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37)(1 / 2)
若它还活着, 无论修士、草木、虫兽、凡人、仙神,凡是有灵之物都可以通过它重入凡尘, 生生不息。需知就算是全盛时的酆都,也只能代管凡人事务, 黄泉路还时常塞车。
就算这样酆都也很牛叉了,现在它直接把门一关,放任鬼害祸乱人间,修真界就无计可施。
方远心里感叹, 越看越觉得扶桑长得像自己梦里的那棵树。难道他跟扶桑有什么联系吗?要不然脑洞再大点,前世今生、无敌传承都可以安排上。
摸摸怀里的雏鸟,方远畅想了一会儿, 就跳上了岸,往树顶爬。
不管怎么样,出口肯定在扶桑树干上,这是书上说的。
方远修为已经跌到入境五重了,因为之前打了摆渡人,丹田又有不稳的迹象。但他爬个树还是没问题的,脚尖一踩树皮,就轻盈的跃了上去。
雏鸟缩在他的怀里,目光深沉的看着下面。
中途方远试着用树芽感知一下扶桑,但结果却有些失望。这棵巨树是彻底死了,树芽完全没有别的反应,安安静静的在丹田抠叶子。
越往上爬,四面越模糊,渐渐浓缩成了一片暗影。
方远能感觉自己已经爬到了很高的地方,他没有停,心无杂念,继续往上。
终于,不知道过了多久,他脚下一空,踩进了一个全新的空间。
噗通
方远差点摔了一跤,他掏出照明阵盘,往前一探。但阵盘只能照亮他的周围,再远就是一片无边无际的黑暗,连点声儿都没有。
不过他站在这里,心里却有一种直觉。
如果没有错,这里就是阳界阴界的交接处,等晨曦再亮起来的时候,他就能出去了。
方远吐出一口气,按捺下来,在原地打坐等待。
啾啾。雏鸟舒展羽毛,跳到了他的腿上。不得不说,这个时候身边有一个活物真是太好了,方远捧着它,亲了好几口,又把脸贴在它肥嘟嘟的身体上,不挪开了。
好暖。
我好爱你啊,方远好话一箩筐,神色放松,崽崽,等回了中土,就带你去见娘亲。
想到木栖吾,他嘴上不自觉带了些笑。之前在船上做的那个梦,如果不算后半段,前面还是很美满的。
话说回来,他怎么会梦到萧情亲他?嘴对嘴的时候,方远在梦里都被吓得心脏骤停。
如果让萧情知道,他的小命休已。
啾。
鸟喙轻轻探了过来,碰了碰他的嘴唇。
方远受宠若惊,小小的鸟喙硬硬的,弯弯的,他幸福的吸了一大口,把雏鸟的翅膀都揉软了。
时间一点一点流逝,终于,黑暗中出现了星点晨曦,一个环形的入口在上方打开,正是还阳的通路。
方远跃跃欲试,正要凝聚灵力跳上去,却忽然听见有人喊他的名字:
大师兄。
方远停住了脚步,但没有回头。
背后一股阴风忽现,那个声音越发清晰:大师兄,为什么不看我一眼?
大师兄,你看看我。
方远却道:你喊的不是我,我也不是你要的大师兄。他终于转过了身:常安。
常安从黑暗中走出,披着一身黑袍,黑漆漆的眼珠直直盯着方远。他仍是那样清瘦斯文,甚至更文雅了,脸上带着一抹笑,莫名诡谲。
方远一直都知道常安在观察他。
在门派、在中土,只要他出现,常安就无时无刻的不在盯着他。所以他是有意疏远,这个看似无微不至的青年,有时会让他感到害怕。
譬如在瑶漠秘境,秦澜对他下手,方远原本是可以躲开的,但常安挡在了他的面前,也压住了他。
常安闻言,轻声道:是啊,你不是他。
很早以前他就察觉到了,在这个方远来的第一天。
你怎么会在这里。
我很早就跟在你身后了,大师兄,常安擦了擦手,只是你不知道。
方远看着他苍白到异常的脸,笃定道:你不是人了。
而是鬼修。
常安低低的笑了:做人有什么好,像我这样的天资,做人永远得不到想要的东西。
做鬼就不一样了,只要他心够狠,进阶的速度就永无止境。
你走之后,我便自尽了,挑的一个好日子,成了一个不错的厉鬼。
他说的轻描淡写,方远却笑不出来,如果要成厉鬼,天时地利一个不能缺,死法也必须酷烈,入鬼道时才能搏一个好天资出来。
而后再不断吞噬同类,成为最凶最厉的鬼王。
你杀了多少人。
常安平静道:很多。
他从未想过得道飞升,什么因果杀孽,什么天打雷劈,他全不在乎。
做鬼又什么不好,鬼界本就在乾元大陆反面,所谓千里之遥,不过在他一念之间。
方远看着快要消失的晨曦:你想要做什么,直说吧。
常安微微笑着:你想出去?我不会让你出去的。他终于擦完了手,阴风四起,无数厉鬼从他身后涌出:我既已做了鬼,你又何必再当人。
方远后退一步提剑抵挡,万化藤翻涌而出,抗住了群鬼冲击。
两人瞬息之间已过数招,常安出手狠辣,从前那个还有些书卷气的青年似乎全成了泡影,只剩下这个彻底被邪念吞噬的恶鬼。
我要权力,我要地位,死再多人也无妨!所以他挑起了迦楼的仇恨,掀起了边境的战乱,因为没有什么能比战场更能滋生怨气了。常安笑道:我原本想在妖宫绑了你,但你却跟谢卿书跑了。
这样也好,大师兄,这里正好!
丹田一阵刺痛,方远咬牙避过一招:你的大师兄不是我,我也没有杀他!不是我要占了他的身体!
你冷静一点!
常安大笑出声:若我没有杀到你的面前,你可会对我解释分毫?世人弃他如履,于我却是性命,你又懂什么?!
你让我一直跟着便也算了,我就全当不知道,可你不要我!
是你先负我!
怨鬼哭嚎,只见一片猩红。
就像很多年前一样。
修真大世谁管凡人死活,哭得再凶,也不过一棒打死的功夫。
他原出于腐书网,父母恩爱;后考取功名,春风得意。眼看娇妻美眷,仕途顺遂,却一朝成灰,万念成空。
凡人,哪有反抗的余地。
他成了流民,流落到了乌木小洲,混在人群中,一身瘟病交加,饥寒交迫。
即使这样仍有勾心斗角,那日仙人降临,他被推搡出去,扑脏了一人的鞋,立刻被毒打了一顿。
什么狗东西。少年一身骄矜,傲气凌人,眉目却好看的不像话。
自己爬过来,给小爷我擦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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