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七十章 快意(1 / 2)
“字朝上,先杀蒋申。 字朝下,先杀洪兴。”
杨伟默默祈祝片刻,一枚略带绿锈的铜钱,在右手指缝翻转,很快来到食指部位,继而被拇指扣住。
“嗡”地一声,他的大拇指用力往上弹直,那枚铜钱则飞快地旋转着飞上天,呼吸间往下垂落,悄声无息地跌在地上。
借助皎洁的月光,杨伟眯着眼睛仔细察看,发现是字朝下,顿时摒弃犹疑不决,迳自往洪兴居住的房间潜去。
沿途所见,早早安歇下来的护院已不知去向,估计是躲进自己的房里偷懒去了,杨伟不以为意地笑了笑,直接穿过院落之间的空门,也懒得掩饰自己了。
洪兴那小子的声音,依稀从远处的房间传来,似乎近来脾气不好,体内燥气太热,正在用身边的童仆去火。
杨伟出身自绍兴有名的风月场所快活林,什么风流阵仗没有见过,听了片刻墙角,就连里面用什么姿势都清楚了。
“年纪轻轻,什么不可以学,偏偏效仿世家贵戚好男风的传统,不当人子,真的不当人子。”
杨伟估摸着房间里的格局,慢悠悠地转到床铺所在的墙壁,再次听了一会墙角,确定洪兴正在骑马,肆意驰骋在原野上,随着小马驹的颠簸而上下起伏。
“有点头疼!洪兴在里面动作不停,很难找到一击必杀的机会,必须等到他攀登到巅峰后,享受会当临绝顶,一览众山小的短暂极乐,才是下手的最好时机。”
于是,杨伟就像壁虎似的,贴身靠在墙壁上,安心地倾听着里面的动静,足以令常人面红耳赤的响动,对他而言竟然一点**都勾引不起来。
杨伟知道自己的那条家伙还有用,不过普通的刺激已经无法发挥作用了,这大概就是出身在风月场所,见多识广之后必须付出的代价。
“可惜啊!如今我的双腿具废,再也无法回到从前了。不过,反过来想,若是没有遭此大难,岂有机会蒙恩师青眼,赐予上乘剑术和左道之术。一饮一啄,都是前定!即使重来几遍,十几遍,几十遍,我也宁愿用双腿,换取现在拥有的一切!”
杨伟想到这里,忍不住抬头望着夜空,璀璨的群星如河流转,银盘似的月亮高高地悬挂在苍穹顶端,只有偶尔被骤急的夜风吹来乌云遮掩,才会看地有些不够分明。
月黑风高s-a人夜!动手的时机快来临了,复仇的火焰还再熊熊燃烧吗?
杨伟的眼睛放出骇人的绿光,看上去就像是夜行的狸猫,准备捕杀夜间出没的鼠辈,时刻倾听着身后,一墙之隔的房间里,仇人洪兴的一举一动。
就在这时,浪花拍岸声越来越响,骤然加快的节奏,令耐性极好的杀手都越发期待起来。
“嗷……嗷嗷!”
洪兴体内沸腾的燥气,随着一阵鬼哭狼嚎声,转眼间一泄如注,原本高涨的精气神,退潮般的迅速消失。
“我是谁?我在哪?我在干什么?”
短暂的贤哲状态结束,洪兴从迷茫中醒来,他伸出双手,温柔地抱住马驹的脖子,感觉到一抹滑腻,就像快活林红倌人抹茶妹妹的脖子,修长地就像天鹅,摸上去的手感,却像是丝绸般的柔滑。
同样激动地不能自己的小书童,却很快记起自己的仆人身份,侧头向少主人露出谄媚讨好的微微一笑,随即伸手抓来一叠柔软的草纸,准备给洪兴擦拭。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