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4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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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去替闺女挑水,结果水被老婆挑回来了,没劈的柴也被闺女给劈了。最后他干了什么?把老婆洗好的菜端回来了。

真想问问林boss,被老婆孩子宠成这样真的好吗?

林博不知道别人的腹诽,要是知道能委屈死!谁宠过他了?没欺负死就算是不错了。

快两点了饭才做好,野菜面,绿油油的一人一大碗,也没臊子,直接将蒜剁成末,码在面上再放上干辣椒面,盐味精鸡精放上,然后用滚滚的麻油一泼,就是一碗油泼面。

‘刺啦’的油声,还有泼在蒜泥辣椒面上的香味,弥漫的整个院子都是。

林博端着碗,坐在院子里,脚搭在两家中间那矮篱笆上,跟吃着馒头咸菜的董成聊天。

干涩的馒头能跟一碗冒着香气的热饭比吗?

“早知道就搬砖了。”董东凑到林博跟前,“林总,赏口饭吃。”

这小子还挺机灵。这是一语双关啊。既是讨要口吃的,又是说有机会一起合作。

林博刚要答应,就听到门口有欢呼声,然后一个人影就闪身进来了——安宁?

谁请安宁来的?

自己没请,就只能是董成那个王八蛋看热闹不嫌弃事大请过来的!

范颖夸张的站起来,“哎呦呦……可算是等到你了。”

安宁笑着过去跟她拥抱,然后跟董家的人打招呼,最后才看向林博,“林总好。”

林博该做什么反应,他第一反应不是应一声,而是飞快的扭头朝厨房看去。朱珠探出头来,“怎么了?要蒜?”她扬了扬手里剥的光溜溜白胖胖的蒜瓣,一转脸好似才发现安宁,“这不是安宁吗?我说怎么听见外面这么热闹呢。”

围观的人心里失望,没看成原配打小三的戏,也没看出尴尬不情愿,倒像是老友重逢。

安宁叫了一声‘嫂子’,才又道:“林总竟然开始吃蒜了?”

这话就有点意思了。

众人心里嚯嚯嚯的,等着看这两人互怼!

董成却背过身严厉的看了一眼范颖,这就是她请过来的人。做事留一线日后好想见的道理都不明白了?你这么上来就揭人家的脸皮子,一点分寸也没有。这是人家短处,你攥在手里觉得就了不起了,你怎么不想想,是人都会有短处!你就不怕你的短处被人给揭出来?还有这个安宁,也太把自己当回事了。你有今天,那是因为林博愿意碰你,等没人捧你了,你算个屁。那朱珠是个简单的角色吗?就是他都不敢当着这么多人的面给人难堪。她可不是靠着名声往上爬的人,她那是实实在在的闯出的如今的地位。就算是人家不是林博的老婆,人家还是栖凰的主人。你是什么?名声这东西,就是靠不住!攒起来艰难,毁起来却容易。

朱珠连林博都收拾的服服帖帖的,会怕她。就见朱珠端着碗,手里拈着蒜瓣出来,也没恼,只笑道:“妹子,你叫我一声嫂子,嫂子就跟你说说这过来人的经验。这谈恋爱跟结婚是两码事。这谈恋爱的时候,那都恨不能跟孔雀开屏似得,把最好的一面拿出来给对方看。可这结婚不是这回事。结婚了,两人那真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这话一出,众人哄然而笑。朱珠这才道:“你们别想歪了。我说的不是你们想的那些少儿不宜的东西,是说夫妻两人的任何方面都有了交集,分不清了。你的就是我的,我的就是你的。家里的钱分不清了,家里的人,也变成了你的亲人就是我的亲人,我的亲人就是你的亲人。你的孩子也是我的孩子,骨血相容,不分彼此。这就是我说的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你们说是不是这个道理。”

这话还真对!没结婚的小年轻不懂,可结了婚的,都不由的跟着点头。

朱珠这才道:“这都你我不分了,也就用不着外面的那一套了。大家都是人,吃五谷杂粮。谁能始终跟神仙似得?还不是一样吃饭睡觉打嗝放屁。”

这话简直太耿直!

这么爽快的女人很难叫人生出恶感来。朱珠也只管笑,半晌才对安宁道:“人回到家里,不需要社交礼仪的那一套。当然了,要是有事外出,吃重口味的东西确实不合适。不过在家里,不用这么讲究。这蒜还是我们顺回来的。”

众人又笑!从来不知道这位朱总这么豪爽!

林博都有些不好意思,一把拿过朱珠手里剥好的蒜,“赶紧吃饭去,面都坨了。都说的是什么?”

朱珠也不以为意,“我要是说的不好,就把这一段掐了。现在只当是朋友搁在一块聊天呢,说说也无妨。”她很有些语重心长的对安宁道:“爱情走到婚姻,没别的,就是柴木油盐酱醋茶,孩子哭了笑了又大了。”

周围听着的都给朱珠拍手,“说的好!”

是说的真好。

林博觉得心虚了,吃完饭自己去洗碗,叫这母女去睡午觉了。等洗完碗到了屋里,就见母女俩头挨着头睡的正好。屋里没有空调,母女俩额头上都见汗了。他伸手拿着炕边放着的蒲扇给她们轻轻的扇起来。林雨桐迷迷糊糊的睁眼看了一下,林博轻轻的拍她,“睡吧,是爸爸。”

在外面的监控屏幕上看到这一幕的贺宁,“一号机给林总一个特写。”

这样自然流露出来的温情,绝对不是表演能表演出来的。

下午醒来的时候,林博请的艺人已经来了,不是什么大腕,就是海纳的一个新人,去年参演的一部电影拿奖了,林博估计是想捧他,所以这次的节目,叫他过来露露脸。

朱珠打量了这小帅哥一眼,然后回头对林雨桐喊道:“桐桐出来,别闷在屋里了,跟小哥哥出去玩。”

林博瞬间黑脸,“杨毅,去劈柴去。”

小帅哥杨毅有些蒙圈,老板和老板娘他谁也惹不起,“我去捡柴火吧。”劈柴劈不动,他是偶像,不想自毁形象。

离了眼前就好,算你小子识相。

朱珠白了林博一眼,“我就不信你能把你闺女在家里留一辈子。”

“我愿意。”林博冷哼一声,“我养的起!”

林雨桐:“……”四爷肯定不会愿意,我更加不乐意。

三口子出来的时候董家正搬砖呢。打了个招呼,林博就带着老婆孩子往上山去了。

这次林博算是大显身手了,他爬出去掏鸟蛋了。晚上也不知道该吃什么,晌午吃了面条,晚上不能还吃这个吧。想吃米饭又没菜下饭,最简单的就是蛋炒饭。哪里有蛋?树上有鸟蛋!

于是掏了十几个鸟窝,搜罗了二十八枚各色的鸟蛋,代价就是林博不光手磨破了,几万块钱的衣服也给报废了。

“这蛋可有点贵了。”朱珠心疼的够呛,也不知道是心疼林博那受伤的手,还是栖凰那经不住磨的衣服。

晚上这边吃的是鸟蛋炒饭,那边终于吃上正经饭了,却是用紫菜做的包饭。摆盘摆的倒是美观的很,还从路边摘了小黄花做了装扮。但对于大男人来说,这饭实在是不能叫饭的。

董成逗林雨桐,“伯伯跟你换,你尝尝这个饭团……”

林雨桐只得把碗里的蛋炒饭递过去,然后拿着饭团回去搅碎,拌上野菜沫子用麻油一淋,林博尝了一口,父女俩合盘,搭着蛋炒饭和野菜拌饭一起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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