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4章 记仇(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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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日,女子要衣着整齐,就算村里人农忙,也是不露脚面的,而在海边,入乡随俗,脚陷入沙子里,无人注意。

萧陵川手里拿着一个竹筐,用两根长长的竹筷子,夹起海参,空中一扬,海参稳稳地落入竹筐中,不曾掉落一个,他的小腿上肌肉轮廓分明,看着就很有力量。

“那娘子就作诗一首,让为夫品鉴一番。”

萧陵川抬起头,沉声道。

远处海天一色,一眼望不到尽头,海面波光粼粼,上空是成群结队的海鸥,如此美景,在污染严重的二十一世纪很少见,李海棠用手顺了顺胸前,突然有了指点江山的豪情壮志。

她咳嗽两声,清了清嗓子,抬起一只胳膊,抖了抖,饱含深情地道,“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

李海棠眨眨眼,抄袭古人,没有什么心理压力,可后半句是“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太伤感,还是不说了吧。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她用余光偷看一眼萧陵川,决定沉默。

萧陵川看着不动声色,嘴角抽了抽,片刻之后,还是决定说实话,“娘子,这是金琥作的诗吧?”

李海棠:……她好歹也是个女神医,难道在夫君眼里,是个草包?如此有才情的半首诗,就是卢元卿都想不出来。

诗词歌赋,最重要是通俗易懂,她这属于绝句,一般没点文学素养的做不出来。

萧陵川看李海棠面色不佳,察觉到自己说错了话,诗句听上去就很伤感,不符合自家娘子的风格。

“哼!”

捡了满满一大筐的海参,李海棠见差不多了,独自往海边的小棚子走,临走时,手还不落空,又抓了几头,只恨自己没长出三只手来。

她根本没理会自家野人夫君,好不容易用肚子里的墨水想了半首酸诗,他怀疑她,虽说不是原创,但是也不是小弟李金琥作的啊!

棚子里,张如意摆好碗筷,又拿出在黎城买的一坛子黄酒,见李海棠手里抓着东西,惊讶道,“你捡这么多刺头作甚?长的不好看,难以下咽。”

长得不好看的,就算再好吃,也觉得有点怪怪的,外皮软软的,有点像水蛇,摸一下就能让人毛骨悚然。

李海棠和别人不同,整天吹嘘自己能引领鹿城潮流,而后又把看着软软的和水蛇一般的东西当成宝贝一般。

以前张如意总是想不通,以为李海棠魔怔了,今儿她才终于顿悟,原来是这位审美异于常人。

那话怎么说来的,重口味!

前两天,她找李海棠吐槽,卢元卿唇红齿白的,女装比女子还美,她心中嫉妒,诋毁几句,谁料李海棠竟然认同地点点头。

张大小姐很无语,她不过嫉妒出门没人调戏自己,却有人调戏女装的卢二愣子而已,口是心非,可李海棠似乎真那么想。

男子就应该俊逸风流,难道要和萧陵川一样,风吹生晒,皮肤糙黑,像个黑炭头才好?

虽说,萧陵川力气大,可是有用吗,家里又不缺银子,不用自己做活儿,底下养几个下人就好了。卢元卿的手,又细又长,晚上抚摸她光滑的脊背,都有让人战栗之感,张如意想,必须保养好夫君的手,这关系到她的性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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