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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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庭不愚钝,也感觉到对方八成是看上自己了,只是自己并没有开始一段新感情的打算,于是找理由拒绝。只是这个老男人脸皮不是一般厚,情商又高,总有办法叫书庭无法拒绝他的小恩小惠。

陆维均也是个爽快之人,又这把年纪了,不喜欢拐弯抹角,也知道书庭是一个知性、大方的女生,平日里笑呵呵的,接得住玩笑。第一次和书庭吃饭,便对书庭表明了自己的心意,不知廉耻地说:“其实看到你第一眼,我就知道你是我喜欢的那种姑娘。”

书庭听了,一口红酒呛进了气管里。

看书庭咳嗽,陆维均也吓到了,问:“你没事吧?”

书庭一边咳一边摆摆手,说没事。

等书庭恢复过来,陆维均又暗自庆幸——

幸好刚刚理智克制了他,叫他没把那句更不要脸的话说出口——看到你的第一眼,我就想娶你。

原来书庭再大方,也不过是一个二十出头的小姑娘,自己这句话说出口,指不定要把人吓跑了。

只是看书庭咳嗽,脸都红了。

又觉得——这姑娘怎么这么可爱呢?

每一次与陆维均见面,书庭都是轻松愉快的。

陆维均很幽默,常常把书庭逗笑,追姑娘的手段春风化雨,而从未让书庭感到过丝毫的不自在。

直到书庭离职。

书庭离职,陆维均心情复杂,当天晚上的聚会也并未参加,只是叫她们好好玩,花费由自己承担。

而在第二天,陆维均单独请书庭吃饭。

在西餐厅,陆维均送了花和项链,正式向书庭表白。

又解释说,项链并无特殊的含义,只是去年年底在商场看到,觉得好看,书庭戴了一定很美,但不知送不送得出去,在柜台前来来回回了好久,最终还是忍不住地买了下来,一直在办公室里放着。

他叫书庭别抱负担,轻松收下。

听到他由衷的话语,又看到他的眼睛里,甚至闪烁出一丝孩子般真挚的光芒,说不动心,那是假的。

她为难了很久,最终婉拒。

她没有准备好去迎接下一段感情,她不知两人适不适合,当然,最致命的还是,这么久以来,她一直拿他当朋友,甚至当哥们儿相处,而从未对他有过感觉。

在她这里,“她爱的”与“爱她的”,她永远选“她爱的”。

对方在多大程度上爱自己,于她而言并不重要。她爱的人,哪怕一周一句不咸不淡的“干嘛呢?”,也比她不爱的人每天嘘寒问暖的关心,要来得更有价值。

那天晚上,书庭的态度很决绝。

拒绝了花束、拒绝了项链、坚持晚饭一定要自己买单,最后,还拒绝了陆维均要送自己回去的邀请。

两人不欢而散。

之后有十天时间,两人都未再联系。

而十天后,在一个书庭为毕业论文而苦恼的夜晚,陆维均发来一条信息,说:“我很难受。这几天吃不下、睡不着,每天大半夜在阳台上叹气。我不知道自己一个三十多岁的人了,为什么还会这样。”

这段话,让书庭失眠了整整一夜。

其实那十天里,每每想到陆维均,她都会被一种揪心、难缠的情绪所折磨。她自认自己对陆维均不是爱,和陆维均在一起,没有和许翼辰在一起时的怦然心动,没有灵魂碰撞摩擦的火花,而只是淡淡的愉悦和满足。但如果不在意,又为什么会难过?

她想不通。

思来想去了一夜,第二天早上,她假装刚刚看到信息,开玩笑地回了一句:“我那么有魅力吗?”

他秒回:“有。”

“我又一夜没睡。”

因为他,她也一夜没睡……

书庭顿时做了一个决定,她不知这个决定是对是错,她只是有点心疼他了,说:“那我们在一起吧。”

时至今日,想起他,书庭都有一种稀里糊涂的感觉。

稀里糊涂地,怎么就和他在一起了呢?

只是都答应人家了,无缘无故分手又不合适,且中间,陆维均抽空来禹州看了她一回,两人吃饭、逛街、看电影,相处得也确实愉快,每天分享日常,分享鸡毛蒜皮的小事,也已经成了习惯。

而就这么稀里糊涂地,两人已经交往两个月了。

知道姐姐的事情后,一美震惊又兴奋,当场拿出手机和林琳说:“你知道吗?”

林琳秒回:“我不知道。”

一美:“……”

“我姐姐又恋爱了!我说呢,最近气色变这么好。我发现了,我姐姐就是要用爱情来灌溉的生物!”顿了顿,又忧愁地感慨一句,“那我呢?我要用什么来灌溉呢?”

“emmm…”林琳认真地思考了一会儿,回答说,“用吃和学习吧。肉体用吃,灵魂用学习,完美。”

一美双唇紧抿,嘴角用力向上扯,摆出一个得体的微笑:“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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