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2 / 2)

加入书签

“你想干什么?”素儿问。

第一时间,我拉了她一下,将她拥在怀里,虽然我们之间也有过亲昵的举动,但我却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大胆过,我想,反正都要死了,总不能为自己留下遗憾。

我们两个面对面,大声的说:“我想亲你一口,让你做我媳妇!”,喊完了心里的话,瞬间感觉舒服多了,可是这句话却在不经意间用掉了我所有的勇气,导致一时间有点紧张,居然忘亲了。结果,因为一时的有点傻眼,狂风没再给我重来的机会,骤然间忽起的横风,将我们几个同时吹的四处飞散。

一声告别也没有发出,任由黑风夹杂的沙硕打的脸上,感觉到特别特别的疼,大风呼呼灌耳,眼睛也已经睁不开了,想开口喊是素儿,可那大风却糊满了我的喉咙,面对浩瀚的自然威力,绝望、疼痛、不甘、恐惧、绝望的情绪充斥着我的内心。

强风的力量太强,身体已经不再受自己的控制了,心里却只想着一件事儿,真后悔,为什么没亲?好遗憾啊!最后冒出来的想法过后,大风吹的我失去了意识,当时真的以为自己死了。

然而,天无绝人之路,因为飓风来临的时候,狂风并没有卷起尖锐的石头,更为幸运的因为我穿的衣服是不透风的,当衣服拉锁被吹开,我整个人好似戴上了降落伞一样,被狂风吹着乱飞,后来掉进了一个大洞里才躲过了被黄沙活埋的命运。

更为幸运的是我被人给救了下来,他们是一个生活在沙漠绿洲中的民族,部落不是很大,但却能自给自足,说来被救也是一个巧合,因为但凡飓风吹过肯定会带来一些好的东西,比如吃的、用的,我就是被那些清理现场的人在飓风吹过沙漠中救了下来!

我问过当地人自己在哪,他们说,这里叫做‘维克拉托’,神圣的绿洲,至于具体位置,他们也不知道,可给我的感觉应该距离事发地不是太远。所有的房屋都是用木头搭建,绿洲很大,我粗略的看起来,至少得有四五个足球场的大小,而且这里还有一处湖泊,当地人说,湖泊下面有神灵的保佑,所以这座月亮湖永远不会干涸。

周围虽然没有青青草地,可却有着低矮成群的胡杨林,湖泊周围长满了灌木,水中还有鱼,许许多多珍惜的塔里木兔,甚至还有狼、有狐狸。

我不禁的揉了揉眼,这到底还是不是沙漠?如此顽劣的土地上居然会有着一个失落的文明,苏醒了以后我在绿洲生活了十日,也用这个十日的时间彻彻底底的逛遍了绿洲。

其中,倒是有几点重要的发现,第一、他们不是汉人却说汉语,后来在湖泊的旁边发现了一尊石碑,上面雕刻一行话,仔细的辨认我只认识了两个字‘法显’。

我问了当地人,他们说,部落的老祖宗曾是一伙逃难的没落贵族,因为被追杀所以全家躲进了沙漠,走投无路时遇见了一个和尚,他领着全族的人来到了这片绿洲,因此让族人得以休养生息。

法显是东晋时期的高僧,也曾是华夏走出国门去往西天求取真经的第一人,他曾从中原出发,由新疆进入到了印度,横跨了欧亚大陆,最远曾经到达了印尼北部后乘船回到中华。

发现临终前的七年多的时间里,一直翻译着外国经书,其中自己曾写了一部名为《佛国记》的游记,成为了世间不朽的名著,对后世的佛教发展有着革新性的贡献。

听当地人的意思,他们的民族还曾受过法显的恩惠,除此之外,此地还保留了张骞出塞时留下的字迹,族长告诉我,神圣绿洲之所以能够保存,那是因为不在丝绸之路上的缘故,路线的不同,因此免除了被人类迫害的命运。

而且,他还说在古时候的沙漠并不是像今天这样死气沉沉,那时候的沙漠是有水的,百里之内皆有绿洲,并且还有很多的部落生活在沙漠中,但由于丝绸之路的开始,许许多多的民族也在广袤的利益中退出了历史的舞台,而他们却幸运的保存下来了民族的完整性。

只是很遗憾,我现在迷路了,根本找不到回家的路以及去往罗布泊的路,那场毁天灭地的沙尘暴至今让我心有余悸,同样,我如百爪挠心那般非常着急的想要赶回去亲眼看看素儿到底怎么样了。

回想飓风虽然有七百二十公里的时速,但是,我是大活人啊,不可能被吹出同飓风相等的速度,依照我的感觉,既然我能掉在坑里得救,那应该距离事发地不会太远。

现在身体也恢复的差不多了,想着明天找族长借一头骆驼离开这里,去寻找大家,而我现在能做的,只能向满天神佛祈求保佑,保佑他们每个人都能够大吉大利,逢凶化吉!

第二百五十九章 尊贵的医生

当天下午,本来还打算去找族长聊聊,刚到了地方就听村民说他出去打猎了,人不在家。没辙了,又只好回到自己目前的住所,十日前在沙漠的大坑内救出我的人叫‘吉尔’,他年纪四十岁左右,个头不高,长了一副五短的身材,并且他还是一个单身的光棍汉子。

在我恢复身体的十天里,也是一直跟他住在一起,整个族中的人都很友好,知道我受伤,还会特意为我看病,准备了很多的食物,丝毫也没有嫌弃的意思。

等我进了屋,看吉尔正一边饮酒一边吃着下酒菜,他见我显得非常惊讶,甚至有些手忙脚乱,语气尴尬的说:“呦,回来了这么早啊,我以为你不回来了呢。”,接着他憨厚的笑笑,手里却悄悄的把他半瓶子的白酒收了起来。这一举动被我看在眼里,倒也什么,的确,在沙漠这种贫瘠的土地上,任何酒水都是奢侈品,有点珍贵的东西留下来自己享用也是无可厚非的,吉尔还将他的酒杯递给我说:“来,喝一口吧。”

我摇摇头:“不行不行,我不会喝酒,喝完了身体不舒服。”

“早说啊。”他像是松了口气,又随手拽出了半瓶子白酒,大口大口的喝了起来。

我问他吃什么呢?吉尔递给了我一节:“吃吧,蜘蛛腿儿,大补的。”,连忙摇头拒绝,看上一眼,都觉得黑漆漆的没食欲,更别提张嘴去吃了。

“怎么了?是不是没见到族长啊?”

我点点头,将事情与他简单的聊聊。吉尔笑了笑,他说,在神圣绿洲,什么都要听族长的,部落的里的骆驼很珍贵,我要是想要带走那肯定是不可能。

叹了口气,问道:“大叔啊,你知道库尔勒在什么方向么?”,他则摇摇头,还说自从出生起就一直在部落里从未走出去过,根本没听过这个地方。

叹了口气,这可怎么办啊,光靠我自己,就算是给了我骆驼,没有准确的地图恐怕也得困死在外面。

又问吉尔,有没有地图?

“真没有,你说我们也不出去绿洲,要地图干什么?如果你想要,我觉得村长那儿应该有。”

我惊讶的问:“难道你们的人,就从来就没有走出过沙漠么?”

“出去干什么?这里多好,有水,有树,还有肉吃,有酒喝,沙子像黄金一样漂亮,没有比这里更美的地方,出去?你们那里有这么多的沙子么?”他语气自豪的问我。

他说的还真没毛病,听他的意思,外面好像真的什么也没有!他告诉我,整个部落除了村长,所有的人都不曾出过绿洲,任何外界的消息都是在村长口中获得。至于人口繁衍,他说,有时候外面会误入来一些人,如果是一男一女,那就让外来的人结婚生子,不停的生。

生出来的孩子交由部落里的人抚养长大,以此来充填新的血液,每家每户都是有族谱的,三代近亲不可结婚。如果外面来了女人,也同样必须嫁给部落里的人生孩子,倘若来了男人,村里也会选出女人。

大沙漠迷路是经常的事儿,何况以前丝绸之路时,天天都会有商户在沙漠迷失方向,而他们靠着这样的传统,这个部落居然没有灭绝。

我有点诧异的问:“照你说的话,你们的族长不会也将我留下给你们生娃吧?”

“你?不行不行。”吉尔连连摆手,给我感觉,他的眼神,怎么看起来那么的轻蔑?这是什么意思?

我反问道:“我怎么就不行?”

“你?还用我说么,你看看你瘦的像骨头似的,在部落,女人只喜欢强壮的男人,你昏迷的时候,全部落的女人都来看你,可你的身体太弱了,一点点的伤痛居然昏迷了三天,这样是在部落里是绝对不允许的,而且只有强壮男人留下的孩子才能够在恶劣的环境下存活,生命是宝贵的,没人会拿去做赌注。”他又喝了口酒。

我心里有点好胜,怎么我就不行?强壮有什么用,真要是打起来还不一定谁胜谁负呢。

就是这么一个现代与原始的结合部落,他们世世代代与世隔绝的生活在这里,人口大约在800-1000人之间,食物是由族长统一分配,所有的人也必须听族长一人的安排。

吃了东西,在屋里实在无聊,索性又一次出了门,结果看见有一位妇女抱着小孩儿往人多的地方跑,只见小孩子的脸蛋发青,口中吐水。

坏了,应该是掉水里淹着了,抱着孩子的妇女姿势不对,继续下去下去人会呛死的,我赶忙跑过去拦住了对方,没等妇女开口,上前抢过了小孩儿,拎着他一只腿,头朝下,之后我开始用力敲打后背。

“你干什么,放开我的孩子,救命啊!”妇女大喊大叫。很快引来了一群人,他们里三层外三层的将我围在中间,当中已经有的男人已经拿起了武器,喊我放下小孩儿。我没理会,手中依旧拍打着他的后背,很幸运,那个一岁左右的小孩儿猛的吐了一大口的水之后,哇哇哭起来。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