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1 / 2)
陆重行进门,身姿流畅的拱手与陆老太太请安。
陆老太太放下茶盏,看一眼陆重行,声音微哑道:“宠宠,我听说你要将乖乖送回去?”
屋内一阵寂静,除了神色惊愕不明所以的陆嘉,众人眼观鼻鼻观心,默不作声。
陆重行,字宠。大名取自两句诗中:行行重行行,与君生别离。单字“宠”,“宀”为“宅”,“龙”指“蛇,表示“豢养在家宅里面的蛇类”,但苏娇怜知道,这陆重行可不是一条被豢养的家养无毒蛇,而是一条隐藏了利齿的七步蛇。他最喜欢的,就是看人濒临死亡时,脸上露出的那抹恐惧。
只是此刻,这样的男人却被老太太一口一句“宠宠”的唤着,实在是让人忍俊不禁。不过这个小名,整个英国公府,也就只有陆老太太敢唤了。
男人面无表情的站在那里,矢口否认,“没有。”
苏娇怜:不要脸!
陆老太太叹息一声,打发众人去了,只留下陆重行一人。
男人撩起朝服袍裾,坐到太师椅上,垂眸饮茶。
“重行,你真的不愿娶乖乖吗?”陆老太太换了称呼。
陆重行面不改色道:“不愿。”
“唉,乖乖这么好的姑娘,希望你日后不要后悔。”
“不会。”陆重行神色愈冷,贴着茶盏的指腹轻轻摩挲。那里的伤口已经长好了,但却日日透着酥麻,就跟嵌在骨髓中般刊心刻骨。
作者有话要说:flag就是用来破的。
第12章
陆老太太回来了,就是苏娇怜的免死金牌回来了。但苏娇怜知道,她不能操之过急。陆重行想要将她赶出英国公府这事,不该由她嘴里说出来,应当让陆老太太自个儿知道了,然后寻陆重行兴师问罪去。
她只要摆出一副可怜兮兮的小模样,在适当的时候加把火就行了。
古代的娱乐活动实在匮乏,自苏娇怜一不小心将陆嘉拿来的那些请柬毁了之后,陆嘉已经半个月没来寻她了。
苏娇怜虽乐的清净,但难免无聊。不过好在,她发现了一件古今潮流之事——看小说。
你别说,这古代的小说真是比现代的露骨多了,而且字句优美,姿势繁多,实在是叫人欲罢不能。
苏娇怜躺在榻上看了三日的古代小黄文,将陆嘉上次送她的那些书基本都看完了。
“姑娘,您这一日日的窝在榻上,可别闷出了病才好。”农嬷嬷看不过眼,将苏娇怜从榻上半强硬的搀了起来。操心似老母。
苏娇怜眯着眼,手里还拿着那本书,神思浑噩的被农嬷嬷套上绣鞋,拽出去透风了。
今日是阴天,没有日头。苏娇怜拿着书,走在后花园子里,目不转睛的翻页细看,眉眼带笑,心中感叹:这古代的话本子,真真是能抓住精髓呀,瞧这些姿势,看这些描写,简直让人身临其境……
“啊……”额头猛地一痛,苏娇怜撞到一根大红圆木柱。
“唔……”捂着被撞红的额角,苏娇怜红着眼,纤细娇柔的小身子半弯,粉颈低垂,肩背搭拢下来,像只呜咽着的小奶狗,可怜极了。
不远处,正从房廊拐角处过来的男人清冷着眉眼,双眸微瞥,甩袖而过,带起一阵清妙檀香气息。
其实这原本只是一件极普通,极小的事,但坏就坏在那时候陆重行竟穿着朝服路过了。所以这事,传着传着就变了味。
“听说表姑娘昨日里在大爷面前撞了柱子,大爷怕闹出人命,这才让表姑娘继续呆在了咱们府里。”
苏娇怜:……
虽然过程有些“曲折”,但好在结果不错,她不用去陆老太太面前哭天抹泪的诬蔑陆重行就能留下来了。
不过苏娇怜还是觉得,这事应当跟陆老太太有关。毕竟就算是她在陆重行面前撞死了,这个变态都不会多看她一眼。
……
“姑娘,新制的足衣送来了。”农嬷嬷捧着一双海棠屐,笑眯眯的拨开芦帘走进来。
苏娇怜正懒在榻上盯着木施上那件男式衫子看。
这是陆重行的衫子,还挂在那里的原因就是苏娇怜始终没有下定决心去走下面的那段剧情。
在书中,原身就是个女痴汉,她不仅偷了陆重行的衫子,还要去偷陆重行的枕头、腰带、亵衣亵裤……苏娇怜庆幸的想着,幸亏原书中让她吸的是男主的衫子,要是别的东西譬如贴身衣物尤其是下头的那种的话……呵呵,她选择死亡。
“姑娘,这件衫子您准备什么时候去还给大爷?老奴给您炖盅鸡汤一道送过去,好好谢谢大爷吧。”
鸡汤……苏娇怜想了想,这个可以有。
“多放点小蘑菇。”苏娇怜郑重叮嘱。
用了午膳,苏娇怜端着农嬷嬷准备好的小鸡炖蘑菇,身后跟着手捧红漆盘的小牙,里头装着陆重行的衫子,大大方方去了陆重行的院子。
“表姑娘,大爷正在书房处理公务。”家寿依旧守在垂花门口,将苏娇怜给拦住了。
苏娇怜抻着脖子往里瞧上一眼,想着要怎么才能将男主的枕头偷出来呢?
“还望通融一番。”苏娇怜解了腰间荷包,塞给家寿,声音细糯糯的绵软。
家寿烫手山芋似得攥着那荷包,面露为难。
苏娇怜娇怯怯的站在那里,双眸红红,隐带泪花,委屈又可怜的盯着家寿瞧。今天日头有些大,家寿看着眼前女子那被晒出来的粉腮盈眸,直觉若是此刻来一阵风,这表姑娘就要倒了。
苏娇怜人如其名,我见犹怜。模样长的又娇又怜,只要是男人瞧见了,都会多生几分怜惜之情。家寿是个男人,他素来就觉得这位表姑娘娇娇柔柔的那般好,自家爷怎么就瞧不上呢?
“那,那表姑娘快进快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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