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1 / 2)
卓婉摇头,“不能这样比。”
蛮大跟着走了这么长的路,受卓婉的影响最大,很快就想明白了他话里的不妥。
他们蛮族的勇士可以为了部族牺牲自己,也只有这样为了部族不畏生死的人才称上勇士。
青衣是个只在小城主面前尽职尽责的大夫。
第159章 金花
热闹欢腾的篝火晚宴中,天灵惊艳了所有的人,小伙子的眼睛围着她转,时不时地献殷勤,小姑娘们拉着她的手问孔雀裙从那里买的。
卓婉眉眼弯弯地看着天灵,天灵像一只骄傲的孔雀,绽放自着己最美丽的姿态。
隔日,天灵就牵着她昨夜挑出来的男人,带给卓婉看。
一路上,天灵威胁着天鹰,“婉婉是我最好的朋友,我带你去找她,是让她帮我掌掌眼,要是有问题,咱们也不要拖泥带水,立马分手。你要是敢死皮赖脸地粘着人,或者跟婉婉找事,我让哥哥们砸了你的家。”
天鹰被天灵从一群比他更优秀的人中挑选了他,他本就有种天上掉馅饼以及美梦成真的恍惚感,被天灵这么一威胁,从飘飘的梦境中坠回了现实。
看着天灵冷冷淡淡的样子,他恍恍惚惚的心神彻底清醒了过来。脑子稍微转一转,便认清了目前的状况:他现在还不是天灵真正的未婚夫,等过了她好友的这一关,才能成事,要是过不了,他就白高兴了。
这样一想,天鹰整个人都开始紧张了。
天灵挎着卓婉的胳膊,偎着她坐下来。
卓婉看着眼前拘谨的天鹰,含蓄地点点头,拿出外祖父的威严范儿,“坐。”
天鹰战战兢兢地坐到她的对面。
“介绍一下自己,包括个人情况,家庭情况,以及以后的打算。”
“我有三十只大雕,父亲和母亲已被天神带走,以后想养一百只大雕。”
卓婉在心里快速地合计着三十只大雕所代表的财力状况。
在天族,金银珠宝只被看做漂亮的玩意,大雕的多少才代表着他们的财富,养的大雕越多,便代表着家庭越富有。
把雕养大,不仅需要喂养,还需要熬它,天生的桀骜不驯让它不轻易认主,凡是认了主的,便代表着它对主人的诚服。
在天族,意志弱,身体不强壮的人都难以熬过它。
天灵长到这么大,也只在机缘巧合下,得来海雕这么一只,就是因为这里面的巧合,天灵还没有彻底熬熟海雕,才用了木哨来束缚住它。
同样的木哨,卓婉吹的时候,海雕展开双翅,学着软团子捏着裙角转圈的样子,一圈一圈地转着,转晕了,再兴奋地踢着腿,嘤嘤地催促着软团子继续吹。
天灵一吹,海雕就过去抢木哨,每次都被天灵抓个正着,还屡教不改。
木哨是普通的木哨,不同的是人,天灵总能吹出让雕烦躁的声音。
天鹰养了三十只雕。
一个眨眼间,卓婉也就算明白了,天鹰在天族部落中的生活水平大概在中上层,比天灵家的生活水平更高一些。
这事儿要是能成,天灵不会跟着受苦,至少在与天鹰过日子的时候,不会有太大的心理落差。
天灵把天鹰赶出去,跟卓婉说悄悄话。
“婉婉,你看他,还行不?要是不行,我再换个,要是行,趁着你还在这里,我后天就把这个婚礼给办了。”
“后天就结婚,太快了。”卓婉想着她和勒安谦从确定心意到结婚的时间,还是比较符合大流的。
“不快,我们天族里有很多人在篝火宴上直接跪天结婚的,第二天就是夫妻了。”
卓婉稍想了一下就理解了,就像天灵这一次的篝火晚宴,请来参加篝火的人都是她认识的人,她很可能在篝火宴之前就确定了想要结婚的对象,只是趁着篝火晚宴这个热闹的气氛,告诉了对方以及周围的人。
参考京都里名为赏花实为相亲的家宴。
天灵拽了拽卓婉的袖口,催促道:“你在想啥呢,赶紧帮我拿个主意。”
卓婉把袖口从她手里抽出来,道:“你挑了一圈,才挑出来他。除了他,你还有别的选择吗?”
天灵实诚道:“没了,其他人更不如他。”
“那你对他有感觉吗?”这句话,卓婉问的慎重,很多人结婚不是喜欢,只是单纯的搭伙过日子,他们不说喜欢不喜欢,日子平平静静的不起幺蛾子就是美满,端看天灵的哥哥和嫂子的相处方式,就是这个方式。
天族人似乎因为物质的丰富,如繁华的京都一般,有了明显的阶层差异,有富裕的也有困顿的,这就造成了他们不同于其他落后部落的特性,他们很现实,或者说理智,不会为了单纯的情情爱爱而结婚,更看重其他的方面。
天灵自小生活在天族,这种部族文化潜移默化地决定着她的选择,她很冷静地挑选着她以后的伴侣。
“他是里面最强壮的。”天灵的眼睛里闪出了小光芒。
卓婉回忆着昨晚篝火晚宴中比天鹰更强的几个壮汉,笑逐颜开。
情人眼里出西施。
天灵蹦蹦跳跳地从屋子里走出来,拉着天鹰去找族长,“婉婉说,你能娶我,是你前世积德。你家里条件虽然比我家里的好了那么一点,但你的生活质量是没有我们家高的,我嫁给你,是给你造福。”
天鹰一脸傻笑地连连点头,在门外等待煎熬时,冒出的汗被路上的风吹干,一身的清爽。
“你知道什么是生活质量吗?”天灵在家是拿主意的人,嫁人了也势必成当家作主的人,现在就是表现她聪明才智的时候。
天鹰能熬过三十只雕,并把它们训练成一只进深山抓取猎物的队伍,岂是憨笨之人,听出了天灵语气中的强硬,心思转了转,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
天灵顿了顿,也没再解释下去,两人找到族长,说了他们的婚事。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