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1 / 2)
打开衣柜,衣柜里被清出了一个隔间,恭恭敬敬的供奉着两个盒子,一个装着小黑裙,一个装着亮晶晶的耳坠。
两样东西都被我原封不动的封起来,供在衣柜里。我望着两个盒子沉默了一会儿,转头看了眼柜子里面贴着的镜子,镜中的我眼里并没有刚才美美那样的炙热与柔情。
我想,这大概就是喜欢和爱的区别吧。
我是心心念念的躁动,她是拼死拼活的压抑。
我关上了柜子,坐到电脑桌前。一边将之前构思的美美故事精细化,一边想着,这段时间任凭我怎么找都找不到万事难,李怼怼不管,美美也不知道。关于万事难和那神秘的不敢置信的爱,全无消息。
接下来一两个月的时间,日子还是很平常的过。重庆的温度从冬天忽略了春天,一下跨到了夏天,大街上有人穿起了短袖与短裤。
我这一两个月来,我画完了自己想象中的美美的故事,期间因为懒惰,断更了一段时间,被编辑和读者骂过之后,清醒过来,又开始断断续续的更新。
期间被人催更无数次,威胁寄刀片无数次,但好歹还是连载完了。
一开始24页的剧情在编辑的催促下,扩张成了48页,番外画完之后,美美的故事得到了不错的反响。
编辑和我说,我的稿费每页大概能长个二十块钱。
我很高兴,把这个消息告诉了叽叽酱。
叽叽酱是这段时间我在微博上认识的一个漫画作者,虽然名字污污的,但却是一个非常软萌的妹子。
她和我在同一个网站连载不同的漫画,她画的是恐怖悬疑类的,画风和我完全迥异,但她却喜欢看我的漫画,她称我的漫画看似暖萌,实则是糖中放着冰碴子,不管怎么看都透着一股子置身事外的冷漠味道。
我一瞬间有些语塞。甚至有一种……透过漫画,被人看穿了我生活的感觉。
因为我好像确实……有点冷漠。
我和李怼怼、李陪陪还有美美们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但始终觉得有层膜存在着,或许是李怼怼的规矩立得太好,他从我进公寓的第一天就告诉我,“我们是不同的。”
他说这句话的神情和姿态,我到现在也没能忘了。
我和叽叽酱的友情也是从她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开始了。
因为我觉得,我碰见知己了。
我每天不画画的时间就开始和她吹牛打屁扯八卦,偶尔还玩几局王者荣耀,身为不在一个城市的“同僚”我俩感情日渐深厚。
而这段时间里,我早就放弃了陪美美去跑步。
是……一开始的时候我信誓旦旦的说要陪美美减肥,但坚持这件事,大概就是人类的天敌吧。三分钟的热度一过,我怀揣着愧疚看着美美继续一个人去跑步,到最后也习以为常的懒惰着继续躺在家里。
美美在坚持。
她瘦了很多,两个月时间,她和阿许的进展……也有许多。
偶尔一起吃饭的时候,美美会把她和阿许的聊天记录给我看。
从一开始美美锲而不舍的说早安晚安,到阿许开始回复一个早,晚安开始,他们的聊天越来越多。美美到了他店里吃到的哪些菜,会告诉阿许,有哪些好吃,有哪些差一点。
很明显,阿许很在意别人对菜色的点评。每次说到这个,阿许的回复就会变多。
一来二去,话题倒也不止于对菜色的点评了。
他们开始分享生活,美美讲讲今天跑步路上遇见什么,说说天气,阿许回复中说了些工作和锻炼的注意事项,让美美不要断食。
后来的聊天记录,美美就很少给我看了。
但是他们聊天里面绝口不提一个人,就是阿许手机里的那个“美美宝贝”。
我知道这个事情的发展走向,让美美处于一个很微妙的境地,但我能怎么说,我见过美美的梦境,也无法判断阿许到底是个什么情况。作为旁观者,我只能缄口不言。
直到有一天,美美主动提出说:“小信,我们找个酒吧去喝酒吧。”
我一惊,看着已经瘦了一大圈的美美:“你今天不减肥了?”
“偶尔一天没事。”
我隔壁的门被推开,李陪陪穿着内裤,披着一件睡衣就站在了门口,内衣都不带穿一个的,可那胸在睡衣的遮掩下,让我和美美都有一瞬间的沉默。
李陪陪伸了个懒腰,半倚在门口,抱着手:“我好像听到了喝酒两个字?”
于是我们三个收拾好之后就出发了。
又是解放碑的那个小酒吧。
李陪陪一喝酒就疯,自己物色男人去了。
我和美美坐在吧台旁边,她仰头“咕咚”喝了一大口酒,我咬着吸管,啜着果汁,心惊的看着她那杯瞬间少了一大半的长岛冰茶。
“阿许今天告诉我,说让我和他不要再联系了。”她笑了一下,“昨天,我去他店里坐着的时候,看见他女朋友来了。”
我被果汁哽住了喉咙,费劲儿咽下去之后,我看着美美,正在斟酌言语。
我不知道是该劝她说,“放手吧,他已经是另一个人了。”比较好,还是“管他妈的就是干,只要锄头挥得好,没有墙角挖不倒。”比较好。
因为这是她的事,我无权帮她做任何决定。而我知道,现在的美美和我说这些话,就是因为她想要寻求一个和她内心的决定相符的支持。
我不知道她想做什么样的决定,只得听她说下去。
“她女朋友,似乎发现了什么。”美美说,“昨天晚上我给他发消息,他都没有回。这是这些天来,唯一一天我发晚安,他没给我回的一天。”
她说得很冷静,就像以前和我说,她喜欢下雨天,因为每一滴雨,都曾流过他身边时,一样。
“他今天和我说,不要再联系了。我知道他做了什么样的选择。其实我早就知道的,你看,这么多天,五十个日日夜夜。如果是以前的阿许,不要五十天,不要五天,不要五个小时,五分钟都不要,他在看见我的时候,就会立即牵起我的手,没有任何犹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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