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1 / 2)

加入书签

程千仞不知怎么回到家的,昏天黑地睡到第二日下午,醒来就见逐流守在床边。他带着孩子仔细梳洗一番,上了城南飞凤楼,点一桌好酒菜,吃到酒楼打烊。

回家路上夜深人静,忍不住放声高歌。没唱完就吐,被逐流架着胳膊往回走。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一定要好好学奥数啊……小流,怎么一地金灿灿的,我们在哪儿啊?哦,南央城,遍地是黄金啊!”

“哥,那是别人家灯笼照在石板上的光。”

“我不管,小流啊,哥考上了,咱们从今往后,就在南央城里踏实过日子,以前的事,全都忘了它。”

酒醒后他只能回忆起这两句,深觉丢人。但那时他有多开怀,直到现在还记得。

逐流如今的情况却与他当年不同。

副院长的‘万法推演’属于‘春波台’的课,招生少,讲究多。除了交束脩,少不了要四处打点。

程千仞埋头算完别人的账,拿出随身携带的小册子,开始看自家账目。他在一家面馆兼职做账房先生,工钱每月三两,收两位食客的伙食费,一人每月二两。

他拨了几下算珠,按近两月的物价涨幅计算,收支情况足够维持现有生活水平,每逢换季还能给逐流添置新衣。更别说他来南央城之前攒了一笔钱,还剩四十两压箱底。

但若要逐流按计划入学,至少还差六十两。六十两,够一个平民四口之家宽裕的吃两年。关于这笔钱如何挣,他之前想过几个办法,却都觉得不是很好。

总不能重操旧业。

程千仞站起来活动筋骨,推开窗,料峭春风扑面来,长时间计算的疲累头脑登时清醒。院中空荡,顾雪绛不知何时已洗完碗走了。他推开书架后暗格,取出一把旧剑佩在腰间,转身出门。

又忍不住去隔壁看看逐流。

午后的阳光洒进窗棂,投照出斑驳影子。屋子不大,只靠墙放着简易小桌与书架,对墙置一张拔步床,空间便已满当。没有挂画摆件,唯有床上吊着的青纱帐幔,日光透窗时,青蒙蒙的光晕笼罩一室,显得素净雅致。

程千仞撩起帐幔,孩子正睡得香甜,呼吸绵长,浓密的睫羽覆下来,微微颤动。

他最早以为,是个家长就无法客观评价自家孩子面貌,所以逐流在他眼中最好看。

谁知第一次招待朋友来家里,徐冉见了人便惊叹:“你弟弟啊,长得也太好看了吧,一点不像你。”

顾公子就有文化的多了,只说了八个字:“重楼飞雪,瑶池生花。”

从此程千仞才知道,逐流是实打实的越长越好,不是他自带哥哥滤镜。

程逐流的拔步床与衾被算是他们家最值钱的家当,程千仞最怕他不能吃好睡好,加上前两年跟着自己颠沛流离,最后影响发育长不高。

他俯身替孩童压了压被角,这个年纪的孩子就该这样,安稳入眠,无忧无虑。如果不用为西市米价又涨了几钱仔细计较,那就完美了。

可惜现在比起米价,他们要头疼的事情更麻烦。

少年立在床前,逆着光看不清面目,只有一双眼眸如清亮雪光。他对熟睡的人低声道:“别担心,一定会有办法的。你会有很大的世界,最好的未来。”

第5章 南山┃教书育人的地方,虽然规矩多,骨气也更多。

天色未明,残月当空。

柳烟路十七街的小院亮起灯火,两扇房门几乎同时推开。少年与孩童认真问答。

“昨晚睡得好吗?”

“很好。哥哥睡得好吗?”

“也好。”

鸡鸣即起,烧水洗漱,生火做饭,洒扫庭除。一切收拾停当,巷外才传来寅时五更的锣声。程千仞在院中打完一套健体拳,程逐流已在桌上摆好米粥小菜馒头。

吃过饭后,逐流送兄长到巷口,把书娄递给他。

程千仞背上书娄,忍不住又摸他发顶:“徐冉和顾二今天也是主课,放的晚,你自己先吃。我走了,快回去吧。”

程千仞去学院上课做题,程逐流在家做饭读书。

一日之计自此而始。

千家万户陆续亮起灯火,城中守军出巡,十二扇沉重的青铜城门,徐徐打开。

南央城位于大陆中部偏南,旧称‘云阳’,初建年份可追溯到百万年之前,更在板块运动、五陆合并之前。

它与东边的朝光城互为掎角之势,拱卫巍巍皇都。从此地北上的官道,被称为‘天祈命脉’。作为南方十二州里最大的首邑,守备驻军多达十五万。

同时它又处在贯通半个大陆的‘安国大运河’下游,南北航运中心,贵人官署云集,商铺鳞次栉比。

然而如此重要的战略、经济地位,都比不上一点——南渊学院在这里。

没有人清楚一座拥有百万年传承的学院,究竟蕴藏多大力量。它在南央城的声威权利,有时更胜刺史府,学院的规矩也时常凌驾于《天祈律法》之上。所以在程千仞眼中,南央城更像一个‘自治区’。

很多人一辈子生活在这里,从未走出过城门,嫁娶丧葬,一代又一代。

求学的游子却不同,他们从五湖四海来,在每个初春为南央注入新鲜血液,让它永葆青春。待他们学有所成,又流散于各地,让南央的血脉循环不息。

由此造就了这座城矛盾的气质,年轻的野心压过历史的苍凉,栉风沐雨却朝气蓬勃。

此刻朝阳初升,它在熹微的晨光中苏醒,威风凛凛。

中轴线的东西南北四条大道上,车马行人各行其道,贩夫走卒在早市叫卖,达官贵人乘车前往官署。修行者与普通人在一个摊位吃早点,年轻的书生搭讪同路上学的貌美姑娘。众生百态,太平盛世。

程千仞喜欢这里,教书育人的地方,虽然规矩多,骨气也更多。

人活得更像人样。

初到南央时,他是边境小镇来的外乡人,只觉得聚在老树下闲谈的大爷们,都比别处的大爷更从容自在。就连学院大门外徘徊的乞丐,也时常一副与有荣焉的淡定模样。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