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章(1 / 2)
她再次闭上眼睛陷入沉睡。
这次再醒来,叶蓁十七岁,不久前才被人从孤儿院领回来的叶家真千金,而此刻叶家家里还有一个占了她十七年身份的假“叶蓁”,现在已经改名“叶雨”了。
宿主在孤儿院长大,性格孤僻又倔强,疑心极重,不信任人还特别自私。
可同样的,她对于她的亲人又怀着最真诚的期盼和渴求,希望从家人那里得到救赎和爱。
然而事与愿违,叶家是豪门大户,出入的都是高档场所,礼仪举止和素养不是一朝一夕就会的,当然更有分别十七年的感情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变得亲密无间。
宿主回到叶家后,她没有变的更好,反而更为怯懦和自卑,她习惯了含胸驼背,习惯了低着头看人,就算穿上漂亮的裙子也像是抢了公主裙的小丫鬟,而叶母叶父都喜欢叶雨,叶家的哥哥们也都喜欢叶雨,叶雨不仅长得漂亮,被娇宠长大的女孩格外美丽,她骄傲自信又活泼可爱,是父母的开心果,而宿主只会躲在角落里连眼神都阴沉可怕,把宿主更是对比得一文不值。
在一次宿主跟着叶母出去却闹出笑话后,叶母就再也不带宿主出门,她身边总是会跟着叶雨,她已经把叶雨当做亲生女儿了,对着叶雨她很满意,对着叶蓁她只会失望摇头,那种眼神像针扎一般刻在宿主的心上,怎么都挥之不去。
当然还不止这些。
叶蓁从黑暗中醒来,套上t恤和牛仔裤,扎了矮矮的发尾下楼。
叶父在看报纸,叶母和叶雨在说话,殷殷叮嘱,欢喜又高兴的模样说:“你和宋朝出去玩的时候要注意,你们还小,不可以逾矩。”
叶雨无奈道:“妈妈,不止我和宋朝啊,还有好多朋友一起呢。”
叶母:“反正我说的你注意,你们可以谈恋爱。”
叶雨羞红了脸:“宋朝也没说喜欢我呢……”
“我女儿这么好他肯定喜欢!”
叶家是有钱,可宋家比起来什么都算不得。
宋朝是宋家最受宠的小儿子,也是外界盛传的乱世魔王,他长得帅,家世好,脾气也爆,可是从两个月前,不知道怎么回事,车祸醒来的宋朝和叶雨的关系好了起来,大跌了所有人眼镜。
可叶蓁却知道是因为什么。
因为宿主在两月前救了一条狗。
那条狗被恶作剧的小孩子伤得很惨,断了腿瞎了眼小伤数之不尽,宿主把它抱去看了医生,然后就一直养在她的秘密基地——因为叶家不让带回那么丑的流浪狗,怕染病。
可惜就算宿主用心照看,那狗还是死了。
狗死的时候宿主不在,她去到秘密基地的时候,就看见叶雨蹲在狗的尸体旁,看起来很同情和怜悯,揉着眼睛哭:“姐姐,小黄死了。”
……小黄?
宿主沉默寡言,就连面对狗的时候她不怎么说话,她只会抱着它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她太孤僻。
那只小黄狗在临死的时候听到了叶雨的声音,原来是叶雨救了他。
混世魔王的宋朝比叶雨大一岁,年过十八高考结束,像放出牢笼的鸟了一样欢快自由,他开着骚包的跑出出现在叶家门口,宽大的白t、破洞牛仔裤、一头酒红的头发,整个人看起来朝气蓬勃又潇洒不羁。
叶蓁站在二楼窗口,看着他亲自拉开车门,护着公主似的叶雨上了车。
宋朝带着叶雨出去溜达一圈,到了下午才回,他也没急着离开,对叶雨说要一起去祭拜小黄狗。
叶雨心里微慌,还是笑着说:“你为什么那么喜欢小黄啊?小黄明明和我在一起的时间比较多,而且你都没见过它,就听我说了而已……”
宋朝咳了声:“就是看它可怜。”
宋朝还特别买了鸡肘子做祭品,当初他还是狗的时候,除了身体痛,还特别想吃鸡肘子。
哪知道俩人到了埋葬小黄的树下,却见他们立的墓牌居然被人挖出来歪歪扭扭的扔在地上,简直可恶!
宋朝当即暴怒:“妈的这谁干的?”
叶雨也是一惊,慌张道:“不知道啊,明明之前还好好的呢?”
宋朝放狠话:“让老子知道谁干的看我不抽死他丫的!”
他脾气很爆,围着树下周了几圈,还来回找了找,没有找到可疑人物。
叶雨已经把倒着的墓牌捡了起来,用手帕擦去上面的泥土和污痕,宋朝拿了过来,俩人一起又给结结实实的埋回去。
宋朝还嘟囔,这狗活着就够受罪了,死了居然还要受这鸟气!
叶雨也苦着脸说小黄好可怜,希望它下辈子投个好人家,不要再受罪了。
宋朝道:“叶雨,它肯定很感激你曾经用心的要救它,虽然最后还是死了,可它肯定很感激你的。”
叶雨笑了笑,说:“我就是举手之劳而已,没什么,何况我也没有救活它……”
宋朝拍了拍手上的泥土站起身,“走吧,明天再来看看。”
正值暑假,时间倒是很充裕。
然而当他们第二天再来的时候,发现那墓碑居然又被人扒了出来,还很过分的扔到了垃圾桶,他们找了许久才找到,宋朝都给气炸了,还没人敢这么招惹他这混世魔王。
叶雨也觉得不对劲,她气呼呼的说:“到底什么人做的啊?太坏了!”
宋朝爆了句粗,狠声:“让我逮着了看我不捏死他!”
叶雨看看宋朝,觉得宋朝好像对这狗太过上心了点儿。
当初宋朝主动找她说的第一句话就是:“你几天前是不是救了一条断腿瞎眼的狗,叫小黄?”
叶雨惊愕的没有否认:“你怎么知道?小黄是你的狗吗?可它已经死了……”
宋朝说他见过几次那小黄狗,觉得挺喜欢,就记住了,然后又问她小黄狗埋哪儿了?之后就来了好几次,叶雨由此才和宋朝熟悉起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