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3章(1 / 2)
当然,狐狸是犬科动物,让它们像猫那样使用猫砂似乎有些苛求。
没关系,既然狐狸是犬科动物,那像遛狗一样把它们牵出门外排泄不就行了?
但是抱歉,人类用了上万年时间驯化狗,才把定点排泄的本能写进了狗的基因里,狐狸从来不是人类社会的主流宠物,想买回一只狐狸然后让它们像狗一样憋尿然后被主人领到外面定点排尿,那是天方夜谭……
所以,养狐狸当宠物不是不行,毕竟更奇葩的宠物都有人养,但要么把它始终关在笼子里,要么家里有矿,最好是专门准备一间房子养它,然后对沙发、床、家具上到处都是经久不散的刺鼻尿味一笑置之。
怎么养先放在一边,想捉住这群耳廓狐却不让它们受惊是不可能的,它们只要受惊就会释放化学武器。
就像那句话说的,千万别逮不着狐狸,倒惹得一身骚!
飞玛斯体内的狩猎本能令它跃跃欲试,但它听菲娜如此厌恶狐狸的味道,也未免心里打鼓,它现在是公众狗,得注意形象。
张子安稍微抬头看了一眼,发现那群耳廓狐还没离开,就对菲娜和飞玛斯说道:“耳廓狐的运动能力很强,在沙漠里跑跳如飞,硬追的话估计很难追上,就算能追上也会很累,而且扑捉的时候还可能受到化学武器的攻击,所以咱们只宜智取,不宜力敌。”
菲娜没说什么,但眼神仿佛是在怀疑他的智商。
张子安用手指在沙子上简单画出了地形图。
一道弧线代表此时他们所在的沙丘,弧线后面一个圆圈和两个点代表他们三个的位置。
离弧线隔着一段距离,他又画了个几个x,代表那群耳廓狐。
“咱们采用原始人狩猎的办法,你们两个分别从左右绕过去。”他在弧线左右各画出一根箭头,指向x的后方。
“你们到位之后,不需要亲自动手捉它们,只要虚张声势,把它们往沙丘这里赶,如果它们往别处跑,你们就堵住它们的去路,让它们只能往这里跑。”他解释道:“咱们来个请君入瓮,等它们跑过来,由我来完成捕捉。”
原始人就是用类似的办法捕猎大型动物,比如成群的野牛,他们不是硬碰硬的直接包围并杀伤野牛,因为他们手里只有把磨尖的石头绑成长棍上做成的长矛,想扎透野牛那身厚皮并不容易,就算扎中也未必会伤到要害,反而可能在野牛的反击中受伤或者死亡。
所以原始人会包围三面,只留一个方向让野牛跑,把野牛群往悬崖边驱赶,野牛群狂奔到悬崖边刹不住车,纷纷坠崖。即使跑在前面的刹住车了,后面的看不到情况,也会把前面的挤下悬崖。然后原始人只要去崖下割肉包饺子过年就行了。
张子安也用的是类似的方法,请菲娜和飞玛斯扮演原始人的角色,而他自己……则扮演悬崖。
“你确定这个办法可行?听着不怎么靠谱!”菲娜半信半疑。
“这可是真·劳动人民的智慧!”张子安胸有成竹,催促道:“快去吧,别等它们跑了!”
“你最好有把握,否则如果让本宫身上沾到狐狸的臭味……”菲娜冷哼一声,不太情愿地向左边绕过去,很快消失在黑夜里。
飞玛斯则是去右边潜伏。
张子安居高临下,看到菲娜不情愿归不情愿,还是在好奇心的驱使下伏低身体,像一缕轻烟般在不惊动耳廓狐的情况下迅速绕到它们的侧后方。
飞玛斯的速度慢一些,因为它担心自己的体型大,可能会被耳廓狐发现,于是用的是拍摄《战犬》时从警犬那里学到的匍匐前进,倾听耳廓狐那边的动静,爬行一会儿停一会儿,过了十几分钟才到位。
帐后已伏下刀斧手,张子安很想“掷杯为号”,但可惜他手里没杯,只好从兜里掏出手电筒,快速点亮又熄灭,作为开始行动的信号。
飞玛斯和菲娜同时从藏身地蹿了出来,按照张子安的叮嘱没有叫唤,以免过早惊醒营地里的人们,而是迅猛地作势向耳廓狐扑了过去。
耳廓狐的反应也很快,惊慌失措地向菲娜和飞玛斯扑来的反方向逃窜。
一场沙漠追逐战就此展开。
第1242章 猎狐行动
存在即合理。
耳廓狐能在沙漠里长期生存下去,肯定有其求生保命之道。
如果是习惯了安逸生活的人,在危险突然出现的刹那,经常会先呆愣、犹豫一下,大脑短暂死机,或者试图看清危险为何,再决定是躲避还是逃跑,但往往为时已晚。
耳廓狐省去了呆愣的过程,在菲娜和飞玛斯跳出来的瞬间,或者是在张子安点亮手电筒的瞬间,就已经条件反射地蹿了出去,不管三七二十一,先跑了再说。
它们身形轻灵,爆发力强,静如处子,动若疯狗,几乎是足不沾地般在沙子上漂移,眨眼之间连蹦带跳就逃出十几米远,速度令人瞠目结舌,如果不是事先知道它们是狐狸,还以为是一群草原上的兔子。
菲娜和飞玛斯身为精灵,本身就拥有出类拔萃的运动能力,再加上起步优势,竟然无法拉近与这群耳廓狐的距离。
要是比赛跑直线,耳廓狐的速度略逊于菲娜和飞玛斯,但它们不傻,跑着跑着发现敌人速度极快,就开始以z字形转折变向。
这招对付大型掠食者是屡试不爽,它们有一条蓬松柔软的大尾巴可以在奔跑和转向中保持平衡,轻盈的身体惯性较小,可以用小角度变向,就算敌人迫近身边,它们还有最后的保命绝招——臭味腺。
菲娜和飞玛斯转向不如它们灵活,真想捕捉它们的话,难度还很大,而且顶多各自逮住一只,好在它们只是负责虚张声势,一旦有哪只耳廓狐跑偏了方向,它们就冲上去堵截,同时避免离得太近迫使耳廓狐释放臭味。
大部分狐狸是独居动物,但耳廓狐是比较少见的群居狐狸,这一群大概有十来只,有大有小,不知道是一家子还是没有血缘关系聚在一起的,反正它们逃跑的时候也倾向于集体跑,这样可以让掠食者眼花缭乱,不知道应该逮哪只。
张子安趴在沙脊上居高临下看得清楚,心中暗暗庆幸,如果耳廓狐分散跑的话,就算再把老茶和弗拉基米尔叫出来助阵恐怕也无济于事。
就这样,这群耳廓狐在菲娜和飞玛斯有意疏导之下,像是洪水前的老鼠一样慌不择路地向张子安所在的沙丘跑来。
张子安已经启动了《宠物猎人》游戏,准备捕捉。
他并不确定耳廓狐算不算游戏定义的宠物,如果不算的话,肯定会捕捉无效,所以他进行了第二手准备——脱下御寒的外套,等它们跑近时,劈头盖脸地罩住它们,能逮住几只算几只。
即使是在沙漠中如履平地的耳廓狐,跑上沙丘时速度也有所减缓,但依然灵巧而敏捷,远远超过人类的反应速度。
别说是用外套罩它们,就算用游戏来捕捉它们,面对它们风驰电掣般的速度和灵活性,估计也很难拍摄到正面高清无码照。
张子安事先想到了这点,没有盲目乐观,但是他也有秘密法宝——就是身为家用电器里重要一员的手电筒。
打头的那只雄性耳廓狐身强力壮,可能是这群耳廓狐的头领,它冲在最前面,率先冲上沙脊,其他耳廓狐呈扇形分散跟随在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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