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四章收服(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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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去,霍骠骑的话是那么说的?好好的匈奴未灭,何以为家,到了你嘴里怎么就变了味?”杨延嗣听了林御的那句胡人不灭,就没有家,顿时满头黑线。

一旁看热闹的汉军将士也是一阵哄笑。

林御又羞又怒,直把脸涨的通红,握紧拳头,愤愤道:“霍骠骑说的是他说的,我说的是我说的!如今胡狗劫掠,爹爹也死了,胡狗不灭,我林御就没有家!”

杨延嗣听了一阵沉默,看着这个身材高瘦的少年,还是摇摇头道:“我也是为了你好,当兵可不是闹着玩的,说不定哪天就…既然有人愿意抚养你,你就跟着他们,以后结婚生子,也好给你林家留个后!”

“小七哥,我不是说了吗,胡狗不灭,我林御就不成家,你就让我跟着你,一起杀胡狗吧!”林御见杨延嗣拒绝,顿时急眼了。

“不…”杨延嗣自己都照顾不了自己的人,当然不会答应要收个拖油瓶了,连忙要拒绝。

“你跟着他有什么用?他又教不了你什么?以后你就跟着朕吧!”却是一旁,观察久了,下定决心要培养林御的刘辩出声了。

“啊…”林御茫然得看向刘辩。

“跟着他有什么用?他整天就知道打打杀杀,你跟着他,学不到东西!跟着朕,朕能让你读书!”刘辩继续说道。

“小七哥怎么没用了?这几年他杀胡狗,保住了多少粮食和百姓的性命?跟着他,能一起杀胡狗就够了!”林御顿时不忿道。

“……”刘辩顿时满头黑线,这孩子还真是熊,真是虎逼。

这也难怪,杨延嗣的植入身份,便是跟随杨继业一起在雁门抗击异族的。杨延嗣从小便杀胡人,因此,在雁门的一群孩子中,威望极高,可以说是一种盲目的崇拜。

不过还好,刘辩这段日子,建立了自己勤政爱民的形象。杨延嗣对刘辩也是十分尊崇。见林御居然拒绝刘辩,立马呵斥道:“大胆,你怎么跟陛下说话的?我忙于军务,根本照顾不了你,若是陛下肯收留你,是你的福气。”

这林御就像北方百姓一样,只尊重保护自己的人,像刘辩虽是皇帝,却不能保护他,故而林御甚是对刘辩不感冒。

“你跟着他,他最多教你功夫,但是他性子急躁,你也学不到什么。如果你跟着朕,朕可以让他教你功夫!”刘辩指了指杨再兴。

林御眼睛一亮,刚才杀胡狗之时,杨再兴的表现可比杨延嗣要帅气,林御觉得这个身上满是凶悍气息的男人,功夫还在杨延嗣之上。

“并且就算功夫学得再好,最多也只能打一百,打两百个!向他们两个,最多也只能在数万大军中保住性命,却不能击败!”

“但读书却不一样了,读书之后,有了知识,胸有韬略,便能运筹帷幄,指挥军队,一个计谋,便可能灭敌数万,数十万!”

林御眼睛再次一睁道:“你真的愿意把书给我读?”

“不止把书给你,还让人教你,如何?你就跟着朕一起习文练武,待你长大后,有了本事,在让你去杀胡狗,如何?”

刘辩此言一出,其余大臣都是不可置信得看着这林御,不知道他有什么本事,能得到刘辩如此厚爱。虽然没有明确的官职,但若是刘辩在太子时期,那就相当于是太子舍人,太子洗马之类的官职了。

而刘辩现在是皇帝,却还让林御跟着一起学武,读书,这是打算亲自栽培这小子啊!

卢植等老臣都是盯着林御,想要看看他有什么不同。

但除了看出他与常人无异,甚至有点倔犟,还有点虎逼的性格外。并没有看出其他。

可刘辩不同,他拥有系统,能够看出林御的能力,年纪不过十五岁,却拥有72的武力,69的统帅,这绝对是一块璞玉。

武力还好说,可能有的人天生神力,这种人可能也比较多,如唐朝的开国大将罗士信,也是这么个年纪就上战场杀敌,比林御要猛得多得多。还有岳云,也是自幼就上阵杀敌的猛人。

可是69的统帅就大不一样了,可能有人天生就是统领军队的料子,但有人却是需要后天的学习。

比如霍去病,小小年纪,就统领骑兵深入大漠,攻打匈奴,未曾一败。霍去病跟他舅舅卫青一样,乃是奴仆出身,不见得读过多少钱,这就是天生的统帅之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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