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三百九十四章 地阶不如狗,天阶满地走(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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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留住曾梦倩,曾梦倩的父母向曾梦倩做出了承诺,说他们以后再也不会管曾梦倩的婚事,但曾梦倩却并没有给她的家人做过多的解释,只是态度坚决的一再强调,这次出差她必须去。

最终在无奈之下,曾梦倩的家人只能答应了她。

当曾梦倩给她的家人做好了思想工作,收拾好了行李之后,就到了我们出发的时候。

莎莎平时和曾梦倩在一起的时候,是以一个活人的形象,曾梦倩的闺蜜的身份出现在曾梦倩的家人眼中的,但这会儿她要跟我们一起坐飞机去长沙,她就只能化身为阴气,隐匿了身形。

因为陈婉秋对我一直带着那块心形挂坠很不满意,所以我干脆把那块心形挂坠给了曾梦倩,让她带在身上,作为莎莎的栖身之地。

按道理说我给一个女孩子送心形挂坠肯定不合适,曾梦倩也不会接受,但我却是当着陈婉秋的面送给了曾梦倩,而且还以这个挂坠是莎莎的栖身之地的名义送给了曾梦倩,这就让曾梦倩无法拒绝我了。

但当曾梦倩带上了挂坠,莎莎钻进了挂坠之中时,陈婉秋的脸上却浮现了一脸阳光灿烂的笑容。

我把这个挂坠送给了曾梦倩,说明我和秦楚楚之间,已经彻底的断了关系,这是陈婉秋最为欣慰的事情。

接下来我和云若风,曾梦倩还有蛋蛋坐上了飞往长沙的飞机,我们打算通过天道门的出入口进入洞天福地之中。

飞机是中午十一点起飞的,等到了长沙之时,差不多是下午两点的样子。

要是只有我和云若风蛋蛋三个,我们早就发动了缩地成寸之法,恐怕最多只需要两个小时,就可以到洞天福地的出入口了。

但有曾梦倩在,为了照顾到她,我们就只能用以前的老办法了。

在机场包了一辆专门跑长途的那种私家车,我们就直奔洞天福地所在的那个位置而去。

下车后在崇山峻岭之中穿行了上百里的山路,等到我们四个抵达洞天福地的入口处之时,天色早已经黑了下来。

把守入口处的天道门三家十派的人认出了我的身份,客客气气的放我们进入了洞天福地之中。

不过因为曾梦倩的实力还没有突破天阶,只能让我背着她穿过了洞天福地出入口处的阵法。

曾梦倩虽然清纯而又保守,至今连一个男朋友都没有谈过,但她毕竟是现代社会的女孩子,在把我当成了一个值得尊敬的朋友的情况之下,她倒是大大方方的让我背着她进入了洞天福地之中。

和每一个人一样,虽然进入洞天福地之时,夜色已经降临,看不清洞天福地之中那美轮美奂,如同仙境一般的景色,但当呼吸到那充满着香甜味儿的空气之时,曾梦倩还是情不自禁的发表起了感慨。

“这地方,可真是太美了!”

“将来有朝一日,我一定要把我的父母,把我的家人接到这里来,让他们在这里居住,一定能多活好几十年。”

听到曾梦倩这话,我和云若风相顾对视了一眼,其实我们两个又何尝不想呢?

如果将来有一天,灭世大劫能够安然度过,我们每一个人都达成了自己的心愿,那我们肯定会把自己的亲人接到洞天福地之中,过神仙一般逍遥的日子。

当天晚上,我们并没有连夜赶路,考虑到曾梦倩她目前只是一个普通人,我们就在洞天福地的出入口附近搭了两座帐篷休息了一个晚上。

从第二天开始,我们四个白天赶路,晚上休息,用了足足有半个月的时间,才赶到了闻人倾城在出发之前和云若风约好的地方。

这个地方在幽冥森林东部,紧挨着幽冥森林,是一座比较小的城市。

但因为天帝殿的现世,当我们进入这座小城市之时,竟然发现在这座只有几十万常住人口的小城市里面,马路上随便碰到一个人,基本上都是天阶高手。

所谓地阶不如狗,天阶满地走,足以形容这个小城市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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