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1 / 2)
“睡觉!”
冷冷地扔出两个字后,钟仁有些丧气地歪在枕头上,继而用一种秦淮看不懂的目光,从头到脚,仔细看着他的每一寸身体。
“明天老太太请客,我怕是要忙得很,家里人你还不熟,要是怯生的话,可以跟老七亲热一点……他跟我是一房的兄弟,也没什么好忌讳的。”
秦淮故作单纯地点点头,心里却被那句“跟老七亲热一点”弄得一头雾水。
要知道,小说中曾经写过这样一个情节,钟信在十五六岁时偷看过钟仁收藏的男男春宫,被钟仁发现后揍了个半死,还罚他跪了一天一夜的碎瓦片,直把两个膝盖跪得鲜血淋漓。从那时起,他明明知道这个贱种老七是对男人感兴趣的。
所以让自己这个男嫂子和小叔子亲热,他真的不忌讳吗?
还有,他刚才的那个样子,感觉倒像是有……不举之症!阿弥陀佛,但愿,但愿!
“你过来!”
钟仁忽然睁开眼睛,一把扯住了秦淮的亵衣。
秦淮一愣,已被他拖在身前,掀开了衣襟。当看到在秦淮身下摇晃的铜锁后,钟仁松开了他,又闭上了眼睛,很快发出了酣声。
这会儿,秦淮站在窗前,手指下意识落在那枚守贞锁上。
方才,他终于忍受不住,在卧房外找到了方便的夜壶,也终于明白了这守贞锁的构造。
这东西,还真是设计的精巧绝伦。从里向外,前后各有两个活的机括,完全不耽误身上那些事儿。而从外向里,如果不打开铜锁,却又碰不到要害处的一点皮毛。
别说,还真是个守贞的神器。
只是,这东西难道要一直穿在身上,连洗澡都不得摘下吗?还有,打开这神器的钥匙,又会在哪里呢?
胡思乱想了一会,秦淮决定先不去想这个,也不去想钟仁身上诸般不合常理的表现,而是开始用心回忆在书中看过的情节。
毕竟秦怀之前是在钟家露过面的,和宅子里各色人等有过一些接触。如果不做点准备,等到明天出场的时候,不识里外、张冠李戴,别人不说,就钟仁和钟信这兄弟俩,都会看出自己的破绽来。
虽然小说读得不全,但对他这个记忆力甚好的书虫来说,还是记牢了很多有用的情节。
所谓知已知彼,这时才知道有多重要了。
在他的记忆里,这钟家一门,人口甚众。
钟老爷生前共娶了三房太太,生了五子二女。
嫡庶四个儿子外加婢女所生的钟信,以仁、义、礼、智、信分别命名。
两个女儿则取钟灵毓秀之意,一个叫钟毓,一个叫钟秀。
这其中,钟仁、钟毓、钟礼三兄妹,是大太太所生。
钟义和钟秀,则是二姨太太所生的一双儿女。
而三姨太太虽然只生了一个六子钟智,但她是二太太的亲表妹,两人同枝同叶,共嫁一夫,故三房血脉虽少,却靠着与二房间拉帮结伙,走二打一的路线,也算在钟家站稳了脚跟。
至于婢女丁香生下的钟信,虽养在大房,名为钟家老七,实则地位尴尬,半主半仆,不知内里的,都以为他不过就是大少爷的小厮。
而明天要过生辰的,正是已经出嫁在外的钟家嫡长女钟毓。
钟毓虽已出嫁数年,但由于夫家只是中等人家,远比不上钟家豪富。打小娇纵成性的她,常常抱怨父亲当年将她下嫁,故而总是三天两头往娘家跑。
想到大小姐钟毓,秦淮心里苦笑了一下,因为他忽然想起了书中大小姐的丈夫,邱墨林。
在原书作者笔下,邱墨林生在中医世家,为人极度自私无耻。
他本性喜欢男人,却为了贪图钟家富贵而娶了钟毓。平时,他在钟毓面前做小伏低,一副惧内的样子。可是背后却勾三搭四、花街柳巷,更是在见了秦怀第一面后,就产生了非分之想。
记得作者还专门描写了邱墨林做春梦意淫秦怀的情节,香艳诱惑,看得秦淮一边笑得花枝乱颤一边面红耳赤。
而狗血的是,这邱墨林色胆包天,竟然真敢在太岁头上动土,找到两次没有旁人的机会,便对秦怀暗送秋波、言语挑逗。
偏偏那秦怀骨子里风骚透顶,被钟仁冷落后正饥渴难耐,见大姑老爷撩拔自己,虽然因害怕钟仁而不敢太过放肆,却也没忘了眉目传情。
天啊,为什么看书的时候,自己总嫌作者的狗血泼得还不够多。可真到了自己身上,才知道面对这一盆盆狗血时,该有多么煎熬。
不知不觉,初阳已升,窗外的院子里开始有丫头婆子走动,渐有人响。
秦淮知道钟仁住的院落叫泊春苑,泊字谐音伯字,取的是“伯仲叔季”中排行首位的意思,自是因为钟仁是钟家老大的缘故。
秦淮摇了摇头。
这钟家既是豪门大宅,又附庸风雅,无论各人名字还是住所皆有讲究。可惜,金玉其外,败絮其中,内里,早不知烂成了何种模样。
忽然,秦淮只觉眼前一闪,眼见院门被猛地推开,冲进来一个人影。
那是一个身体瘦弱的中年妇人,身上衣衫破破烂烂、蓬头垢面,进了院来,东奔西跑,又叫又喊,转瞬间便撞倒了院中几盆名贵的花木。看其情状,倒像是个疯婆子。
秦淮看得呆住了,正发怔间,忽然听那妇人的口中竟然一迭声叫起钟信的名字来。
他恍然大悟。
老天!想来这妇人定是被看管在园子偏厦的钟信生母,那个疯了的婢女丁香。
秦淮下意识回头看了眼床上的钟仁,却发现他已经被疯妇的叫喊声吵醒,正一副被人打扰后的阴沉脸色。
厢房里急匆匆跑出男男女女一群人来。
从妆扮看,除了丫头婆子,就是伙夫小厮。秦淮只认得其中的两个,钟信和雀儿。
雀儿大概正在晨妆,脸上的脂粉还没抹匀,却跑在众人前面,一脸的怒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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