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章(1 / 2)

加入书签

喝了口碗里的汤,金秀娟忽然间对正在厨房里煮的那锅卤味更加期待的。

*****

“什么味啊那么香?”

七八点的时候也还好,香味若有似无的,就是将近九点的时候,那香味开始越来越重了,还一个劲的往人鼻子里钻,你说离吃完晚饭也没过多长时间吧,闻着这香味,肚子居然就开始咕咕叫着造反了。

现在还住在老公房的,以上了年纪的老人居多,这个点都上床睡觉了,硬是被香味从床上勾了起来,打开窗户好闻得跟清楚些,到底是哪家人这么损,大晚上的煮好东西,勾的人口水直流。

小区里为数不多的年轻人尤其是年轻小姑娘,本来过了晚上八点都不吃饭的,被这香味引地伸出了自己犯罪的手,拆了包泡面煮。

往日里觉得最香不过的泡面,在这股神奇的香味面前几乎没什么作用,一口口吞着面,头一次觉得泡面原来是那么难吃的东西。

到底是在做什么呢?怎么那么香?

这估计要成为今天晚上小区里多数居民思考的问题了。

“褚儿啊,你这卤味入没入味啊?”

第二天一早要早起摆摊,本来晏钟华和金秀娟八九点就该睡下的,可就是家里这锅引人犯罪的卤味,让他们夫妻上了床又从床上下来,好不容易收收肚子里的馋虫回房,那香味继续透过门缝往他们鼻子里钻,翻来覆去就是让人睡不着。

几次下来,夫妻俩干脆就放弃了,这要是吃不到一口卤味,他们今天晚上就甭想要睡了。

“还得多卤一会儿,不过爸妈你们要是想吃,我给你们先夹一部分出来。”

晏褚用筷子戳了戳里面炖煮的一些食材,这锅卤汁配方用来卤猪蹄是最好的,晏褚没管那么多,将猪头肉以及豆干之类的也下锅卤了。

其中一部分食材需要的时间短,类似猪蹄和猪头肉之类的,当然是卤地时间长一些才够香够味儿的。

不过家里人吃,暂时先过个嘴瘾,也不需要考虑那么多。

晏褚夹上来一些切过花刀的豆干以及一些猪颊肉,还有一个猪蹄。

在下锅卤煮前,晏褚先用高压锅将猪蹄给压烂了,方便它软烂的更快,也更好卤煮。

已经卤成赤酱色的猪蹄居然隐隐有一种玛瑙的光泽感,冒着热气,在盛到盘子的时候,那层肥膘还晃了晃,晶润微弹的模样,让人的口水加速分泌。

晏褚只是用筷子轻轻一夹,猪蹄就沿着关节被夹成了两截,正好爸妈一人一半。

“爸妈,味道怎么样?”

晏褚自己夹了快猪夹肉,还没放入嘴里,就先问了已经开始啃猪蹄的爸妈这卤猪蹄的味道。

“呜呜——”

压根就开不了口说话,实在是太太太好吃了。

猪蹄的脂肪早就被熬化,外层微微粘稠的酱汁有些糊嘴,一口咬下去,几乎不用牙齿,光用嘴唇和舌头就能把猪蹄肉给抿下来,浓郁的香味,各种香料的味道在猪蹄上达到了完美的平衡,一连吃了好几口,完全没有普通猪蹄吃多了油腻的感觉。

只想着吃一口,再吃一口。

第一锅卤味,晏褚做的是微辣微麻的,因为这一锅他是打算用来当老卤的,一开始要是就做的太辣的,不喜欢吃辣的人或许接受不了这个味道。

对于儿子的问题,夫妻俩只能用肢体语言表达自己的喜欢,完全没有张嘴的功夫。

“这个猪蹄再卤一晚上味道会更好更入味。”

晏褚吃了口猪颊肉,站在晏褚的身上,他已经能够给九到十分的高分了,但是站在那个卤师傅的立场,这或许只能拿六分的及格分。

他也算是历经了好多个世界,尝遍了不同美食的男人了,他都能给出这么高的评价,可想而知一旦他将这卤味做到登峰造极,在这个世界会引起多大的关注。

对于厨神空间,晏褚是越来越满意了。

一家人尝试了每一种食材,都各有特色,猪蹄软烂,猪颊肉有嚼劲,猪儿脆,豆干香,每一种都远远将外面卤味铺子卖的卤味甩出一大截。

晏钟华夫妇吃得肚子都高高鼓起来了,才稍稍缓解了一下肚子里的馋虫,看着一大锅还没吃完的食材,听着儿子说着再炖煮一晚上会更加入味,别提多期待明天的到来了。

“爸妈,你们先睡吧,我盛一些给白叔还有江爷爷他们送点过去,今晚咱们家这烟管儿可一直拍着气,恐怕左邻右舍现在都流口水呢。”

晏褚自吹自擂的话把晏钟华夫妇给逗笑了,不过他们也觉得儿子说的没错,这东西确实香,香到他们刚刚都睡不着呢,也不知道附近的邻居是不是跟刚刚的他们一样。

别的人他们不管也不在乎,可这栋楼里的老住户都是有交情的,于情于理都该送点做好的卤味过去。

原本金秀娟是想着第二天再让儿子送卤味过去的,毕竟现在也已经九点多快十点了,可想想这卤味还得再煮一晚上,要是那些要好的邻居们一晚上都被馋虫引得睡不着,那就是罪过了。

她大方的批注了儿子的要求,将洗干净的盘子都拿出来。

“我和你爸给你江爷爷他们送去,你给你白叔送一份多点的。”

都是邻居,那也有亲疏远近,在金秀娟眼里白家那是未来亲家,白苓是她当亲闺女看的未来儿媳妇,有好东西自然得多给他们一些。

“诶。”

晏褚今天买的食材还挺多的,他给白家盛了满满一盆卤味,朝楼上走去。

*****

“滴血认主。”

张子凡将自己缩在房间里,拉上窗帘,并且叮嘱了家里的保姆不要让任何人来打搅他后,拿出了今天他买来的那些玉佩。

他比晏褚可舍得多了,直接在食指上用刀割开了一道伤口,顿时血流如注,他拿着流血的指头,往那些玉佩上一个个抹过去。

头五个没反应,因为他怕用量会不够,每个玉佩几乎都用血抹遍了,等打算抹第六块玉佩的时候,食指的血不够用了,他狠狠心割开了中指。

等到时歌手指头没有一个完好的了,最后一块玉佩终于给了他一点反应,抹在上面的血,慢慢被吸收,然后他就看到一束光冲进了他的眼睛里。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