挺好,好啦,再度说一声感谢,么么哒,小可爱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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