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法庭上的对峙(2 / 2)
苏以安阻止了唐雨柔继续说话。
“李律师,这难道没有什么其他的办法了吗?”
“有倒是有,就是……”
“您尽管说。”
“我们现在只能从抚养权这方面下手。现在来说,原告是没有工作,所以不具备扶养孩子的能力。”
“其实不瞒您说,我之前也是这么想的。”
“不行,我不同意。”绝对不能让苏烟那个小贱人和我们生活在一起,唐雨柔在心里打着她的小九九“李律师,我倒是有个想法。”
“李湘雅在结婚之前可是和其它男人有染。”
“苏先生?”
苏以安没有说话。可是这个时候的沉默就代表默认。
苏烟在门口听着,心越来越凉。
唐雨柔!
苏烟忽然间诡异的笑了,既然你们这样。那咱们就法庭上见吧。
休息过后,重新开庭。
“我方认为,李湘雅女士并不具备单独抚养孩子的能力。她没有工作,不足以提供给孩子一个好的教育环境。而且关于我的当事人出轨的事,原告并没有出示什么实质性的证据。所以我方有理由认为,原告是为了拖延时间所以伪造了证据。”
“既然如此,那被告不妨把那个孩子叫过来我们做一个检查。”
“如果原告不提供其他更有说服力的证据,我可以替我的当事人拒绝这次测试。你们不能拿着一份伪造的证据来诬陷一个没有什么过错的人。”
“被告一直拒不合作难道是真的有什么吗?”
“我只是在维护我当事人的权益。”
“隐私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如果在法庭上不能提供两个以上的证据那我的当事人没有权利也没有义务配合你们做一些所谓的检查。”
形式开始僵持不下,李湘雅这边开始处于弱势方。
对面苏以安的律师开始乘胜追击。
“而且据我所了解,原告方在这场婚姻里也并非是没有错。甚至在结婚后还和之前的初恋情人有过联系。那这样我们是不是也有理由怀疑,苏以安先生名下的女儿苏烟其实并不是苏以安先生的女儿。关于这点原告方有什么想说的吗?”
这就差指着李湘雅说,你给你男人戴了绿帽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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