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我是隔壁老王(1 / 2)
“喂,我刚刚听你们说,这房子你买下了?”
疑似巩俐的少妇,隔着墙头,却生生的问道。
声音很甜,很软,很种弱弱的味道,让人忍不住去呵护。
王旭在现实中,就很喜欢巩俐这个演员,闻声后忍不住调笑道:“是啊,以后我们就是邻居了,大家可得多亲近亲近!”
“哼...”亲近两字王旭咬的很重,许家珍很快就反应了过来,给了王旭一个白眼。
说起来,许家珍的年纪并不大,顶多二十三四,正处在人生中最美好的年纪。
只是富贵一走三年,一点消息都没有,生活的重担全压在她的身上,生活的苦,让她的目光中带着几分忧愁。
只是,这种忧愁并没有让美人凋谢,反而有种升华,更能引起男人的同情心。
王旭也是男人,对美好的事物,当然是向往的。
虽然没有三年血赚,死刑不亏的想法,也乐得自己多一位美人邻居。
接下来的一天,买家具,换床铺,收拾院子,就成了王旭的主要工作。
同时,他也没有忘记余则成,找了一位拉黄包车的伙计,给他带去了一个口信,说要晚上聚一聚。
夜晚...
“换地方了,挺好,这里不但宽敞,还有种大隐于市的错觉,是个好地方。”
天还没黑,余则成就来了,领着一瓶洋酒,还有三四样酒菜。
王旭搬个桌子放在院子里,打开余则成带的东西一瞧,烧鸡,猪头肉,酱牛肉,还有花生米。
这样的酒菜,放到很多人连饭都吃不饱的1940年,不亚于后世的山珍海味。
抬头再一瞧那酒,上面写着xo,更是好东西。
“喝葡萄酒,吃猪头肉,可真有你的!”王旭招呼余则成坐下,二话不说,将xo就拧开倒了一杯。
余则成也是个讲究人,接过话茬,笑道:“是怕猪头肉的味道,混杂了酒的芳香吧?”
王旭没说话,只是伸了个大拇指。
余则成还是那副憨笑,举起杯子与王旭碰了一下,压低声音开口道:“你带来的药品,我已经出手了,这次要钱,还是要等价的古董?”
“古董!”
金条值钱,但是带到现实去,一根小黄鱼也就一万多。
反过来,1940年一根小黄鱼,足以买个清代的瓶子,明代的碗,带到现实去才是一本万利。
听了王旭的说法,余则成笑着点头,抿了口杯中的红酒。
下一秒,余则成的笑容,就维持不下去了,因为王旭自顾自的开口道:“白洋淀的石特派员,是梅机关的人,真名叫做小野横三郎,是真是假,致电延安就能知道。”
“咳咳...”余则成咽下去的酒,很快咳了出来,整个人就跟哮喘发作一样,上气不接下气的咳嗽着。
王旭头也不抬的喝酒吃菜,只是将余则成面前的烧鸡,用油纸遮挡了一下,面无表情的说道:“你在咳嗽,这烧鸡就不能吃了。”
“咳咳...最近感冒了,嗓子不太舒服!”到了这个时候,余则成还在硬撑,看得王旭直摇头。
不过他也理解,白洋淀的特派员,是日本人的特工假扮的,这简直是要翻天的节奏。
要知道,真正的特派员来自延安,身份十分特殊,是来白洋淀听取工作的。
前几天,白洋淀的区支队,在芦苇荡中与敌人,展开了一次辉煌的游击战斗争。
有据可查的日本士兵,就在此地折损了上百号人,这对当时的我党来说,是一场辉煌胜利。
这个时期,外界的报纸,对我党的评价可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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