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一十四章 必杀之心(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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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璇玑今天很得意。就在刚才,他亲手射杀了一只斑斓猛虎。成为猎场上第一个猎虎的勇士。

身为一个帝国将军,并不仅仅只是在战场上英勇无敌,更重要的是,要在皇帝时刻需要的时候,能够展现自己的威风。

自古以来,射虎屠熊就是勇士的象征。想要猎获一只百兽之王,可不是那么容易能办到的事。

大汉历代天子都文武兼修,走马射箭围场狩猎这样的兴趣,一脉相传倒是都很相似。几位皇帝都有过射杀猛虎的记录,虽然这里面水分很大,但也足以表现出他们对勇力的崇尚。

每次皇家围猎,对于皇帝来说,既是一次放松身心的活动,更是借此考察朝堂上下勇敢者的一次游戏。对于拔得头筹者,赏赐颇丰,而且会特别嘉奖,荣耀非凡。

而杀虎,无疑就是这其中最重要的标志。皇帝刘彻早就传下命令,在上林苑围场中,第一个能够射得猛虎的人,赏万金,赐御制弓箭。

赏赐之丰厚倒是在其次,而这份万众之前的荣耀难得,令人无不踊跃。

终南山间的老虎,异常凶猛。虎啸山林非比寻常,寻常人不要说去想杀它,听到那声音恐怕都会吓得腿软。就连在战场上冲锋陷阵战马,听到虎啸之音,也会战栗不安。

也不知道是李璇玑的运气好,还是因为他早些时候受到皇帝的温言劝慰而变得格外勇敢,当一只体型庞大的斑斓猛虎猛的从草丛中跳将出来,在咬伤几名将士想要继续逞威时,几丈之外的李璇玑毫不犹豫连发三箭,将其射毙。

天子闻讯,大为高兴。李璇玑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首先获虎,果然没有辜负自己对他的期望。想起昨夜温柔乡里亲口答应过李婉玉要更加重用她这位胞兄的话,刘彻当即令人把李璇玑召到马前,把御用的宝雕弓金枇箭亲手相赠。

万众瞩目之下,这等荣耀非比寻常。李璇玑下马跪拜,献虎于驾前,然后受弓箭,举过头顶。四周将士山呼万岁,赞叹不已!

重新上马奔向猎场的扈成侯九门将军,放眼四顾,山林起伏和声呼啸,恰似他心中的波涛。弓箭在手,慷慨激昂。

一个人的野望,如果被催生的无限大,那么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呢?无非两种,更加疯狂直到巅峰,或者是突然摧折坠入地狱……!

李璇玑就是在这样的心境下,纵马带领着手下的几十名亲随绕了一个大圈,与在马背上不知道想什么心事的霍去病擦身而过,然后说了那句他并不认为会引起什么严重后果的话。

如果李璇玑能够预知到随后发生的事,他会不会还会如此膨胀呢?他可能不会想到,这世间有一种情感,是永远也不能拿来开玩笑的。

一句泄愤的嘲讽话而已……然而,刚刚被皇帝用自己的权威强力压下去的怒火,就此被重新点燃,而且不可收拾,终成烈焰!

皇帝对李璇玑的态度,让心腹将校们追随着他们的将军,人人兴奋,好像已经提前看到了他们的光辉前程。更有许多随驾的朝中大臣们,也都心潮波动,看了看那位并没有多少出彩之处的太子,免不了有许多别的想法在悄悄的萌生。

猎场如战场,战场与朝堂……秋风起处,渐渐的肃杀之气暗入草叶木髓,无人看到,茂盛的长草深处,有人轻轻拔出宝剑,杀气冲天而起!

射杀一只虎的李璇玑,很想再去寻得什么大的猎物,锦上添花才是人生盛事。近处的范围内,在马上狩猎者们的追逐下,凶猛的野兽早已经跑远,只剩下一些麋鹿兔子之类小型动物在躲避性命。这已经引不起他的兴趣。

也许更远些的地方,山林茂密,还会有意外的收获吧。趾高气昂的金甲将军纵马而去,他想去捕获一只皮毛上好的火狐,好送去漱玉宫给自己的妹子。冬天不久即到,在雪中穿上火狐披肩的李婉玉,想必会更受天子宠爱。如果运气好,能够猎到一只熊的话,那就送给小皇子,保佑他温暖平安……直到坐上那个宝座!

马蹄飞快,不知不觉已经跑出几十里范围的李璇玑和他的随从们,虽然也发现了许多惊起的走兽,但都不是他意中之物。

猛然抬头,前方山林层叠处,气势峥嵘,他心中一动,凭经验得知,此处必定有猛兽所在!

李璇玑命令部下们散开队形,从四面包抄以箭惊动,好让山林间藏匿着的兽类从自己这个方向现踪,他则引弓搭箭,一面警惕的观察着四周,一面策马徐徐而行。

山林茂密,岩石嶙峋,有人在此,早已等候了十分久!

束发紧身的霍去病隐身在树干中间,她右臂的伤势未愈,拉不得弓箭。因此,放弃了原先想在背后一箭射杀李璇玑的打算。毕竟这样的机会只有一次,她必须干净利落的杀死正受皇帝宠幸的 九门将军,以免为师父招惹来无穷无尽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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