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1 / 2)
管他去哪儿,自己反正是要逃了!
婵九脚下发软,踉踉跄跄刚跑出百十来步,突然被一股大力向后拽去,紧接着一只手抓住了她的衣领。
“忘了你会逃。”剑仙说。
狐狸最怕被人拿住后脖子,婵九一被抓,浑身难受,恨不得把脑袋和四肢都缩到腔子里去。
先解释一下:因为有内丹在,修仙的妖怪通常不怕冷。
像这样滴水成冰的天气,婵九也不过穿了一件夏季的薄绸衫,那是从梨香院头牌春兰姑娘的相好的——吴员外家二公子的箱子里偷出来的。粉底缀金丝牡丹配大绿叶,够富贵,够俗辣,够讨春兰姑娘喜欢,所以无论怎样婵九也不会脱。
为什么不干脆偷春兰姑娘的呢?因为春兰姑娘太胖,横向里有婵九两个宽,吴二公子比较匀称。
绸衫可不是什么牢靠玩意儿,被剑仙一扯一抓,竟然裂了,婵九光溜溜地从中间掉了出来。
——她只穿了长衫,没穿裤子,也没有内衣。
狐妖基本没有羞耻心,所以她扑一声落在雪地上后,先可惜衣服:“啧啧啧,我的吴二公子啊!”
但是剑仙有羞耻心,而且异常强烈。
婵九敏锐地感受到了这一点,于是她爬起来,叉腰抬头,大马金刀地站着。她想我除了能变胡茬子,还能改变胸/部大小呐!
剑仙迅速脱下了自己的黑袍扔在她脸上。
婵九觉得这是生死关头,理应豁出去,她勇敢地甩开袍子:“不好看,不穿。”
穿上。”剑仙望着别处,用隐忍的声音说。
婵九笃定他绝不会看一个光着身子的女人——就算男人他也不会看——于是悄悄捡起了黑袍,但嘴里却说:“难看难看,不穿不穿。我记得以前那个谁谁谁说过,人就是裸虫,我从走兽修成了裸虫,何苦要盖遮羞布。”
她披上袍子,悄无声息地往后退。
退出十余丈,准备要跑了,那件黑袍陡然鼓起风来,把她从头到脚蒙住,裹得严严实实。她奋力挣扎露出脸来,只见剑仙一步步走近,脸上有点羞恼的神气,手里捏了条玄色的衣带。
婵九连忙撇清说:“不不不,我不是要逃,仙长剑法通神,我怎么敢逃?”
剑仙扶她站好,先给她掩好领口,再用衣带在他腰上缠了几圈,提在手上便走。婵九的小命掌握在人家手里,吓得大气也不敢出,乖乖地任由他提着。
手中狐妖就像飞絮一般轻盈,剑仙暗暗叹了口气——昆仑洞府中将近五百年,他下过三次山,头一次见到法力如此低微还敢在人间行走的狐狸。
也难怪,上两次下山都是天下大乱,剑魔出世,乱妖孽横生,他奉了师父的命令下山平乱,足足打了数百场硬仗。这一次是太平盛世,所以遇见了这样不成器的小妖。
因为手里提了人,他特地走得慢了些,听见婵九正唧唧咕咕说废话。
婵九说还有一个时辰,再不吸精气老子就要死了,老子也不是故意要害人,可是我们狐狸就是得靠人活着,没修炼成人形之前吃野果子也能活,但是修练成人形后就不行了,野果子填不饱,虫子老鼠也不行,蛇也不行。妈的,老子都修炼了一百一十年了,就这么死了……
剑仙停下脚步。
什么老子不老子的,你师父怎么教你的?”
婵九怒道我师父怎么教关你屁事?老子不行那就老娘。老娘死了也好,但是你千万别把老娘的尸首丢了,老娘的原形是一条白狐狸,又白又软,皮光水滑,你可以拿去做围脖。
剑仙简直哭笑不得,他又不是什么县城土财主,要围脖干嘛?
他说:“嘘,别说话,进城了。”
他本来可以从城墙上飞过去,但为了泯然于普通民众,他选择穿城门而过。
今天风大雪大,城门只开了半边,守门的老兵卒躲在避风的墙角烤火。刚过了未时,店铺已经收了招牌,插了门板,大街上积了厚厚一层雪,空荡荡一个人都没有。
城门没有人进出,守门老兵看到一个带着斗笠的青年提着一团布包的东西进城来,顿时瞪大眼睛盯着看。
那青年看不清楚样貌,身材挺拔,只穿了一身中衣,本来显得就十分突兀;再看那布包,露出一个四处张望的头和几缕银色长发。
这是……貂?
老兵揉了揉眼睛:嗐,貂什么呢?是个大活人啊!
老兵把眼睛瞪大了一倍:没错,大雪天穿中衣戴斗笠佩长剑的青年和捆得跟比粽子还严实的姑娘!
什么姑娘才十几岁头发就全白了?年纪轻轻有这么多愁心事儿?哎呦这不是重点,大雪天的两个人赶路,既不像生意人,也不像农户猎户,身上还背着武器,莫非是贼人?
他握紧手中生锈的铁枪,正考虑要不要喊,那两人已经从他面前走了过去。
那青年模样目视前方,走起路来不紧不慢,但身上有股令人生畏的气势,剑看起来也锋利得很。
老兵捧着胸口,心想自己乱咋呼恐怕要死在当场,于是掩了半张脸,坐回去继续烤火。
姑娘倒是扭头看了他一眼,但那一眼让他浑身不舒服,背上寒毛直竖,像是被什么吃人的妖物远远盯着了。
难道是英雄少侠和女山贼?
“我还是早点儿回家喝老酒吧,这年头怪事真多。”他喃喃自语。
财主李全死得蹊跷,李家正在给官府递状子,知县老爷担心有人从中作梗,便把李全的尸体从家里抬到了县衙。
☆、第5章
县衙里静悄悄的,知县老爷正搂着小妾在内宅烤火亲嘴儿,知县夫人在念佛,师爷则紧闭着房门睡大觉。
后院厨房周围有人走动,仆役们正在准备县太爷晚上的吃食,谁也没注意墙头站着两个人。
剑仙问:“在哪儿?”
“什么在哪儿?”婵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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