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24)(1 / 2)
过了元月十五元宵节后,温暖的空气就占据在海市的上空,韩飞孱弱的身体也终于有了起色,瘦削的双颊,在余年的药膳下滋补得有了点软肉。
整个人褪去病痛的灰色阴影,眼神清亮的青年踏着月色从街角走过来,俊丽的面容神采飞扬,微微垂首聆听同伴的话语,眼神里有一股淡然,完全不似少年人的浮躁幼稚。
在韩亚平看来,十八岁的韩飞,二十六岁刚刚苏醒的韩飞,以及此时此刻的韩飞,他们何其相似又何其不像,似乎被时光分割成三个不同的人。
他的儿子似乎真的不知不觉变了很多。
飞飞。低沉的声音从银灰色的奔驰车里传出,朝歌止住脚步,漆黑的双眸在街灯下,像是两粒闪烁的晨星。
余年饶有兴趣的站在街灯下,看向车里的中年男子,韩飞大概是继承了父母的优点,韩亚平也有一双黑眼睛,不过,当然没有韩飞好看。
他的视线落在几十米外的树荫中,街灯照不进茂密的树丛下,那里只有一片黑暗。
父亲。朝歌冷冷的招呼了一句,并不准备坐进车里。
韩亚平也不恼,自己下车站在韩飞面前,他现在反倒对小儿子有几分佩服,毕竟不是每个人都敢反抗父权,况且他也从刘楚山那得知一点点游戏消息。
身体好些了吗?韩亚平问道。
朝歌点头,那位大师的确算得挺准的。
这牙尖嘴利的样子,倒真有刘楚山的样子,韩亚平心里苦笑,管不得和大舅哥关系这么亲近。
身体是革命的本钱,等后天考完了,回去看看你妈妈吧。韩亚平认真嘱咐。
朝歌挑眉,促狭道,我怕回去,父亲要打断我的腿。这话一出,两人的气氛一缓。
你是我儿子,永远都是我儿子,上次,上次是我一时冲动了,这里我可以向你道歉,是我对你不够关心。
韩亚平不是什么扭扭捏捏的人,明天韩飞就要高考了,既然要缓和父子关系,他也不会拖得更久,不管韩飞考得怎么样,他这位做父亲的,都不会给儿子添加负担。
平心而论,韩亚平并非什么无知无能的父亲,相反是这位父亲太过优秀,事业占据了他太多的时间,对儿子只有望子成龙的期盼,却少了几分家庭的温情。
朝歌为韩飞感到委屈,但并没有怨恨。
谢谢。朝歌能感觉到身体细微的变化,是韩飞的情绪,谢谢爸爸你理解我。
好好考试,爸爸一直支持你。韩亚平伸手拍了怕儿子的肩膀,弯身从车里拿出一叠文件。
这是公司法人文件,已经成功转到你名下了,是你舅舅送给你的,这是我送你的。
公司转让文件,朝歌并不陌生,韩亚飞送的则是,他现在住的这间公寓,面积快两百平,市值估计有个几百万。
果然有对比才有伤害,有刘楚山这位优秀舅舅做代表,便宜老爸韩亚平终于知道疼儿子了。
谢谢爸爸。钱多钱少,这至少是韩亚平的心意。
韩亚平点点头,太晚了,赶紧回去休息吧,别耽搁了明天的考试。
朝歌挥挥手,潇洒的跟着余年进了公寓,脚步轻快,似乎对明天的考试一点压力都没有。
韩亚平本来对高考成绩没有期望,谁知道见了小儿子,竟然生出几分担忧。
韩亚平在车里静坐,抽了两根香烟才驾车离开。
【任务进度:25%】
嚯,停滞好久的任务进度条一下子提升,朝歌端起药碗满满的灌了一口。
呃.....青年不由自主的吐了吐舌头,真的好苦,跟上辈子秦然弄来的偏方不相上下。
余年放下圆珠笔,伸手擦掉朝歌下巴上的药水珠子,温热的指尖细细摩挲,像是想通过水珠体会到另一种触感。
朝歌毫无察觉,他一心都在跟中药做斗争,余年这一帖安心宁神的古方,考试前喝最是管用。
公寓树荫下,黑色风衣的男子静静伫立,正好碰上父慈子孝的温情场面,直到银灰色的奔驰车离去,他才从黑暗中走出来。
韩立冷冷看着空无的街道,以前都是他太心软了。
第三十五章
海市六月倒比其他地方凉爽许多,海风吹散焦灼的暑气,细小的金黄花朵送来宜人的香气,朝歌一出校门便闻到。
韩飞,这里。余年伸长胳膊挥舞,俊美的面庞在阳光下像是发着光,手里拎着冷饮穿过人海来到朝歌身边。
朝歌抱着奶茶吸了一大口,抹茶味的,香甜里带着一点点茶味的苦涩,一扫浑身的燥气,人也平静许多。
两人并肩走过热闹的街道,到处都是学生和家长,朝歌左右张望,舅舅说晚上接他们去吃饭的,怎么还没有看到人影。
你押题也太准了吧。纵然朝歌对自己的智商有把握,一本线是稳稳的,可是打开试卷也吓了一跳,好多题目都是他做过的。
两人站在冷饮店前,余年挠了挠后脑勺,脸上带着几分羞涩,其实按照往年的试卷,加上揣摩出题老师的喜好,大概就能预测出来的。
厉害。朝歌坐在树坛的瓷砖上,三步一喘,五步一歇,韩飞的身体精神力有限,考完一下午,已经是体力极限。
余年从校服口袋摸出两粒糖果递过去,朝歌自然而然的接过来,糖纸里滚出深褐色的咸香牛肉粒。
青年看着掌心的牛肉粒出神,眼前瞬间浮现一个人的身影。
一个高中肄业,一个超级学霸,一个寡言内敛,一个开朗活泼,明明五官完全不同,可是朝歌总是很容易,在余年看到秦然的影子。
怎么了?味道不对吗?余年弯下腰,浅栗色的眼瞳直直看着朝歌,然后低下头叼走白皙掌心的肉粒。
冰冷的掌心像是被火焰舔舐了一下,朝歌猛地收回手,小声叱骂道,你是小狗吗?
小狗?牛肉干在余年的侧脸鼓出一个小包,哥你想养吗?金毛还是德牧,还是养猫呢?
不要猫。朝歌举起食指,我不喜欢伺候猫。
我养呀,哥,你好好坐在那里,撸猫就好了,好多女孩子都想养猫呢。
我是男孩子,我什么都不养。
朝歌其实挺喜欢毛茸茸的小动物,但是一直都没有养,他自己都命不久矣,小动物也是活的,等自己去世了,小动物又该怎么办呢,想了想,还是不养的好。
余年的笑脸灿烂极了,那就养我,我超级乖。
我...朝歌话还没说完,眼前就出现一个讨厌的身影,他站起身子,直直看向西装革履的男人。
你来.....
快跟我上车!舅舅发生了车祸!韩立额头还带着薄汗,拉着朝歌的手腕就往宝马车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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