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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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再去太后面前禀告秀女的情况,黄伦就开始了花式夸王琼姿。

“王小姐是大家小姐,有老庄情怀,讲究一个率性自然,这样的女子心思赤诚,不比那些乡绅家的闺女,眼界小,爱拈酸吃醋。我问过女官,跟她同住的戴小姐好说人是非,处处对人说王小姐的不好,前些日子戴小姐还因为没有规矩,被孙女官管教了一回。”

太后疑惑:“是吗?”

黄伦的面相就是给人一股老实人从不说假话的感觉,“是的。您想想看,王小姐毕竟是出身书香世家的小姐,教养是有的,听说她自幼通读史书,写的一笔好字,这三百名秀女的学识加起来都抵不上她一个。”

太后道:“女子最要紧是性子娴静敦厚,读书识字不是最重要的,应该把针黹女红放在第一位。”

黄伦适时献出一块帕子来,“这是王小姐所绣。”

这块帕子运用了双面绣的技艺,一面绣的是山水,另外一面则是牧童吹笛,栩栩如生。太后再想不到黄伦会骗她,拿着这块帕子仔细看了看,道:“不错。”

话虽如此,太后心里还是对王琼姿不喜。李逸曾多次再她面前提起这位女子,甚至想要不经过选秀,直接让礼部去王家下聘。

这样的女子再贤惠也没有用,未婚之前就与男子往来,首先就没了妇德,做皇后那是万万不行,做个妃子也勉强。

太后更有另一重心思,她原先打算把外甥女张婉儿许给皇上做贵妃,皇上对张婉儿态度恶劣,在太后心里都认为这是王琼姿的罪过。

以前她还觉得王琼姿的德行配不上皇后之位,但可以做个妃子,今日听了黄伦的话,反而让她改变了主意。

这样一个家世、才学、样貌样样都好,而且还深得皇上喜欢的姑娘要是做了妃子,皇后未来的日子可就不好过了,后宫免不了一场争斗,于皇家子嗣十分不利,更重要的是这位王小姐有一个进士哥哥,她要是恃宠而骄,为她的哥哥求官职,怎么办?倘若王氏外戚坐大,百年后,她还有什么颜面去见先帝?

太后自个儿想了很多,自认为自己一颗心完全是在为儿子,为大周考虑,真个是丈二的烛台,照得见别人,照不见自己。真说起外戚来,大周建国百年,坏事的外戚不少,但其中最不堪的唯有太后自家的弟弟建昌伯。

闲话少说,太后一点也没有疑心这块双面绣的帕子不是王琼姿所绣,她夸道:“这位王小姐的绣艺很不错。”

黄伦觉得这下子应该有戏了,谁知太后又发话了,“我原本以为王小姐做个妃子使得,现在看来是不行了。”

黄伦懵了。

太后:“就是因为她各方面都这么好,所以才不留她,不然让以后的皇后如何自处?”

黄伦有点想哭,他这是帮了倒忙,太后的想法与众不同,不过有一点他可以非常确定,太后很不喜欢王小姐,甚至一丝一毫也没有动选她为皇后的念头。

好在从三百人中筛选出五十人,太后没那个精力一个一个的看,黄伦大着胆子在其中添上了王小姐的名字。

为这个事,他担心地一夜都没有睡好觉,次日顶着两个乌黑的眼圈去见罗翔,“我可是按你说的做了,到时候若是太后追究下来,你不能不管我。”

罗翔笑道:“放心,放心,太后离不开你,真有事,我肯定帮你。”

黄伦看他那得意的样子,给他浇了点冷水,“你可别高兴的太早,这才是第六轮筛选,还有最后两轮,我看太后十分不喜王小姐,即使这一轮不淘汰,下一轮未必不会淘汰她。”

本朝以孝治天下,皇上年少,婚姻大事理所应当由太后做主,要是皇上真为一个王小姐与太后闹了脾气,这可不同于建昌伯的事情,那些个内阁大臣、御史言官又有话说了。

罗翔道:“先过了眼下这关再说。”

……

崔咏得了李逸的传召,快马加鞭从南京赶回来,回家换了一身衣服,匆匆进宫。

他给皇帝行过大礼之后,问:“皇上,您召见臣所谓何事?”

李逸:“本来是想问问你王小姐的事情,不过现在不用问了。”

他已经查清楚了,居然是太后让人选了王小姐进宫,李逸简直哭笑不得,太后并不喜欢王小姐,为何做这样多此一举的事情?

崔咏:“王小姐,哪个王小姐?”

这话一说出口,他陡然想起了这位王小姐当然应该是他的同乡王琼姿小姐。他不禁对皇上起了钦佩之心,这都一年多了,他身边的姑娘已经经历袅袅姑娘、盼盼姑娘、湘湘姑娘等等的变化,这都换了几波人了,皇上还在跟王小姐较劲,这位皇上不是一般的皇上,王小姐更不是寻常普通的女子。

既然没他什么事了,崔咏决定麻溜地滚蛋,皇上搞不定王小姐,他也没那本事帮着皇上搞定,他妹妹燕玉就是因为掺杂进来,被个臭小子伤身伤心,直到现在都还郁郁寡欢。

不过想起妹妹来,他倒又想起了一件事,崔咏从袖袋里掏出一封信来,“皇上,这是我妹妹让我转交给王小姐的信,现在王小姐进宫了,请问这信还能交给她吗?”

是崔小姐的信,又不是哪个男人的信,李逸大方道:“你把信留下,朕去亲自帮你带给王小姐。”

有了这封信,李逸就相当于有了光明正大请王小姐来“抄经”的理由了。照旧是那间书房,两人又见面了。

李逸照旧是准备一桌子好吃的,两人先不说废话,吃吃喝喝完了再说。今日的菜中有一道油炸椒盐鹌鹑,炸得很入味,王琼姿尤其喜欢吃。

她吃的津津有味,李逸心里突然不是个滋味,他这个管饭的人还比不过桌子上这盘炸鹌鹑,王小姐看炸鹌鹑的眼神比看他的眼神深情多了。

李逸把炸鹌鹑的盘子移到一边,王琼姿不解,“干嘛呢?”

李逸:“有那么好吃吗?吃多了容易发胖,胖姑娘不好看。”

王琼姿简直被他气死,回了一句:“我胖我乐意!”

她心里有数好吗,再说她这个年纪,新陈代谢快,就是想胖也胖不起来。再说王琼姿喜好美食另有一重渊源在里面,她带着记忆来到这个时代,最初很没有安全感,美食逐渐治愈了她。

李逸见王琼姿真生气了,忙说:“我喜欢胖姑娘!”

王琼姿还是不高兴,“我不胖!”

李逸只好道:“你见了这炸鹌鹑比见了我还亲切,我就不能生气?我可是管饭的人!”

天大地大,管饭的人最大,不能得罪喂投的人,王琼姿开始说好听的话哄他:“没有,你看错了。我见了你肯定比见了炸鹌鹑亲切。你财貌双全,一万只炸鹌鹑都比不上你。”

李逸越听越不是那个味儿,她简直实在胡说八道,“我怎么就跟鹌鹑比起来了!还有才貌双全,这个词是说女孩子的。”

王琼姿笑道:“你有所不知,‘财’是钱财的财,你说整个大周还有没有人比你更有钱?”

“那倒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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