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1 / 2)

加入书签

更加不可思议的是至今为止,对于这条奇怪的路依然没有个明确的说法。

就是这样艰难的环境下,我们七个人除了大祭司云淡风轻以外,其他人不是鞋子破了就是衣服破了,我的脚底板已经磨的起了水泡,为了不影响赶路,始终咬牙坚持着。

饿了的时候,巴特会去沙子里面抓虫子,而且他的手法非常的好,什么蜘蛛、鞋子、蜥蜴都逃不过他的手掌,四周没有植被,我们都是剥皮后生吃。

休息的时候,因为水资源的紧缺,我们几个轮着喝一点点,后来,我问过大祭司,能不能再帮忙给变点出来?

他摇摇头,很淡定的说:“在这个范围只有那么一处有水,其他的地方没有。”

知道他指的是罗布泊的耳洞湖,我又问他,关于这条奇怪路的事情,大祭司只是说,脚下所处的便是遗弃之地的起源。

“怎么就遗弃了?咱们能不能好好说话!”我无奈的说。

大祭司又成了哑巴,目光出神的盯着的黑色道路的尽头,像是在思考什么,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远处的场景的确令我感觉到惊讶,自从来到沙漠以后,气候非常干燥,哪里会有什么云雾的,可远处的道路尽头,淡淡的雾气缭绕在半空,这说明那里有着充足的水分。

彭加木却碰了我一下:“听过诺亚方舟么?”

“在外面见过一些传教士,知道一些。”我说。

“圣经里的故事是凡人因为贪婪、自私、傲慢、嫉妒等等的罪名,他们惹恼了上帝,于是,上帝告诉一个叫诺亚的人,让他制造方舟,再由方舟带走了最后存活的人们。”彭加木的语气很平静。

任何对不死国有用的信息都是我所希望的,毕竟,在去之前,还是想要多了解了解那个未知的世界,我说:“你说的这些我都知道,可是,与罗布泊又有什么关系?”

“罗布泊是沙漠中海拔最低的位置,四面八方的河流汇聚此处,可是我们现在却感觉自己像是在爬坡,所以,我怀疑这里曾经经历过了一场大水,在那场大水过后,死了很多人,再随着水流的退却,有许许多多的人被永远埋在了这片黄沙下面,很有可能整个楼兰没有一个幸存者,圣经里的诺亚,他造了方舟,救很多人畜,那么人类不算是被彻底的遗弃。像这位老伯刚刚所说的遗弃,很有可能是所有人全部死亡的意思。”之后,他扭过头对大祭司笑笑:“都是我猜的,对不对的话,还希望指正。”

大祭司并没有正面回答彭加木的话,他只是指了指远方,告诉我们快点走,应该很快就会到了。

“好吧,但愿我是猜的,如果楼兰真的是被大水所冲走,那么究竟又是谁堵住了你所说的大门。”

对啊,之前大祭司也说过,彭加木走失是因为他误入了进入不死国的大门,可他又说大门被堵上了,那么谁堵上的?不死国的国人千百年来生活在不死国中不出,我有点不太容易相信,换做是一个普通人被关久了,也有惦记出来走一走的想法。

闭上眼,联想一路上所有的见闻,或许,在远古的楼兰与不死国,真的发生过什么纠葛也说不定,不过,最多还有一天的时间,我们就到了!

突然,大祭司拿出了那个翠玉瓶子,头也没回的开口说:“这条路以前不是这样的,其实,我也很好奇古时候到底发生过什么。”他手掌轻柔的摸着瓶子说:“或许,她会知道吧。”

第三百零四章 不死国惊变

没错,就是那个在楼兰救下来的美女!大祭司说她是楼兰公主,也是在盛产美女的楼兰当中最最漂亮的女人,我在那晚银河倒泄的夜色美景下,见识到了她的美丽,倾国倾城的容颜甚至让素儿这样的美女都不禁驻足观望。

不过,彭加木倒是很疑惑,他问我:“它?那个翠绿的小酒壶么?”

我摇摇头:“一个魂魄,经过了两天的温养,应该足以与人交流了。”

“还有这等事儿?快来看看。”彭加木挥了挥手,显得非常期待。

本来就是大家休息的时候,那夜楼兰梦舞只有我与大祭司看到过,素儿无非是见过楼兰美女的容颜便已经念念不忘,所以,她在听到大祭司的话后,同样也显得兴致勃勃。

我说:“就是咱们听到喊救命的人,她现在正在瓶子里。”

其他人也是很兴奋,自打踩在了黑土地以后,天只要一黑下来,那便是无星无月,一眼看过去,四周尽是黑茫茫的,而且,并没有沙漠中那种扬沙阵阵的气候。除了走起来觉得非常远以外,最危险的就是缺水,以及数不清的毒虫。

我们如今走着一样的道路,可以想象爷爷当初来到不死国是有多么的凶险,而爷爷为了能让我避过三灾九祸,不远万里到了不死国,哪怕命归他乡,却依然用魂魄替我挡住了所有的灾难,我作为他的孙子,哪怕从前不能救他性命,也要救下爷爷,让他可以投胎转世,而不是永永远远的留在不死国的城门下来受苦,还有张老爷子,他既然是素儿的爷爷,那就是我的爷爷。

拍了拍自己的脸,让心情得以沉淀下来,未来的几公里绝对不能掉以轻心,罗布泊近在视线当中,只要到了那团雾气之下,我们就算成功了一半。

大祭司轻轻的摩擦着翠绿色的酒壶,再将它放在双手之间,念念叨叨着一些咒语,吹了几口气,就听‘噗噗’两声,小小的瓶子内缓缓升腾起了一团雾,当雾气下沉过后,很失望,它没有变成那绝世倾城的容颜。

只有一团白雾,当中什么也没有,我问:“你是跳舞的女人么?”

大祭司说:“她如今已经成了先天之气,如果将它给怀了孕的女人吞下,则会入魂生娃的,至于灵智,早就散的七七八八了。”

“你灭了她?”心里多少有些不太舒服,女人在之前明明向我们求救过的。

“不是灭,是我赐予了她的新生。”话音刚落,对方抬起了木棍点向了那团雾气,随着围绕在木棍周围旋转,很快,大祭司的眼睛成了一片灰白,至于他看到了什么,我们不得而知,只是持续了好久,当他用瓶子收回了那些魂雾之后,他长呼了口气,恢复了正常。

对方用特殊手段读取了魂魄的记忆,原来这才是他口中所说的交流,我说:“都看见了?”

老头的目光凝重,严肃的起了身:“不死国正在承受着灾难,我们得快点!”

“灾难?发生了什么?”

“被流放的人回到了不死国,他带来了真正的毁灭,族人在一个接着一个的死亡,用不了多久,不死国将会永远不在。”

我们几个都吓了一跳,不死国遭受灾难?天呐,他们不应该是神仙么?难道有人比神仙还要厉害?想想都觉得不可思议。

胖子问:“老头,你讲清楚,到底不死国怎么了?什么灾难,是不是遇上打劫的了?”

他语气急促:“快走,是圣子回去了,一时半会说不清楚,我们必须要加快速度,绝不能再耽搁,一旦不死国的人死没了,不单单是我的族人无法复活,就连你们想要救的人也一定活不了。”

我瞬间像是被雷击中了一样,爷爷有危险?绝不可以,爷爷已经连命都没了,我又怎么能忍心让他魂飞魄散!情绪激动下,我冲到了老头近前,抓住他问:“到底发生了什么,你特么给我说清楚!”

“对啊,你得把话说清楚,现在天已经彻底黑下来,如果继续贸然向前走,会很危险的,咱们一路上的毒虫到底有多少,你也不是不清楚。”巴特说。

在我们几个接二连三的追问下,大祭司说出了实情,不过他的话可把我们几个吓了一跳,因为,大祭司说他的名字叫‘莫布斯’,到了今年为止,他已经活了两千三百岁。

搜神记当中以彭祖的年纪最高,记载他是尧时代的人,传说一直活到了商代末年,以八百岁高龄著称,神话中所说,彭祖的死是因为玉皇大帝派人下来捉拿。

可眼前的老头居然说自己已经活了两千三百年了,那岂不是说他从汉朝时期便一直活到了现在?甚至我觉得他一定是疯了,要不然怎么会说自己活了两千三百岁,恐怕这么多年以来,沧海也要变为桑田,难不成他真的是不死不灭?

“我知道你们不会相信,因为我是不死国的被流放出的人,只要不离开这片沙漠,那么,我会永远不死,判我罪的国王要我生生世世的承受着生离死别。而尼雅人,他们都是我的子孙后代,古时候我们称为精绝人,因为一句话,得罪了汉武帝,被汉朝的铁骑灭了国家,从那以后,我带着族人四处流浪,因为他们拥有我的血脉,所以会像骆驼一样,身体内能够储藏大量的水,哪怕在最为贫瘠的土地,依然能够生存下来。”

彭加木说:“理论上讲,如果一个人从古代活到现代,未必是不可能,比如生物的进化论,还有,我们的子孙后代就是我们生命的延续,难道你可以代替自己后代活下去?”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