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安布罗休爱德华意布豪恩(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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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人,存在在这个世界上,会让人觉得,这根本就是违反法则的,根本就不应该出现的吧。

于是,打破这一切的人出现了。

其名为劳伦斯齐默尔曼。是不知道从哪里来的野路子的魔法师。按照常理来说,这样的存在,是没有办法和他相提并论的吧,不论是学识还是知识还是家世,一切的一切,都没有比较的必要的吧。

可是,所有人,还是将二人放在了一起进行了比较。

其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劳伦斯齐默尔曼的天赋,超越了他的可怕的天赋,世人将他的存在视为天才,他也理所当然的认为自己就是一个天才,天才,天生之才。

但是,这个世界上有着超越天才的天赋的存在,也还是有的。如果不是出现在他的面前的话,也许他一辈子都不会知道有这样的人的吧。

作为魔法师,既不是出身于名门,也没有幸运地遇上名师。

这个存在有一半都是靠自学,最终有幸被统率全世界魔法师的魔法师的总部所捕捉,允许在那个他从小长大的魔法师的圣地进行学习进修韦

对于任何魔法师来说,都会认为直认为这是无人能及的光荣吧,但是那个人,却满不在乎,在他的眼中唯有魔法,唯有魔道的存在。对其他的事情毫不在乎,是的,即使是他这个比任何人都要强的存在,也满不在乎。

他不在乎,他也不在乎,两个人本来应该根本不存在交集的才对。但是。两个人因为他人的比较而被交织在一起,因为共同学习魔法,而被放在一起进行比较,两个人之间的比较,所有人心目中的比较。

魔法的奥妙不是一代就能完成的,一个最简单的魔法也许都需要数辈传承的努力,父母一辈子钻研出的成果被子女继承,这是最常见的存在形式,也是因此,越是代代相传的魔法世家有着越强大的底蕴就是这么回事。

但是他不同,他有着与生俱来的天赋,历史出身的差异用天赋就可以补全。对法术的深刻理解,运用魔术的熟练手法用天赋就可以完成。这个人存在的意义就像是在嘲讽他一样的,嘲讽他这个理所当然存在的结果。

两人到最后都没有比试过一场,也没有分辨过高低。但是,他知道的,这个人每多做一件事,就是对他一个理所当然的事项的否定。这个人,注定就是和他宿敌一般的存在。

数年之后,他离开了圣地,带走了他对他的侮辱。同时,也让他产生了一种从未有过的想法。天赋……并不能决定一切。

身为天才的他,从来都是用天赋和努力去超越他人,但是却被另外一个人用天赋碾压了。所以他决定,超越天赋的天壑,变得比他更强大,将他否定掉的一切,尽数夺回。

这个男人的名字,叫做安布罗休爱德华意布豪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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