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1 / 2)
病例上面写着是:父亲具有遗传性球形红细胞增多症,遗传给了患者。诊断结果:建议进行脾脏切除术。
手术知情同意书:监护人薛荟伊署名。
看到了这一份病案,薄铭岭也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薄家上上下下几十口男丁,也没见哪个有这什么遗传性球形红细胞增多症啊!
难道是薛家隐瞒了遗传病?!
他立即回国,到了第一人民医院调查了两家的病案史,然后就差点气得交代在医院了。
薄家没有遗传性球形红细胞增多症!
薛家也没有遗传性球形红细胞增多症!
那么问题来了,侄子的这个遗传性球形红细胞增多症,到底是谁遗传给他的?!
他又究竟是谁的孩子?!
第68章 震惊
大儿子二儿子都不在a市, 薄铭岭立即把小儿子薄瑾峻叫到了身边来。
“你看看,这是什么混账事?!小礼的这个遗传病,到底是遗传的谁的?!”
其实薄瑾峻早就从薄瑾亭那边知道了真相,如今看父亲都被气了个半死,可想而知, 当老爷子得知真相的时候,会被气成什么样。
——如果事情是真的, 这就是薄家有史以来最大的丑闻了。
当然, 他不能表现的太幸灾乐祸,于是试探地问道:“会不会是医院搞错了?”
“不可能, 你看,手术知情书也在这儿!上面还有薛荟伊的签字!你说,薛荟伊要是心里没有鬼的话, 她为什么要偷偷带小礼去澳洲做手术?!为什么这么多年来都不告诉薄家?!”
“有道理。”薄瑾峻略一思忖就道:“我们先去问问看薛家的人,看薛荟伊的风评怎么样。”
“还能怎么样?!薛荟伊是薛家的长女, 她在本地的风评好的很呐!”
要不然的话, 薄瑞荣也不会把她钦定为儿媳妇的。
“那就问问她的大学同学,薛荟伊不是在英国留过学吗?她的教授应该不会包庇她的吧?”
“嗯。”薄铭岭同意了这个办法。
然而,他们很快就发现, 这个办法也是行不通的。
薛荟伊是二十二年前留的学, 如今,她的教授们都已经年老去世了, 连伦敦大学的校长都换了好几茬。
薄铭岭又转而打听到了薛荟伊的同学, 据他们所说, 薛荟伊在校期间花钱比较大手大脚,喜欢买衣服和化妆品,结交的朋友也很多。
但这些朋友全部是女生。薛荟伊仿佛很洁身自好,连要好的男性朋友也没有。
这下案子又陷入了死胡同。
一切结果都指明:薛荟伊在大学期间没有绯闻,更没交往过男人。
“会不会是高中时期交的?”薄瑾峻又想到了一重可能。
薄铭岭也想到了这茬,于是父子两个又去了邻市的外国语学院——薛荟伊15岁时,以优异的成绩进入了这所学校。两年后,她也是从这里走了出去,踏上了英国留学之旅。
这一调查,的确有了些发现——
有个和薛荟伊是高中同学的女生,如今成了学校的老师。她告诉薄铭岭,当年的外国语学院有十二个好班。这些好班里都是成绩优异的尖子生。除此之外,学校里还有一个花钱买进来的坏学生组成的“十三班”。学校里所有的打架斗殴,都是这个十三班的坏学生干出来的。
当时,薛荟伊是一班的班长,她却和“十三班”的班长走得很近。
这名姓徐的老师告诉他们:“薛荟伊当时是我们班的高冷女神,学校里喜欢她的男生很多,向她告白的人也不少。但是薛荟伊谁也看不上。只有十三班的那个男班长,他很会打篮球,薛荟伊天天跑去看他打篮球,还装做是替其他班的人加油。”
“那个混混像极了电影里的古惑仔,薛荟伊私下里跟闺蜜说过,她就喜欢这种野马一样的男人。”
“薛荟伊以为我们都不知道这件事,其实大家只是懒得说而已。”
薄瑾峻都听得愣住了,没想到,薛荟伊贤淑的外表之下,还有这么一颗脱缰的心。
“你还记得那个男生叫什么名字吗?”
“记得……”徐老师的声音小了点:“他现在是本地的阔商,去年还捐赠了学校的塑胶操场。”
“他叫什么名字?!”
“叫曾汉龙。”
此言一出,薄瑾峻和薄铭岭面面相觑。
曾汉龙——这个名字他们一点都不陌生,因为此人就是薛家的股东之一。
——薛家以建材起家,又兼做车行外贸生意,和经营高档车市场的曾家往来频繁。大约十年前,曾汉龙的父亲去世了,他就成了曾家车行的总裁。然后,他立即宣布加入了薛家的股市,成为了薛家的持股大头之一。
每一年的商协晚会上,薄家和薛家都会和曾汉龙打交道,三家之间的来往也还算密切。却不曾料到,曾汉龙和薛荟伊有过一段!
离开了学校,薄瑾峻就去调查曾汉龙,看他和薛家的往来如何。
调查的切入口是一个司机,名叫王建国。据说这位老王给曾家开了二十年的车,结果曾老爷子一死,曾汉龙就迫不及待地将他辞退了。
这天下午,薄瑾峻打听到了老王的住所,就带着父亲和儿子上门拜访。
说明了来意,老王却不肯开口。他还对曾家有一丝忠诚在,不肯轻易谈曾汉龙这个人。
没办法,薄瑾峻只好求助于老司机的妻子,还塞给了她五百块钱。于是老太太就灌了丈夫一壶酒,醉酒的老王瞬间什么都招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