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章(1 / 2)
第73章 见鬼
一顿拳打脚踢后, 几人朝白斐吐了几口唾沫,这才大摇大摆地离开。白斐抱着头蜷着腿仍旧缩在地上, 直到他们的脚步声彻底消失,他才抱着头窥了两眼, 确认人已走远后才龇牙咧嘴地坐起来,也没管自己身上的伤,只“唉哟”地叫唤着朝墙根爬去。
墙根下有一小茬脚踝高的野草,借着黯淡的月光, 他将手伸进草丛里摸索,还没等他摸到东西,眼前便是一亮。羊皮灯浅淡温和的光芒吓得他缩回手, 眼里出现双皂色的靴, 没沾半点尘埃, 厚重的毛皮斗篷边缘垂在靴上三寸处。他一愣, 刚要抬头, 却见那人俯身, 月白灯光下伸来只莹白纤长的女人手拨开草丛……他一个激凌回神, 拿抠了满指甲黑泥土的手阻止她的动作。
啪——
空气中响起清脆的拍掌声。
那只手毫不留情地拍开他的脏爪,眼明手快地从草丛里拈了块碎银子出来。
白斐一急, 也不管半夜一个女人出现在此有多诡异, 满眼只有那块碎银子, 小小的身体朝上一扑, 像只护食的幼犬,冲银子抢去。可那手明明就在眼前, 也不见怎么动,他扑了几扑却都扑个空。
“把银子还我!”他压低嗓门发出低哑嘶吼,愤怒无助。仅有的十几文铜钱已经被抢走,若连这五两银子都留不下,他未来几天很有可能饿死街头。与死亡比起来,眼前这不知是人是鬼的家伙也显得没那么可怕,他用狼一样的目光紧紧盯着这个古怪的人——夜晚虽凉,一件夹衣也足以御寒,可这人却披了身厚实斗篷,在灯光下火似的红,整张脸都藏在兜帽的阴影中,诡异难测,像志怪故事里专捕食孩童的妖怪。
“白斐?”妖怪说话了,声音悦耳,吐字清晰,是再标准不过的官话。
白斐捂嘴——故事里有种妖怪,一旦叫了对方名字,若对方应了,魂魄就会被她拘走。
他是不敢应的,只能“呜呜”几声,也不逃,凶狠地看着她,指着那银子比手划脚。
斗篷下传出声轻笑,妖怪将兜帽掀下,露出张秀丽的脸庞,被羊皮灯一照,白皙的皮肤玉似的透亮,叫白斐看得一怔。
居平关的气候不好,风沙大,阳光烈,条件也一般,女人的皮肤虽不像男人那样黝黑,却也粗糙,就算是快活楼的姑娘,那白也是脂粉堆出来的,白日里洗了铅粉都是腊黄的脸,像眼前女人这样水透的肌肤,在居平城里算是罕见。思及此,他不由摸摸自己的脸。他这张脸皮镇日被快活楼的姐妹们夸白腻,就不像这居平城土生土长的人,可在眼前这人的对比下,他便觉得自己这脸糙得不行。
他没见过这么漂亮的女人——大眼睛,小嘴唇,眉间一点勾人的红,皮肤白得发光。他肚子里没墨水,搜肠刮肚也无法形容,就是觉得她与众不同,往那一站,天生就带着让人自惭形愧的气息,能把人比到泥水里。
唯一能想到的词,就是干净,像月光。
握着羊皮灯的手松开,那灯便稳稳地浮在半空。季遥歌蹲下,捏起白斐的下颌,另一手轻轻擦拭他脸上的泥污。他刚才死命护着头脸,伤全在身上,所这脸就沾了些泥水,一擦就掉。
十岁的孩子,已经有成年后俊秀的轮廓,眉梢染着世故和风霜,化成眼里刻意为之的天真。他和白砚完全不一样,身上找不出一星半点的优雅风度,更没有白砚偶尔显露的君王气势,他只是个市井混混,游走街巷卑躬曲膝只为三餐温饱。他不过十岁而已,比白砚更早知道世态炎凉、人情冷暖,连一点不切实际的幻想都没有。
要说相似处,倒也不是没有,可能眉毛,或者是鼻子,还是嘴巴,总有几分肖似白砚,以至于她看着他,总有看到幼年白砚的错觉。
可他毕竟不是白砚,只是白家的后人。
白砚死了一百年,魂魄也不知在幽冥地府轮回过几趟,早就变成和她、和白家毫无关系的陌生人。人之执念带不到下辈子,他不会记得这辈子发生过的所有事,不会记得她,不会记得赤秀宫,也不会记得曾经执着不弃的一切。人死如灯灭,怀念和痛苦,其实都只是生者而已。
当然季遥歌并不痛苦,她只怀念。
白氏覆灭三百年,白家的后人早就泯于尘世。她游走人间这些年,除了寻找灵骨吸纳之外,也在寻找白家后人下落,终在居平城里寻到白斐。刚才她回答高八斗,白斐只能勉强算作白砚后人,可不是勉强吗?白砚登基之时才七岁,直到被囚都未娶妻,更别提生子,在万华两百年,也只是忙于修炼,并未留下后代。白家到白斐这一代,历经朝代变迁,早不知分崩离析了多少年,白斐至多就算白砚不知第几代的侄孙辈,却已是她能找到最近的关系了。
白斐眼也不眨地盯着她,总觉得她的目光穿透了自己,在看一个遥不可及的存在,直到清冽悦耳的声音响起:“挺聪明的,知道挨揍前趁机先行把银子藏进草丛里。”她在夸他,可他耳朵里只有“银子”两个字,飞速从她手里抢过那块银子,他也不顾身上剥皮拆骨的痛,刺溜一下爬出去老远,嘴里只道:“我的肉酸的,不好吃,快去找别人!”
季遥歌一愣,高八斗的嘲笑毫不留情地响起:“哈哈哈哈哈,听到没有,那小子以为你是吃人肉的妖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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