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1 / 2)
姜元正缠着方晟言说话呢, 风景的人出现, 有福先是惊讶地往前走了几步, 揉眼睛确定了眼前人是谁之后快步走了过来, 作潇洒暗含奉承地喊了一声,“方总,今天在风雨中同歇一家农家乐, 是缘分。上次在慈善活动上见了你一面,挂念至今啊, 界上竟然有您这样温润如玉的君子, 回家就想着能够再见一次就好了, 有想到愿望这么快就成真。我车里有几瓶上好的红酒, 总给个面子,今日李某与您喝一杯可好?”
方晟言举止是一贯的温润端方、矜贵优雅,旁人看了还以为和李有福是多么要好的朋友呢, 实际上, 漫不经心地说:“幸会。”
坐于一旁的姜元眼睛闪过笑意, 敢保证方晟言连李有福是谁都不知道,就像是他之前说的, 男人就知道装,明明很不耐烦却还是谦谦君子地不赶人,套了一层壳子就是累。
李有福有今时今日的地位绝不是靠着胡搅蛮缠来的,但脸皮肯定要厚, 得下面子当块会拿捏分寸的狗皮膏药才能够成功。得到两个字的回应就受宠若惊, 恭维地说:“听说方总是鉴赏好酒的行家, 天那几瓶红酒真是走运了,能够让您看上一眼。”他使了个眼色,就有人去拿了红酒过来,拍卖会上百万一瓶的红酒李有福接过来毫不怜惜地放在了桌子上,“我这就开了让方总您尝尝。”
有价无市的好酒啊,就这么打开,李有福心里面肉疼的颤了颤。能够买来,李有福可是用了很多门路,不过本来就是准备托人送给方晟言,现在自己亲手奉上,那小家子气的舍不得立刻被激动取代,一旦得到了方氏集团老总的青眼,指头缝里溜出来一点点就够他再买几十瓶几百瓶这样的酒了。
方晟言将手上拿着的酒盏送到了姜元的面前,放下酒盏之后抬起手微微摆动了两下,“不用,好酒在这儿打开可惜了。”
“对对,方总说的甚是,我一个俗人就是想的不够周到,白瞎了好酒了。”李有福很会给自己找台阶下,“那酒我就放在这儿了,方总有空了就尝尝,那是它们的福气。我家还有那么些人要安排,没法在这儿陪着方总,实在是我的不是,等回到市里面一定设宴赔罪。”
方晟言神情淡漠,嘴角带着似有若无的弧度,似笑非笑,他伸出一根手指抵住酒盏,阻止姜元继续喝,只有面对姜元时,他眼中的笑意才是真实的,“只是让你喝一口暖暖身,没有让你当醉鬼。”
姜元恋恋不舍地把天青色的酒盏放下,里面一颗盐渍的梅子在淡黄的酒水里微微晃悠。
看到这一幕,李有福心里面直呼自己走眼了,没有想到看起来毫不起眼的小年轻竟然和方总认识,还好在寺里面随口说了一声让搭车一起走,不然就错过了大好的机会。他也不在这儿碍眼了,笑着说了一声便离开。
等讨人厌的李有福走了,姜元才意犹未尽地问:“什么酒,怪好喝的?”
“梅子酒,喝一口好驱寒。”方晟言站起来要走,被姜元一把拽住,用力地拽坐了下来,天底下也就姜元敢这么做了。
姜元又往方晟言身边挤了挤,“我们有一个星期没有见面了,想我不?你肯定有十年里的记忆,知道我是谁,不然一次两次巴巴地过来干什么,闲得发慌啊!你藏了那么多秘密,还是个来去自如的高人,唉,想瞒着我肯定很容易喽。”
姜元无奈地耸肩,自我安慰般地说道:“不说就不说吧,反正我是赖定你了。都这个点了,肚子饿,我给你做好吃的,以前……不对,是我们共同经历的十年,我经常给你做好吃的。等着,我在菩提寺拿了一些玉兰片,正好可以做一餐美味。”
玉兰片要泡发,哪里来得及做晚饭,泡好了宵夜都赶不上。何况乱糟糟的也不是很适合做晚饭,李家分配的房间,农家乐里头最好的房间理所当然给了方晟言,李有福还体贴地将方晟言隔壁的房间给了姜元,算不算成人之美?
李有福那个小情人安妮下雨后就说肚子隐隐的不舒服,来到了农家乐就去了卧室休息,还抓着李有福的袖子不让他走。
“福哥哥陪陪我嘛,你在我身边我就安心了。”安妮三十多岁正当时的年纪,犹如枝头饱满的水蜜桃,撒娇时汁多水甜,媚眼如丝,成熟的韵味哪里是小年轻能够比的。李有福身边美女如过江之鲫,安妮能够胜出并且住进了李家大宅,肚子里的这团肉起了关键性作用外,她本人的魅力不可忽视。
总是觉得身上肌肉疼的李有福顺势在安妮的身边坐了下来,不适地按着肩膀,坐下来好像舒服了许多。他轻柔地摸着安妮的小腹,“乖孩子要健健康康长大呀,爸爸将全世界最好的一切都给你。”手下的小腹平坦如初,他不高兴地皱眉,“你怎么搞的,肚子上一点肉都没有,你不好好吃饭,孩子怎么能够得到充足的营养。”
安妮被摸的有一瞬间的僵硬,闻言她娇笑地说:“才一个多月点儿呢,哪里长那么快,姐姐给我准备的好吃的我丁点儿都舍不得浪费,为了我们的孩子自然好好休养的。就是我自己不争气,吃什么都会吐出来,亏了我们的孩子。”
肚子里的东西仿佛蠕动了一下,安妮的脸色更加苍白,不安地抱着李有福的手,“福哥哥有你在我身边真好。”
李有福掩去眼中的不耐烦,笑着说:“我还成了你的灵丹妙药不成。”
“那当然是。”安妮依偎在李有福的怀里,蹭开了李有福的衣领,一枚翠色的玉佩露了出来,那绿色如绵密的青青森林又似沉静的碧波湖水,引得安妮摸了上去,“哥哥你把玉佩给我吧,有了它就像是你一直在我身边。”
李有福就像是被踩了尾巴的猫一下子推开了安妮,神色不豫地站了起来,小心翼翼地将玉佩贴身放置,系好了衣扣之后还不放心地在上面按了按,确定一切安好之后才展露出几许笑意,“你好好休息,等吃饭了喊你。”
趴在简陋泛着潮意的大床上,安妮笑得甜美,“嗯,知道了呢福哥哥。”好似对先前被推开的事情毫不在意。
看着穿着柔软丝质睡衣、酥胸半露的安妮,李有福没有半点赏心悦目,他倒抽一口气凉气,竟然有一张意想不到的脸浮现在安妮的脸上。惊骇地后退一步,李有福用力闭上眼睛后睁开,哪里有那张姿容平平、文质彬彬的脸,躺在床上的依然是天下尤物。房间里李有福不想再待,总觉得身上钝钝的疼更重,什么都没有说加快了步子离开,似在逃离着什么。
他的身后安妮收起了脸上的娇笑,看着自己的肚子,没有期待,尽是恐惧和不安。
···
山野间的农家乐条件自然好不到哪里去,三层的房子,中间是个通顶的大厅,四面围着走廊,看起来像是个“回”字,人居其中又像是个大大的“困”。大厅的中央摆着一张厚重的长条桌,客人全都在这儿吃饭。据鬼面的店老板说,他这儿生意不好,伙计全辞职不干了,整个店里面就他一个人撑着,做饭手艺不行,要吃好的就要自己做。
厨房在一楼,姜元去看过了,普通的家庭式厨房内锅灶上都蒙着一层厚厚的灰,蜘蛛在其间搭着大网,几只倒霉的苍蝇被蛛丝裹成了茧子挂在网上,处处透着不安和不祥。
李家的佣人抱怨着设施的简陋,其中一个打开了冰箱,一股恶臭瞬间布满了整个厨房,里面一个几近腐烂的猪头堂而皇之的摆在最最中间,眼珠子滑落了出来。无数的苍蝇围着猪头飞舞着,姜元头一次觉得视力太好是个错误,上面爬满的蛆虫他竟然也能够看得清清楚楚。
太恶心了。
在佣人惊呼和咒骂声中,姜元把在柜里面找到的未拆封的卡磁炉和雪平锅拿走,在外头拆掉了包装,准备拿到门外的井水那边去洗。来时的路上他已经观察过地形,农家乐在山坳内,三面有山,只有一条通往外界的路,进入这边就和房子的构造一样,是个困。
不过风景不错,青山绿水相依相伴,根据看过的相书里面说,是个福泽后人的埋骨之地,但于活人来说,那就不是很好了,一旦发生泥石流……呵呵,还是不要想太多,脑补过了没有一块地方是安全的。门口有井,井边有桶,姜元在乡下用过,知道怎么使巧劲儿把水打上来。
正要把水桶扔下去,高大却佝偻着背的客店主人从身边经过,如破铜烂铁相互碰撞的粗哑声音响起,“如果我是你,就不会用井水,太脏了。”
“那我要用水怎么办?”姜元放下水桶问。
“不远处的小河是山上下来的泉水,干净。”
姜元点头,“多谢。”他看着店主的背影,粗厚的背几乎要折断了与地面平齐,好几次店主的手就要碰到了地,就像不喜欢双腿行走,必须四肢着地才有安全感。
趁着雨小,姜元拿出手机打开了手电筒,光亮调节到最大,去河边打水,不过一二百米的距离很快就到,水质清澈,喝了一口,还带着山泉水的清甜,店主果然说的不错。
洗干净雪平锅,打了整锅的水正要走的姜元听到对岸的树林中有悉悉索索的声音,他戒备地看着,脚步后移随时准备跑路。一只大肥猫挣扎着从漆黑的林子里跑了出来,“累死我了,还不快过来帮忙。”
大金进入农家乐不久就跑了没影,这是一只特立独行的神兽,只有欺负别人的份,姜元才不担心他会有什么不测。这不,大金还出去打猎了,抓到了两只瘦条条的小公鸡,“为啥不是野鸡?”
“我怎么知道!”大金就负责抓,只要能吃就行。“快洗干净回去做,饿死了,这个鬼地方能够找到两只鸡就不错了。屋子里到处都臭臭的,要不是给你实际操练的机会,我根本不会待上一分钟。”
“实际操练?”姜元熟练地杀鸡,小公鸡估计是从农家乐的鸡舍里逃出来的,瘦巴巴没有几两肉,“就我三脚猫的功夫怎么实际操作,又不会什么高深的功法。”
“呃……”大金语塞,心虚地缩着自己的肚子,“那啥今天就当长见识了,等回去后我把心法给你,昆吾居的主人怎么可以是个弱鸡。”
“好,你给了我就好好练。”姜元手脚干净利索,两只鸡被放干净了血,还让大金用法力烧了几锅热水去毛,等所有弄好不过半小时的功夫。
拎着鸡回去,李家佣人那边还一团乱,姜元在大金的抗议声中分了一只鸡,还好心地说井水不要用。
拿了鸡的佣人满口答应了,但过不了多久姜元就看到他打了井水上来。
提醒已经尽到本分,个人有个人的缘法,剩下的姜元管不着。
鸡块清炖,等鸡汤差不多出来了又放上几片从寺里面带来的酸笋增味,虽无齐全的调味品和上好的配菜,一锅酸笋炖鸡汤依然让姜元胃口大开,因为是和方晟言一起吃的啊。
姜元和方晟言没有下去与李家同吃,而是在三楼吃饭。方晟言的房间已经是整个农家乐最好的,大床房、独立卫浴,还有一个大阳台,通风敞亮,虽然小,但旅店该有的都有了。
喝了一碗清汤,姜元肚子咕噜噜叫了两声,这要是有米饭就好了,酸笋真是开胃。放下汤碗他就看到面前无声无息地出现了一碗压平的米饭,不是堆尖的,姜元也算是了解过一些老习俗的人,知道饭店里堆得冒尖的米饭做法其实并不合适,在老早堆尖的饭是用来插香上供,不是给活人准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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