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1 / 2)
赵汐朝这才知道傅言伤得有多重,一边替他小心翼翼的擦去残血,一边簌簌的往下落泪。傅言余光瞥见了,抬起手替她拭了两回泪,后来发觉越是这样,她哭得越厉害,索性就往身上披了件衣裳,不让看了。
大夫虽能医治百病,但这皮肉之伤,怎么也得好生将养几日。遂提笔在砚台边舔过,笔走游龙的写了一张药方。这才由着管家领路,拿了银子出府去了。
赵汐朝一直坐在床上陪着,见傅言额头上的虚汗,擦了一层,又冒一层,唇角都开始泛白了。许是上了药的伤口疼痒难忍,又不愿意痛呼出声,就一直强忍着。丫鬟将药汤送来,立马就躬身退下了。
如此,赵汐朝便端着药碗,一勺一勺吹凉了往傅言唇边送。她自己是很怕苦的,生怕也苦到了傅言。自己先尝了一口,苦到舌头直打结。
傅言笑话她,“都说是苦药了,你非得尝一尝。”
赵汐朝捏了颗酸梅子把他嘴堵住,将药碗放下,见夜已深了,这才吹熄了灯火,柔声道:“你今晚就在我房里休息,我就在隔间,夜里你有哪里不舒服的,想要喝水,只管叫我。”
傅言轻轻颌首,倦意像海浪般袭,总算是睡下了。
蹑手蹑脚的走了出来,赵汐朝提着油灯,忽见窗户纸上印着一团黑影,她捂住唇角,往前走去,轻轻将窗户推开,就见执名从房梁上倒吊下来。
一双眼睛在夜色下尤其明亮,嘴角勾起一抹诡笑。双臂抱胸目光灼灼的盯着赵汐朝。
赵汐朝惊得手里的油灯一下子滑落下来,执名见状,翻身下来,脚尖一勾将油灯提了上来。
他轻轻嗅了嗅赵汐朝的脖颈,歪着脑袋笑得邪气十足,“汐朝妹妹,这么好看的脖子,伤到了多可惜啊!”
赵汐朝连忙往后退了几步,手捂住脖颈上的伤痕,警惕道:“执名!深更半夜的,你来我房里做什么!”
执名耸了耸肩,笑得越发诡异,“深更半夜的,你在房里藏男人,啧啧……”
☆、68.【抓虫】飞火流萤
如果可以, 赵汐朝真想提把刀把执名一刀一刀给剁了, 说好听点, 他是个白面瘟神,说难听点就是一块狗皮膏药。粘谁身上谁知道, 甩也甩不掉, 赶也赶不走。若光是留在赵家白吃白喝,倒是无妨, 横竖就是养个游手好闲的废材。
可执名跟旁人不一样啊,小小年纪就一肚子坏水。又偏生长成一副人畜无害的样子。比他年长的,觉得是个小老弟,比他年幼的,又觉得是个漂亮哥哥, 稍微道行浅一点的, 真把他当善茬儿了。
若非赵汐朝前世曾经栽过执名手里,哪里能知道这副眉清目秀、俊俏不凡的皮囊下,包藏着怎样险恶的用心!好在她早便将执名看透,就等着寻个时机把他们母子一锅端了。
就见执名斜倚在灵柩窗边, 双臂环胸,棱角分明的下巴微微抬起,带着点惊讶的语气问道:“哎呦, 好浓的血腥气啊, 这怎么了, 你哪里流血了?”
赵汐朝咬紧牙关, 总觉得执名此言暗有所指, 极致下流,可又偏生抓不出错来。若是因此恼了,反而显得自己胡思乱想了。如此,只冷着脸,将窗户重新关好,哪知执名突然伸手卡在窗户中间,刚刚好有半扇窗户关不住。
她本想一鼓作气把执名夹死算了,又生怕这个小瘟神一言不合就恼了。只好透过还未完全合上的窗户,压低声音道:“深更半夜的不睡觉,你到底想做什么?”
执名嘴角扯起一丝玩味,手底下稍微一使劲便将窗户打开大半,发出一道沉闷的声音,在夜色下更显突兀。赵汐朝生怕吵醒了傅言,赶忙伸出一根手指头,抵住唇角,冲着执名做了个禁声的手势。
哪知执名耸了耸肩膀,随意道:“怕什么,你都能带情哥哥入府,就不能跟我私下见个面?我怎么说也是你继兄,你对我也忒不上心了些。回头我真应该带你去江北城玩一玩,让你好好见识见识江北城的姑娘。”
他突然曲着两指,往赵汐朝额头上一敲,笑嘻嘻道:“敲醒你个榆木脑袋,你跟我想象的差距忒大。咱爹那老头儿成天在我娘耳边念叨,说你生得如何如何漂亮,脾性如何如何温顺。我看也不过如此,比我在江北城恩爱过的姑娘,差太远了。”
“那你现在就可以滚回江北城。”赵汐朝小脸像是染了一层寒冰,说出来的话毫不客气,“赵家庙小,容不下您这尊大佛。赶紧哪里来的往哪里去吧!你要是没有盘缠,我做主了,送你一盒金叶子。日后江北城所有的姑娘都是你的!”
说着,她手势呈狂风扫落叶状,“走吧,走吧!你年纪轻轻的,又不是中原人氏,想必不知道什么是土农工商。我家是商贾之家,地位最是低贱,你留在我家,除了能吃饱饭以外,没什么好的。这要是换了律法新编以前,连科举都不能考!没前途的!”
闻言,执名嗤笑,指着自己的鼻尖,道:“我会稀罕你那盒破金叶子?我执名从小到大要什么没有!商贾怎么了,我娘在江北城是做水产生意的,天下商贾一家亲的道理,你没听过?”
“……”赵汐朝痛心疾首道:“你这人怎么不听劝呢?谁跟你说天下商贾一家亲了?那是天下官员一家亲!你这是在放弃你自己!”
执名笑道:“这么说来,你喜欢你那个情哥哥,就因为他是朝廷官员?”
赵汐朝道:“那怎么能一样?我若是真心喜欢一个人,他就是寒门书生,我也嫁。我若是不喜欢一个人,他就是皇亲国戚,我也不嫁!”
此话一出,执名的脸色稍微一变,他抿紧了唇角,自言自语道:“皇亲国戚么……呵……”
赵汐朝不留痕迹的攥紧拳头,胸膛处像是揣了一只兔子。手心里捏着一层冷汗,像是随口一问似的,道:“对啊,但我觉得还是当个寻常百姓更好。江北城原先隶属于北地,听闻南岭王犯上作乱,已被俘诛。可战事持续了许久,想必水产生意也不好做吧?”
执名深深的凝了她一眼,摇头似笑非笑道:“这我就不知道了,我娘养我不容易,我不得一天到晚的出门替她物色儿媳妇去?”
闻言,赵汐朝非但没松口气,反而莫名心惊肉跳起来,巴巴道:“这就是你的不对了。我从来没有见过哪个人,能把不学无术、游手好闲,说得这般清新脱俗。”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我还是读过几年书的。”执名洋洋得意起来,突然伸手一攥她手腕,侧过脸来,诡笑道:“走,我带你上房顶上耍会儿。”
赵汐朝赶忙要一把将执名挣开,她手脚并用,抱着窗户台死活不肯跟他走。也顾不得会不会吵着傅言睡觉了,正要气沉丹田的大喊一声,嘴巴立马被执名捂住。
“唔唔唔!”
执名伸出一个手指,同方才赵汐朝向他做的禁声手势一般无二。狭长的眼睛微眯,压低声音道:“我怎么觉得你这么聪明呢?你明知我不怀好意,还刻意同我东拉西扯,分散我的注意力。只怕是妨着我害了你的情哥哥吧?”
顿了顿,他凑近赵汐朝耳边,吹了口气,笑得邪气十足,“你想套我什么话?我这个人比较诚实,你若是问我……我肯定不会告诉你的!”
赵汐朝身子僵硬着,两腿像是生了根似的半点动弹不得。她余光瞥见身旁的架子上摆着青花瓷瓶,正要抬脚将架子踢翻。却见执名抬起右手,右手食指上停着一只七星瓢虫状的飞虫。不同的是,这只飞虫两扇透明的翅膀,闪着淡蓝色的光。若不仔细看,只当是萤火虫。可话又说回来,眼下时维春季,哪里来的萤火虫!
执名微抬了抬下巴,解释道:“这是飞火流萤,我从前在东瀛待过几年,倒腾出了好些玩意儿。这个最得我心,专门吸人血的,哪里血腥味越重,它就越喜欢往哪里飞。怎么样,要不要跟我上房顶上耍会儿?”
赵汐朝咬牙切齿,恨不得把执名生吞活剥了,她倒是忘记了。前世执名身上总有各种各样奇奇怪怪的小玩意儿,有时候掏出一条色彩斑斓的毛毛虫,有时候是只通身翠绿的蝴蝶。她那时也没见过,只当是个有趣儿的。后来,赵家满门被抄,大理寺的人上门抄家时,这厮还窝在院子里玩虫子呢!
后来,大约也死了罢。死有余辜,活该!
执名这人特别喜欢一边威胁,一边同人商量。通常商量的结果都是在威胁下促成的。他也不引为耻,反而十分得意的一把擒着赵汐朝的腰,脚尖点地,几个飞掠间就上了房顶。
一上房顶立马便将手松开了,示意赵汐朝坐下。如此,纵是她不情不愿,也得陪着小瘟神坐在房顶上看月亮。
执名不知道打哪儿变出片叶子,去喂飞火流萤。赵汐朝皱紧眉头,质问他:“你不是说,这虫子专门吸人血吗?它怎么还吃叶子!”
“我说过嘛?我不记得了。”执名笑嘻嘻的将树叶丢开,想了想道:“我觉得你说的对,说的好。我的虫子怎么能吃树叶?太不威风了!来来,你伸手!”
赵汐朝赶忙将两手背在身后,警惕道:“你想干什么?我劝你不要轻举妄动!这里可是京城,天子脚下,由不得你在这里胡作非为!”
执名笑了一声,硬生生的将赵汐朝的手拽了过来,对着飞火流萤吹了口气。这虫子立马扇动着臂膀飞到了赵汐朝的指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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