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1 / 2)

加入书签

26 靳盛阳

当黎慕贴着我的耳朵说“宝贝你是我的了”时,我全身像是过了电一样,手指尖都麻了。

那一瞬间我突然意识到,不会再有任何一个人像黎慕这样懂得如何掏我的心挖我的肺。

更让我觉得不可思议的是,下一秒钟,我没有推开他、怒斥他,没有让他从我的家里滚出去,而是把他抱在怀里接吻,按在沙发上拥抱。

再怎么不情愿,我也得承认,这一场莫名其妙的斗争,还是黎慕赢了。

我泄了气似的,自暴自弃,任由他以胜者的姿态抱着我笑。

他说:“别压抑了,就做你想做的,管那么多干嘛,人活着,唯一的目的就应该是尽兴。”

从来没有人对我说过这样的话。

没人告诉我人生应该如何,我应该如何。

我永远都在较劲,跟别人较劲,跟自己较劲,我以为我要较劲到死,却没想到,如今有个人告诉我,尽兴就好。

“怎么?”黎慕躺在沙发上看着我笑,“一时间不适应有人管你叫宝贝?”

我忍了忍,但还是笑出了声。

“你话太多了。”

黎慕看着我的时候,眼睛里映出我的样子,我看得有些入了迷,直到现在我才发现,他不仅仅对我有性吸引力。

他不仅有勾人的本事,还有好看的皮囊。

“我想去个地方。”黎慕说。

“哪儿?”

他拉着我从沙发上起来,又把我拉进了房间。

黎慕一把推开我的衣柜,一排旗袍挂在那里出现在我们的眼前。

“我来选一件。”黎慕认真地挑选,然后拿出了一条暗红色的旗袍给我,“穿它吧。”

我盯着他看,犹豫不决。

“要尽兴。”黎慕说,“你喜欢,那就穿,如果你说不喜欢,那就算了。”

我伸手拿过来,转身去另一个房间换衣服。

黎慕笑得不行,大声嚷嚷:“你全身上下哪儿我没看过?这会儿矫情什么呢?”

不是矫情,就是突然……

我不好说那到底是什么感觉。

我从房间出去的时候不仅仅是穿上了旗袍,从头到尾已经都打扮好。

此时,我已经是一个身穿旗袍的娇媚女人,我走到客厅,走到黎慕的面前。

“太性感了。”黎慕也穿好了衣服,手里摆弄着我的打火机。

他笑着打量我:“我能就这么看你一整晚。”

我懒得理会他的油腔滑调,问他:“要去哪里?”

他站起来,轻轻地搂住我的腰,带着我往外走。

“当然是去我们该去的地方。”

我跟黎慕一起出了家门,很快就知道了他的目的地。

那家酒吧——他曾经撞破了我秘密的地方。

推门进去的时候,那位歌手依旧在唱着那首歌。

玫瑰玫瑰最娇媚,玫瑰玫瑰最艳丽。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