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章 下面呢(2 / 2)

加入书签

如此,她已经很满足了,一点都不嫌弃。

或许,明天可以试着再多教八个字?

“你们在干啥?这是在……写字!?”

耳边突然想起的咋呼声打断了这边的平静,也将另一边谈天的大人们吸引了过来。

云萝抬头就看到胖墩墩的郑文浩正站在云桃的身后,瞪大了眼睛直勾勾的盯着他们划拉在地上的那些大字。

文彬也抬头看着他,挺着身板儿,神情特别骄傲的说道:“我们正在学《千字文》呢,二哥你不认识这些字吗?”

郑文浩把眼睛瞪得大大的,指着地上说道:“这写得也太丑了,谁能认得出来?”

看到这些字,他真是一瞬间就找到了满满的优越感。

文彬也瞪大了眼睛,不服气的说道:“才不丑呢!三姐说我们刚开始学,能写成这样就已经很厉害了,一点都没有写错!”

郑文浩撇着嘴角不屑一顾。

他并没有想太多,只是忽然找到了往日里他爹和大哥嫌弃他字写得不好时的那种感觉,他现在也能同样的嫌弃别人了!

但他没想太多,他的爹娘大哥却明显是想了。

先前见他们几个小孩凑在这里嘀嘀咕咕的,郑丰年和李氏也只当他们是凑在一块儿玩耍,虽然对于他们将他家的孩子排挤在了外头有些不高兴,但也并不很在意。

一直以来,似乎都是这样的,二房三房的几个孩子们玩成一团,大房的几个孩子则又是另外一团,相互之间总也玩不到一块儿。

可现在,他们听见了什么?

郑丰年神色一怔,下意识就站了起来往那边走过去,低头往地上一瞧。

油灯的光线不足,还随着夜风总是摇晃着,但加上头顶还算明亮的月光,郑丰年清清楚楚的看到了地上用树枝划拉出来的那些字,歪歪扭扭、又大又丑,但好像都没有写错。

下一秒,他直接盯上了郑文彬,状似不在意的说道:“文彬这字儿倒是写得不错,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学的?怎么以前都没见你写过?”

文彬看了他三姐一眼,见她没什么反应,也就顺着自己的心思开口说道:“就从上次大伯你们回镇上之后开始学的,我都会背好多字了呢。”

郑丰年的目光就一闪,脸上却露出了笑容,语气温柔的说道:“是吗?那你现在就背一段。”

文彬当即就脆生生的背了起来:“天地玄黄,宇宙洪荒……遐迩一体,率宾归王!”

一百二十八个字,一口气背了下来,中间虽有几个磕巴,还背错了三个字,但对一个才学了不到十天的五岁小孩子来说,已经很厉害了。

郑丰年只觉得心口都禁不住的震了震,看着这个仰着脑袋瞧他的小侄儿,忽然心里有些很不是滋味。

郑文浩却在旁边催促道:“下面呢?你接着背啊!”

文彬就看向他说道:“下面的还没有教呢,我不会背!”

郑文浩明显不相信这话,“不会背就直说呗,找什么借口呀?要不我背几句让你听听?”

郑丰年看了眼小儿子,沉声说道:“不许胡闹!”

你学了两年,也不过能磕磕巴巴的背完全篇《千字文》,还没你堂弟背得顺溜呢!

郑丰年又认真的看着这个以前都没怎么刻意关注过的小侄子,眼中闪着些不知名的思绪。

又低头去看地上那些字,才发现竟不只有一个人的字迹,而顺着那字迹的方向,竟是三弟家的大闺女!

这时他忽然想起刚才好像有听到小侄儿说他三姐。

“文彬啊,这都是谁教你的?”

“我三姐啊!”

“哦?”郑丰年转头去看云萝,眼里比往常的任何时候都要更多了些探究,问道,“小萝啊,你又是谁教得你读书识字?”

云萝似笑非笑的看了他一眼,就又低下头去看地上,淡淡的说了两个字:“你猜。”

郑丰年:“……”

孙氏在旁边瞪眼,见她竟还敢对大伯这般不恭敬,忍不住骂道:“真是越来越不着调了,你瞧瞧你现在像个什么样子?有你这么跟长辈说话的吗?”

云萝将手上的枝条在地上横着一划,一下子就把满地的大字都划了个干净,低着头幽幽的说道:“大伯你担心什么?我弟弟又不会跟你和大哥争抢读书的名额,我们都说好了,只是自己在家里识得几个字。”

话音未落,她就已经牵起小文彬的手要回屋里去,踏上台阶时还顺手将油灯也一起带进了屋。

屋外一下子暗了下来,月光蒙蒙,照得郑丰年脸上一片晦暗。

院子里的气氛也因为她的这句话忽然变得异样,就连刚才还只是在津津有味的看着侄儿侄女和自家闺女蹲地上写大字的郑丰收都一愣,然后心里忽的咯噔了一下。

小萝这话是啥意思?啥叫不跟大哥大侄儿抢读书的名额?这读书还要抢的么?

这一晚,又有好几个人不能安然入睡。

云萝却睡得好极了,第二天又是早早的起来听弟弟背书,蹲地上写字。

云桃在地上划拉了两下,忍不住的凑到了云萝的身边来,又是犹豫半天,才问道:“三姐,你昨晚说的那话是啥意思?”

“什么话?”云萝头都不抬一下。

“就是你说只是在家里自己识得几个字,不会跟大伯和大哥争抢读书的名额。”

云萝就侧头看向了她,淡然说道:“你担心什么?等你弟弟长大能读书了,说不准大伯和大哥都考上了举人呢。”

“啊?”云桃更加困惑的瞪大了眼,又问,“这又是啥意思?”

云萝就瞅了毫无动静的东厢一眼,凑到云桃的耳边轻声嘀咕道:“咱家总共才多少家产?供大伯和大哥读书考科举就已经是极限了,再拿不出更多的银子来供小文彬去外头读书。”

这事情,云桃显然是从没有想过的,此时听云萝一说,顿时也惊呆了。

可仔细想想,好像说得也没有错。

那她弟弟怎么办?

“为啥说等大伯和大哥都考上了举人,就没啥担心的了?”

“考了举人之后,官府就会每年给他们送银子,最重要的是,举人不仅免除徭役,还不必再交赋税,到时候肯定有许多人捧着自家的田契地契想要挂靠到大伯和大哥的名下,咱家自然也就不用为区区几十两银子的读书花费担心了。”

云桃似懂非懂的点头,想了想又说道:“其实等大哥考上了秀才,咱家就不用花许多银子了呢。大伯不就是考了秀才之后不仅不用再费银子读书,还能往家里拿银子吗?”

“大伯那点束脩银子也就够他去府城科考一回。”

“啊?去考试还得花钱呐?”

“当然!且不说进场考试的花费,单只是来回府城的路费,住在城里的住宿费、吃食生活费就要不少,若想住得离考场近一些,那花费更贵。大伯先前几次去往府城,每次身上所带的银子都不曾少于二十两。”

云桃顿时倒抽了一口冷气。

偏云萝还嫌刺激不够大,又悠悠的加了一句:“而且大伯考中了秀才之后就愿意开学堂教书,那是因为他自觉得考举人无望。但即便如此,他还是会每三年都去参加乡试想要搏上一搏。可你觉得大哥若是考中了秀才之后,也会愿意放弃读书去教书挣钱吗?县城,甚至是府城里,都还有更好的书院在等着他呢。”

听完云萝的这一番话之后,云桃顿时连识字的心思都没有了,深一脚浅一脚的晃进了三房的屋里。

她觉得她弟弟真是太命苦了,还没出生就已经被截断了日后出人头地的希望。

云萝目送着她回屋里去,听见从那屋里传出的细细碎碎的说话声,眼中有流光闪过。

低头看见郑小弟已经将学过的一百二十八个字从头默写了大半,写了好大的一块地儿。

她摸了下他的脑袋,跟他说:“等我下次去镇上就买些纸和笔墨回来,这样你也能用笔在纸上面写字了。”

文彬眼睛一亮,随后又摇摇头说道:“不用了三姐,纸和笔都好贵的。我看到栓子哥哥都是自己做了一支笔,然后沾着水在石板上面练字。”

“哦?那给你做一支笔,也让你沾着水在石板上练字?”

“好呀好呀!”

云萝就想起了曾不止一次见过的,栓子那根奇丑无比的笔,不由得信心大增。

她觉得,她那么点手艺还是有的!

事实证明,她真是想得太简单了。

当第三天傍晚,郑小弟双手接过他人生中的第一支笔的时候,他忍不住瞪大了眼睛,惊叹一句:“好大呀!”

笔杆倒是细细巧巧的,打磨得也十分光滑一点都不刺手,但是其中一端用丝线紧密缠绕着的那一撮毛,简直就像是个扫把!

不不,这就是个小拖把!

云萝忍不住的眼角一抽,半边脸上的肌肉都跟着微微的抖了一下,不禁伸手扶额,一脸的生无可恋。

她就这么点手艺,将就着用吧!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