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际旅行者[快穿]_1(2 / 2)

加入书签

这个是血族统治的世界。

血族,自称是该隐的后裔,也被人叫做“吸血鬼”。相比起孱弱的人类来说,他们拥有更强大的力量、更智慧的头脑,甚至是更出色的外表。但他们的食谱却和其他生物都不一样,他们嗜血——血液是他们力量的来源。

出于种种原因,早在几百年前,人类便已经沦为血族圈养起来的食物。

血族内部等级森严,按照爵位向下排行,早已将这个世界划分成不同贵族的领地。而领地上的人类,自然都成为这些贵族的个人财产,可以任意进行处置。

对于血族来说,人类的血液是所有生物中最美味的,而且还可以变得更美味——只要人类在心理和生理上都处于愉悦的状态,他们的血就能变得更加甘甜诱人。

因此,那些上等的贵族甚至还会让仆人精心饲养这些奴隶,让奴隶们打扮、嬉戏、恋爱,甚至是带出去一起旅游,晚上时与他们交|媾——然后当这些人类奴隶得到了人生当中最快乐的体验时,再饮用那无比甜美的鲜血。

这是血族的娱乐方式,有时也是彰显地位和财富的途径。

墨菲的这具肉身,也是血族圈养的奴隶之一。他叫什么不重要,反正没人会在乎一个血食的名字,以后就叫做墨菲了,也没人觉得奇怪。

比较特别的是,这个血食的主人——这片领土的主人是血族唯一的大公,据说是仅剩的纯血种。

他叫做以诺。

“以诺。”墨菲将这个名字放在口中慢慢咀嚼,然后微微笑了。

是的,他悄然来到这个世界,为的就是这个名字——他在这个凡人的命运之线里窥视到了它。

墨菲满足地叹了口气,任由自己躺倒在棺材里。

这具身体的血液很有潜力,所以被关押了十年——血族圈养人的方式,就是关押在棺材里,用鼻饲管进行喂食,保证他们不死。

这样被圈养的人,只要最后被放出去,一定会欣喜若狂的。那一瞬间里被抽干的血液,会成为公爵阁下的某一顿早餐。

墨菲拔了鼻饲管。血液和食物一齐弄脏了他的胸膛,倒是那点疼痛聊胜于无。

很快,大公的仆人发现了这具棺材的异常,过来将墨菲拎了出来,送到某位管事的面前。

“这个人类快要撑不住了。”管事充满鄙夷地说,“将他带出去放血吧。”

于是仆人们又拎起了墨菲瘦弱的手臂,将他架了起来,丢到城堡外面专用的草坪上——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