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2 / 2)
叶冰:呵呵…
楚喆把准老丈人、丈母娘还有大舅子送出好远才回来。
“冰冰,要不要把箱子藏藏?”楚喆突然有些紧张。
这虽然偏僻,可也不保证会不会来人,现在可是刚过中午。
叶冰往山上看看,“要不搬半山腰,顺便打点野味。”
马上就要过年了,这次因为去上海,家里都没准备年货呢,肉食更是没有。
这片可是连着大山呢,里面野物肯定不少。
哎,她有些想朱白了,不知道这么多天它野哪里去了,还知不知道回家。
她倒是不怕它饿到,朱白的捕猎技巧很高超的。
两人将箱子慢慢搬到半山腰,叶冰一回两个毫不费力,楚喆一个小的,主要是现在到处都是雪,路并不好走。
最后叶冰用大木板子拉,楚喆扶着防止箱子摔落。
楚喆:回去一定要加强锻炼。
两人找了个背风的地方升了火堆,楚喆又简单用石头围了个灶台放上铁缸子,往里捧了把雪烧水喝。
两人留了两件大衣一个铁缸子还有点盐剩下的都让叶爹娘带回去了。
我去附近转一圈,有事大声喊,我可以听见。”她不准备走远,叶冰捡了几个石头子揣进衣兜里。
没有弓箭只能用石子了,如果遇到大的,那就直接上手好了。
“等一下,谁马上开了,喝点再走。”半天没喝水了,楚喆扫了眼她的嘴唇还是那么水润。
是不是因为练功的原因,冰冰的皮肤特别好,几十年后,媳妇貌美如花风韵犹存,他却成了个糟老头子满脸褶子…
不行!他要开始保养了,他给媳妇买了好几样擦脸的,决定了自己留一瓶。
叶冰又想给他个摸头奖励了。
楚喆将自己裹在大衣里靠在大箱子上等着叶冰,心里在算着叶叔叔他们该到哪里了…
听到脚步声,楚喆直接跳了起来。
“这鸡有点小啊,我打了四个,不知道够不够吃。这玩意挺有意思的,还成双成对的。”叶冰将四只和鸽子大小差不多的鸡扔在雪地上。
楚喆激动了,捡起一个仔细的看了看,开始给叶冰科普,“这叫飞龙鸟,学名是花尾榛鸡。它们在林中就是雌雄成对的,有山中鸳鸯的美称。在清朝可是皇室贡品,炖汤喝最好。”
要说别的野味他兴许不知道,可是这是八珍之一,未来都快灭绝的保护动物啊。
当然即使是灭绝动物,他不知道还是不知道,但这个飞龙除外。
他是因为爱吃投资了一些饭店,其中有个饭店就主打“飞龙汤”。
以前的俗语讲“天上龙肉、地下驴肉。”其中龙肉就是指飞龙。
其实那个饭店也是噱头,他们哪里找那么多野生飞龙,就是圈出一块山林,然后投放一些成年飞龙,让它们自然生长,其实也就是散养。
他当年就没少喝汤,特别鲜美,这次回来居然把这个美味忘了,不应该啊!
要说重生回来还有个大大的好处,可以把未来还没挂上保护动物牌子的美味多吃几回。
这是对一个吃货最好的奖励了!
作者有话要说:我已经无法直视老司机这个词汇了_(:?」∠)_
所以都画蛇添脚丫子叫老司机师傅…呵呵…
第一百一十一章
两人算着时间路程牛车也差不多要到了, 害怕林大舅找不到他们,楚喆提前下山去迎迎。
站那等干等更冷, 楚喆索性顺着路去接牛车。
等看到林大舅赶着牛车,楚喆赶紧把插在袄袖子里的手伸出来使劲摇晃,“大舅,大舅, 这呢!这呢…”
亏大舅是当地人,这些路都是跑过的, 要不然还真找不到这呢。
“赶紧上来,你婶子把狼皮毡子带来了,痛快裹上!”林大舅往车斗里指了指。
“哎!”楚喆痛快的应了,跳上牛车, 顺手指路,“往前走, 快到了。”
“上海好嘛?”林大舅也挺感兴趣的。
那可是只听说过的大城市。
对于一个见过未来上海繁荣的人再看如今, 真不能违心的说上海多好, 不过和他们的县城相比也是天差地别的,“很不错, 高楼汽车、商场都很多,吃的也很丰富, 工厂也不少,人们相对富裕一些。”
这真的是比较中肯的评价了。
林大舅想起昨天大晚上的她妹子妹夫和外甥拍门,才知道从上海回来了,家里没生火, 上他家睡觉来了。
外甥女和楚喆还没回来,听说带了不少好玩意,都是冰丫头在上海黑市换的,得让他赶牛车去接一趟。
林大舅一听这个就知道是啥了,自从冰丫头有了这个爱好,楚喆这小子就拿了几样,然后他媳妇还有弟妹都稀罕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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