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1 / 2)

加入书签

这个发现让林红梅感到绝望,但还是试图跟傻大个讲道理,皱着眉道:“没说不让小妹去玩,这家里还很多事……”

林红梅觉得她暗示得很明显了,小姑子想去玩可以,只要把家里的活干完,她疯玩不回家吃饭她们都不会说什么。

叶舒华也听懂了大嫂的意思,并且觉得没毛病,话说到这份上她已经决定认命,留下来打扫卫生了,但是架不住她有两个耿直且注孤生的直男哥哥,他们战斗力惊人,根本没给她开口的机会,叶二哥已经很自觉的出来打圆场了,“大嫂不要介意啊,你没空的话让我媳妇把碗洗了。”

是的,叶二哥觉得自己是打圆场而不是火上浇油,因为他认定大嫂不悦就是因为大哥说了让她洗碗。

既然大嫂不高兴,那就让他媳妇洗呗,多大点事!叶二哥说到这里,还扯着嗓子朝屋里喊了一句:“秀儿,你抽空把碗洗了啊。”

叶二哥一句话,惹得现场三人同时侧目,连林红梅都忘记跟小姑子掐了,难以相信的打量着这个二叔,跟她男人一样老实巴交的汉子,竟然私底下管媳妇叫秀儿?

不能怪林红梅八卦,同样算是新婚,叶大哥私底下都不好意思叫她一句烂大街的“梅子”。

林红梅没怀孕以前,叶大哥都是用“你”“她”这些称呼混过去的,媳妇怀孕后,他就可以光明正大的管她叫“孩他妈”了。

老实低调的叶振华却管媳妇叫“秀儿”,这也太颠覆三观了!

叶舒华倒不觉得颠覆三观,但叶二哥确实挺让人惊讶的,连一心只惦记吃和偷懒的她,这会儿也忍不住看着她二哥憨厚正直的脸感慨起来。

仔细想想,她二哥和二嫂确实有故事。

叶振华和宋秀秀也是相亲认识,但结婚却不是父母做主。

听说当初他们俩看对眼,宋秀秀娘家认为叶家“大户人家”,却给那么一点彩礼,特抠门,他们就不太乐意,相看之后拖了很久都没定下来。宋母一度要给宋秀秀相看其他人家,都被宋秀秀拒绝了,叶振华这边情况也差不多,两个年轻人“为爱情抗争”抗争了半年之久,最后叶家的“豪华住宅”打动了丈母娘的心,有情人才终成眷属。

叶二哥他们的故事在叶舒华上辈子可能不算什么,放在七十年代的农村还是很浪漫的,叶舒华都想为他们鼓鼓掌,二嫂也是传说中的嫁给了爱情嘛,偶尔撒撒狗粮也是常规操作。

毫无疑问,叶二哥口中的“秀儿”当然不是一枝独秀的“秀”,他叫的是宋秀秀的乳名,以前只有她娘会这么叫,如今叶二哥这个八尺汉子也娘兮兮的跟着丈母娘喊秀儿,可以说非常用心了。

宋秀秀私底下听到男人这么喊自己,心里都跟吃了蜜一样甜。

但是这会儿,她感觉不到甜蜜,只想直接缩在屋里不出来了——丈夫第一次在人前喊她的昵称,竟然是让她帮他妹子洗碗,到底谁才是他的真爱啊?

宋秀秀现在只觉得操蛋。

同为女人,林红梅跟妯娌的心理反应差不多,她消化了“老二两口子私下原来这么肉麻”的事实后,心里酸溜溜的同时,对这个被男人稀罕的妯娌还有点儿说不清道不明的同情——你男人这么稀罕你,不还是比不上他妹子吗?

妯娌友好靠小姑子在这一刻又得到了证实。

宋秀秀在屋里不出来也没关系,因为他们两口子感情好,所以叶二哥对她也很有信心,这种小事秀儿肯定不会像大嫂一样斤斤计较,叶二哥又跟媳妇说了句“那我去干活了”,就心安理得的对大哥和小妹道:“走,再不去该迟了。”

叶舒华没听到二嫂的回应,还有点不放心,“这样没关系吗?”

叶二哥信心满满的表示:“我发话了,你嫂子不会拒绝的。”

叶大哥适时地插了句,“你二嫂不像大嫂,她人好脾气也好,甭担心。”

叶二哥闻言矜持的微笑,他也觉得自己媳妇比大嫂好一点,不过嘴上还要客气,“大嫂也是心直口快,没别的意思。”

叶舒华才不关心大嫂和二嫂谁比较善良的问题,她只要知道大哥二哥都说没关系,那就肯定没关系,叶舒华兴高采烈的翘班去了。

每天被关在家的时候还不觉得,一出门放风,叶舒华感觉自由得要飞起来了。以前觉得破破烂烂的小农村,如今在她眼里都有几分可爱了;那一片片光秃秃的、只剩下稻茬的农田,也变成了安静祥和的象征;还有稻田尽头那个眉眼清俊的青年,有点帅得让人合不拢腿啊。

叶舒华第一眼锁定了如小白杨一样挺立在人群中的宋知青。

吃人嘴软,这两个月宋清徽的颜值突飞猛进,叶舒华刚穿来的时候,他还跟沈思默并列成为双岗两大男神,而现在,叶舒华眼里已经看不到沈帅哥的身影了,她的宋大哥宇宙第一帅、双岗大队独一无二的颜值担当。

只是这么帅的宋大哥,她该怎么在众目睽睽之下不引人注目的接近呢?

这可把叶舒华难住了。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特别特别不想码字,分分钟想请假的节奏,但还是坐在电脑前憋了整整一天,终于憋出一章来了,感觉我战胜了懒癌,有点自豪呢(-ロ-)

继续晒霸王票啦——

小伙伴们好热情哦,么么哒,我争取明天早点起来码字,晚安~

☆、第二十八章

宋清徽风华无双、出手大方, 就算没有叶舒华的认证,他也是当之无愧的“双岗第一草”。

鱼塘四周, 不单是情窦初开的姑娘们暗中关注着宋清徽, 连吃过“宋哥哥”糖果的熊孩子们都喜欢围着他打闹。

叶舒华想要在众目睽睽之下接近他还不引人注目,这几乎是不可能。

但她最后还是成功了, 因为她有两个神助攻的哥哥。

叶大哥和叶二哥远远的看到宋知青, 比心怀不轨的叶舒华都还要激动些, 拉着她就道:“宋知青也在这啊,咱们先过去打个招呼, 还没跟他道谢呢。”

叶舒华还没来得及好奇活雷锋又做了什么好事不留名, 只是听到大哥二哥要拉她去见宋知青,就兴奋的眼睛都亮了, 得来全不费工夫啊。

连连点头, “好啊好啊。”

兄妹三个便穿过人群, 径直朝宋清徽的方向走过去了。

玩得好的队员纷纷打招呼, 但谁也没好奇他们去找宋清徽做什么。宋知青和队长家这段时间走得近, 队里都是有目共睹的,不过年不过节的, 队长家都请宋知青吃了两三回饭, 关系可亲热了。

如果是其他情况,队里还会惊讶一下, 宋知青来插队两三年,虽然是出了名的脾气好、做人大方,可也没见他跟谁家走的这么近过, 怎么就突然跟队长一家“蜜里调油”了呢?因为队长家有出息的老三叶军华。

上次叶军华回队里种地,就跟宋清徽勾肩搭背,哥俩好了大半天,有注意到他们的人便找到了答案——叶军华是高中毕业的高材生,又在县里当工人,已经算是城里人了,宋知青也是城里人,听说在首都念完了高中才下来的,两个见多识广、年纪也差不多的小伙子玩得好很正常啊。

叶老大他们肯定也是因为老三的关系才跟宋知青慢慢走近的。

总之把锅推给叶军华,全大队都觉得没毛病。

现在叶家三兄妹看到宋清徽,过去打个招呼聊几句,也是常规操作,在场队员们都没兴趣围观,大家都嘻嘻哈哈的看着鱼塘,热烈讨论今年他们家能分几条鱼。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