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7)(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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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承弋怔了怔,他还以为文言文大多赏析价值高于趣味,现如今看来,是当年的他心绪太过浮躁,于是狭隘了他的眼界。

果然还是要多看书。周承弋说着,突然一顿。

嗯?

他视线正要挪开,却发现这篇游记完结后留下的半页空白处,竟是有留言的。

并非死板周正的印刷体,而是手写上去的字,与扉页的字体不一样,却也是扑面而来飘逸之感,仿佛这字都要得道成仙了。

不用想也知道,是出自一人之手。

周承弋定睛一看,发现这竟是用的白话文,还是写给他的留言。

『止戈先生:

虽书坊已告知,先生准许任何人使用,学生还是要向先生致歉。

抱歉未曾先告之先生,便擅用先生所创之标点符号,实在是学生太过欢喜情难自已,也不知用的可有错漏。

此文章是因先生而作,先生若有一日观之,学生当感荣幸至极。

子固留书』

止戈正是周承弋的笔名,他上一世就用这个,虽然也有其他马甲,但还是大号最习惯,便在署名时随手记上了。

标点符号一事,符谦确实是在第二封回信时提起过可介意推广使用,周承弋哪有什么资格说什么同意不同意,自然只能回所有人都可以使用。

符谦后来还夸他大人大量来着,弄的周承弋极不好意思,尤其是见了这么一封郑重其事道歉的信后。

他想了想,也翻到自己那篇文下,拉开抽屉拿出羽毛笔沾墨,在那半页空白处写下回复。

周承爻默默的站在身后,看着小弟拿着一根羽毛沾了墨就在纸上落下一个相当漂亮坚毅的字。

周承爻讶然,安静的看着一个个字在羽毛笔下有棱有角的成型,没有出声打断。

周承弋的心神也专注在杂志上,并没有注意到。

『致子固先生:

先生二字某是万万当不得的,请务必莫要再如此称呼,某惭愧万分。无论是标点符号还是创刊,某都是摘前人硕果,实在不值一提。

反而是阅罢先生文章,深感见识浅薄。论学识,某远不及先生矣。

止戈』

而周承弋也未曾想,他不过是心血来潮的回应,到后来竟成了杂志作者之间互相告白答疑的保留项目。

每次书坊将样刊送到作者家中,然后问起有没有想写给谁的留言,写完之后再将样刊带走送至那位家中。

周承弋曾有一次收到八本的情况。

后来有读者知晓此事,特意致信书坊,要求也将作者样刊上的字打印而出,却并未得到回应。

事情扯远。

周承弋回复完之后,也看了看自己的文,第一期连载正好卡在云梦狐找到了第一个要引渡的阴兵,问他心中可有什么遗憾。

前文才揭露了阴兵们死于背叛,周承弋刻意着重描绘了背叛,估计引导读者以为阴兵要说出报复这种愿望。

这文正好卡在转折点上,周承弋都怀疑符谦是不是在卡文进修班深造过。

他算了算阴兵的稿子,大概能连载个三到四期左右,他有很长的时间可以用来琢磨偷生了。

不着急。周承弋骤然没有更新压力,整个人的气质都肉眼可见的咸鱼起来。

他随手翻动杂志,发现后面的文章依旧是没有明确的标点符号的,看过前面之后,再看后面,他眼睛久违的累的酸胀起来。

他也顿时明白符谦此番做是什么意思了。

长安书坊本来就在那些高雅文人眼中是挂了名的,看它和其背后的符谦百般生厌。若是由长安书坊推出标点符号,不知要受多少阻拦。

那干脆就不推行,直接出个对比顺其自然。

而看过前者的读者,是很难再回去看没有断句的文章的。

物竞天择,自然选择的道理,不止在自然界实用。

周承弋明白之后也便没难为自己,只看了杂志的排版。发现最后几页竟然还有连环画,是改自白衣书生的《十三娘》。

不得不说,符谦真的是个能举一反三之人。他不过是随口提了个主意,这娃已经搞的很像模像样的,前卫的很。

一个子固,一个符谦,书中土著竟恐怖如斯!周承弋忍不住自言自语。

什么恐怖如斯?周承爻咳了一声,周承弋赶紧摇头说没什么。

却见周承爻揶揄的看着他,视线若有似无的落在他手上。周承弋奇怪的顺着视线往回来,然后就看到了雪白漂亮的羽毛笔。

天鹅毛?周承爻明知故问。

周承弋:哥,我觉得我可以解释的,我真的不是

噗周承爻憋了很久,看这傻孩子绞尽脑汁的样子终于忍不住喷笑出来。

周承弋一愣,还有什么不明白的,他瞬间摆出委屈的表情,眼巴巴的看着周承爻。

周承爻被他盯得受不了,不一会儿就举手认输,是我不对,我早便知道此事,不该逗你。你倒也是,这么大人,竟还跟我撒娇,害不害臊?

周承爻又是因为弟弟的亲近而高兴,又因为他用此法而无奈。

周承弋却是转而笑逐颜开,得意挑眉道,此乃孙子兵法示敌以弱。

周承爻笑,我只瞧出你幼稚。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薅天鹅兄的鹅毛薅多了,让天鹅兄对他分外怨念,这日入睡后,天鹅兄竟然入梦来了。

他默默看着对他怒目而视的那只脱下羽绒大衣的天鹅,语气沉重至极,天鹅兄,你秃了。

不,秃的是你。他听到自己的声音说道。

周承弋瞪大了眼,他突然发现自己的视线变狭窄了,头变得自幼了,身上凉凉的,而眼前高大的阴影压下,他听到自己满含恶意的声音,你秃了!

!!!

周承弋明知是梦还是瞬间惊醒,从床榻上一弹而起,第一反应就是摸自己的脑袋。

很好,长发飘飘,油光水滑。

头发还在。

周承弋松了口气,紧接着又兴奋起来。

他知道偷生该怎么写了!

偷生顾名思义,必定是有个人苟且活着,这卷有两个主角,一只妖戚风,一个人王民。

戚风受了重伤,为王民所救,却在伤好之后夺舍王民的躯壳,成为了王民。王民的生魂即去不了地狱投胎,又无法回到自己身上,最后只能在世间飘荡,直到遇到云梦狐。

云梦狐告诉王民,想要回到身体很简单,只要想要你回去的人多,你就可以轻而易举的回去。

王民大喜,带着云梦狐重新回到王家村,却见顶着王民皮的戚风十分受欢迎,就连王民的父母也是对戚风喜爱万分。

反而是问起以前的王民,多数厌恶至极。

王民借云梦狐的力量具象化,去找他的朋友亲戚甚至父母,都是站在戚风那边的,他走投无路了,他被戚风彻底偷走了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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