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7章(1 / 2)
他说见过菲娜这样子的猫,但语气并不是非常肯定,这是很不寻常的,除非是在很特殊的情况下见到的,或者时间隔了很久。
萨利姆也觉得奇怪,他一向信服纳巴里叔叔的本事,于是说道:“纳巴里叔叔,你好好回忆一下,到底见没见过?是在哪里见到的?”
一瞬间,纳巴里的脸上流露出惊惧之色,身体也仿佛颤抖了一下,像是勾起了很可怕的回忆。
“那是很久以前,我才像你这么大的时候。”纳巴里看着萨利姆,眼神却像是在看着多年前的自己,“我跟着父亲进入沙漠,给一伙人当向导,结果遇到了可怕的黑风暴……”
那是一段不堪回首的往事,纳巴里回忆起来仍然心有余悸。
他这辈子从没见过那么可怕的黑风暴,正午的时候伸手不见五指,风暴猛烈得能把人吹走,骆驼们像大难临头一样惊慌不安。他们费了好大的力气,拉住骆驼们不让它们跑丢,然后让它们围成一圈卧下来,而他们那些人就躲在骆驼组成的围墙中,祈祷风暴赶快过去……
但是风暴没有那么轻易放过他们。
没过多久,他们惊恐地发现,沙子几乎已经把趴卧的骆驼掩埋住了,再等下去他们所有人都要被埋在这里。
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只能硬着头皮强行把骆驼牵起来,连物资都顾不上收拾,向记忆中能离开沙漠的方向前进。
即使有最出色的向导,他们还是迷路了,因为猛烈的风暴把那附近的地形地貌都改变了,无数沙丘消失,又有无数沙丘凭空出现,沙丘像是有生命的巨兽一样在移动,掩盖了一切熟悉的标记。
等风暴终于停下来,队伍里少了好几个人,他们就这么消失在沙漠里,再也没有被人见到过。
就在那个夜晚,他们点燃篝火,默默地分吃所剩不多的食物时,年轻的纳巴里注意到火光的边缘亮起几双眼睛,是某种动物。
他们攥紧手里的武器,胆战心惊地盯着那几双眼睛,以为是沙漠里的魔鬼没有善罢甘休,又派来成群的胡狼要收割他们的生命。
那几只动物又靠近了一些,这时他们才看清楚,眼睛的主人并不是凶残的胡狼,而是某种他们从未见过的猫。
这些猫有些怕火,但又对火光和这些人类很好奇,一直徘徊在火光范围的边缘,直到天亮之前才陆续离去。
队伍剩下的人靠着喝尿和杀骆驼充饥,终于走出了沙漠,每个人都瘦得脱了相,被人救起时只剩下半口气了。
经历过这场浩劫的纳巴里像是一下子成熟了,跟父亲一样成为向导,带着游客和科考队穿行于沙漠,无论遇到任何情况都能冷静应对,从来没有让任何一个人死在沙漠里,因为再糟糕的情况都比不上那次更糟糕。
他后来无数次进入沙漠,也无数次在夜晚点燃篝火,有时候篝火会引来其他一些小动物,却再也没见过那些精灵一样的猫,他甚至怀疑那天晚上是否真的见过那些猫。
由于时间久远外加没有近距离观察过,他无法确实那些猫是否跟菲娜完全一样,只依稀记得它们的毛色是沙子一样的黄色,背上和四肢分布着一些深色的条纹和斑点,尾巴长,耳朵大,至于其他细节就看不清也记不清了。
听到这里,张子安才明白贝都因人的观察力和记忆力名不虚传,仅仅是二三十年前某个夜晚的惊鸿一瞥,居然能在记忆中保留如此多的细节。
萨利姆听得入了神,惊愕地说道:“纳巴里叔叔,你从没跟我说过这些事……”
“为什么要告诉你呢?”纳巴里淡淡地看了他一眼,“你们这些年轻人都喜欢大城市,不再对这些沙漠里的传说感兴趣了。你们不了解沙漠,也不愿意了解沙漠,仅仅知道点儿皮毛就到处吹嘘,不知道沙漠真正的危险与可怕,如果你们这些年轻人遭遇那样的黑风暴,肯定会全死在沙漠里。”
萨利姆讪讪地挠了挠头,“以前是我不对,纳巴里叔叔,我现在对沙漠很感兴趣,愿意向你学习关于沙漠的一切……”
反正都是赚钱,他觉得给游客当向导来钱更快更容易,也能获得游客的尊敬,比在城市里打工和挨白眼强多了。等赚够了钱,再去大城市里开个小店享受生活也不迟。
纳巴里像是看透他的想法,哂然一笑,似有所指地说道:“心念不纯的人进入沙漠,是不会得到真神保佑的。”
张子安也是听得后背直冒寒气,他想起菲娜对哈麦丹风的蔑视,因为这种风在沙漠里根本排不上号。
不过,纳巴里毕竟是二三十年前经历的那场梦魇,那时科技水平还没有今天这么发达,这次卫康可是带着很多高科技仪器来的,再说那么强的风暴恐怕是百年一遇,似乎没必要杞人忧天。
最重要的是,终于找到原始埃及猫的蛛丝马迹,卫康知道了肯定很高兴。
趁他们叔侄俩的谈话告一段落,张子安插言道:“纳巴里,你还记得遇到那几只猫的地点吗?”
纳巴里的眉头皱得更深,“那时我还太小,又很害怕,完全是踩着我父亲的脚印走出沙漠的,可能只记得……”
他停顿了一下,吞下后半截话,摇头不想再说。
“那你父亲……”张子安扫了一眼四周。
“他死了。”纳巴里说道。
第1191章 接受邀请
生活在如此艰苦的环境里,贝都因人的平均寿命不长,纳巴里差不多四十来岁,他父亲已经去世了并不令人意外,但这也意味着唯一知道路径的人消失了。
张子安察言观色,觉得纳巴里不像是在说假话,那种发自心底深处的恐惧和不堪回首不是能轻易伪装出来的,更何况他为什么要说假话呢?把送上门的生意往外推?
菲娜不知何时靠近了些,站在棚屋门口饶有兴趣地盯着纳巴里,就是不清楚它是对他这个人感兴趣,还是对他的故事感兴趣。
与高傲且拒人于千里之外的菲娜不同,飞玛斯受到部落小孩子们的格外欢迎,虽然大城市里流浪猫和流浪狗都挺常见,但对这些自出生以来就没离开过部落的小孩子而言,狗这种动物是他们前所未见的。
部落里不养宠物,骆驼山羊之类的不算宠物,算是贝都因人的财富和牲畜。
不仅是孩子,就连稍大一些的青少年也不住地打量飞玛斯,他们中有些人去过附近的城市,比如锡瓦绿洲和马赫鲁港,见过流浪狗,但本地的流浪狗里一般是没有纯种德牧这种名贵犬种。
特别是飞玛斯那副神气十足的防风护目镜,一派明星出街的风范。
在国内的时候,飞玛斯不想吓到小孩子,凡是有小孩子在场的时候总是闭着嘴,但埃及实在是太热了,它不得不时刻张着嘴呼出体内多余的热量。
一开始,小孩子们有些害怕飞玛斯的獠牙,不敢靠近,但观察之后发现飞玛斯很和善,它的眼睛没有任何攻击性,有胆大的便试着接近它,见它不跑又不叫,就壮着胆子摸摸它的后背,它则蹭蹭他们的身体表示友善。
很快,飞玛斯就和小孩子们玩在了一起,它叼起他们之前玩的那种穿过塑料瓶的绳子,拖着一串塑料瓶在前面跑,一大堆小孩子嘻嘻哈哈地在后面追。
虽然看起来很快乐,但飞玛斯的心里很沉重,它一直以为这个世界只有中南部非洲战乱地区的孩子还在忍饥挨饿和无法接受正规教育,没想到埃及这种不算赤贫的国家里竟然还有这些由于成年人的意志而不得不过着原始生活的孩子。
如果他们只是因为穷,它愿意多拍电影,捐出自己的片酬帮助他们,但它怀疑这些人就算有了钱恐怕也不愿做出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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