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4第九十一片龙鳞五(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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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走的时候买的是最便宜的绿皮火车票,连个坐票都没有,带着行李,把钱绑在身上,在逼仄狭窄气味难闻的火车厢里坐了五天五夜才到海城。

心里想着一定要混出个人样,一定不能辜负了媳妇!

然而霍青山一走,玲珑就带着小狗子下馆子去了!

平时上课也把小狗子带着,小狗子很听话,不该皮的时候从来不皮,来上课的教授都觉得这小娃儿聪明机灵讨人喜欢。没课的时候娘俩吃遍玩遍了整个京城,早已把可怜的一家之主抛在脑后,至于钱?钱那根本不是问题,玲珑每学期都有奖学金,而且她胆子大,什么都敢玩,在这个股市还未升起的年代,她已经开始玩股票,精准买进抛出,可能霍青山累死累活,都不如她带着小狗子往股市交易中心走一遭。

于是等霍青山风尘仆仆顶着瘦了好几圈的脸兴冲冲回来时,看见的就是光彩照人的媳妇,还有又胖了一圈儿的儿砸。

他穿得跟流窜的一样,破破烂烂,用霍青山的话来说这才不惹人注目,这回他去海城,那边有很多稀奇玩意儿,他又干回了从前的老本行,当起了倒儿爷,几次三番下来,虽然长途奔波无比疲惫,但当初带去的钱翻了几十番!他学着人家的样子把钱存进了银行,又买了好多首都没有的新鲜玩意儿来,怕遇到贼人,也不打理自己,被玲珑赶去洗澡后,足足换了三次水才算洗干净。

把儿砸赶出去,搂着媳妇亲热了一番,霍青山仍然兴奋不已,他看到了无比巨大的机遇,海城那边交通发达便利,许多舶来品,价格低廉,但拿到内陆城市,能翻几倍甚至几百倍的卖!像是他们老家那边的野山菌之类的山货,到了海城也是有价无市!

他很愧疚地跟玲珑说,可能暂时不能给她买小轿车了,因为他想盘下一个货车公司,专门跑货走长途。

玲珑对此完全接受,这年头的小轿车哪有跑车拉风,她也不喜欢开啊。

霍青山手头钱赚得越多花得越多,玲珑就把自己玩股票的存折也给了他,霍青山随手一翻,本来没放在心上,结果一看傻眼了,这怎么比他赚的还多?!

玲珑耸肩:“聪明人是这样子的,钱只是个数字而已,想要就能有。”

霍青山觉得自己能被媳妇看中绝对是烧了八辈子的高香,他对玲珑说海城那边也有股市,很多人都在炒,不过他不敢玩,因为不懂,也不想赌。要是孤身一人可能也就冲了,但他还有媳妇儿子呢,看多了许多人一夜之间倾家荡产,霍青山爱钱,想赚钱,但也愈发稳重冷静,从不会被冲昏头脑。

就凭这副心智,他不成功谁成功?多是赚了点钱就分不清方向,最后被欲望吞噬的人,这样的人类玲珑见得多了。

她跟霍青山说了很多事,可以让霍青山直接避开一些不必要的陷阱跟麻烦,霍青山还跟着她学外语,玲珑已经提前毕业并且被国科院录用,等正式上班就会忙起来,小狗子也该送托儿所了。

一家人都有自己的事情做,谁都别想闲着。

霍青山的货车公司盘的很顺利,有了玲珑给的钱,他本钱比别人都雄厚,自然也奠定了龙头大哥的基础,以前老家那群人对他忠心耿耿,都愿意跟他干,霍青山也念旧情,能帮的都帮了,提拔到自己身边来,海城那边稳定后,他的货车公司也逐渐有了物流行业的模型,在几次与政府合作之后,更是声名鹊起,成为了许多人的不二之选。

霍青山敢干,也敢用人,说来也奇怪,那些跟着他干的人都掏心窝子的对他,别的公司怎么挖都挖不走。

他终于如约给玲珑买了一辆小轿车,紧接着又因为玲珑想住大别墅,开始疯狂买地。

一开始看到霍青山在首都海城等地方买那些没人要的地时,许多人都笑话他脑子不好,人家炒房,都是在海岛炒,你买这空地有什么用?啥?还要盖房子?盖几十层楼那种住宅房?简直把人大牙都笑掉了,现在很多单位还分房呢,霍青山买的地,又不是市中心又不是什么重要区域的,不知得多少年才能发展的起来,现在投入那么多,是钱太多了烧得慌?

霍青山是真的不缺钱啊,对游戏心心念念的玲珑最早开发出的手机,便由国家授权,交给了霍青山名下的公司进行批量生产售卖,而且霍青山还不是那种只做生意一心只有钱的人,光是给国科院研究他就捐了不知多少钱!这样一个爱国商人,光明磊落,妻子又是做出了许多重要发明的科学家,国家怎么能不大力支持?

霍青山买地也是有分寸的,他在买之前都会询问媳妇的意见,媳妇说买就买,媳妇说不买他也不纠结,特别听话,成了大老板的他到了玲珑面前,仍然是那个面红耳赤不会说话的硬汉,而且他特别恋家,除了一开始干事业的时候天南海北的跑,后来就是住在首都的家里,给媳妇儿子做饭。

玲珑喜欢大别墅,一家三口就住在这里,这个小区还是霍青山开发的,他买了地,专门开发了别墅区,房价相当惊人,隐隐有了后世一房难求的兆头,能住进这里的那都不是一般人,他学习人家国外高级住宅区的管理模式,还安装了监控系统及报警系统,又雇佣了不少退伍军人做保全,可以说,这个小区的安全系数绝对一流!

毕竟他有个什么都能发明出来的媳妇!

就连无线网,也是他们小区第一个全国全范围覆盖的!

霍青山很会做人,能买得起这里的别墅的那都是家里有底蕴的,他也不吝于给人家内部价,许多人都觉得他厚道,只有玲珑知道这家伙精着呢!

小狗子已经十二岁,暑假过去就要上初一了,小时候他什么都不懂,被爸妈小狗子小狗子的叫习惯了不觉得什么,后来上了托儿所,他爸他妈还一口一个小狗子,许多小朋友都笑话他,于是在小狗子的坚持下,他终于改掉了“霍小狗”这个大名,叫霍隽,这名字还是霍青山取的,隽同绢,也是为了能够纪念小狗子的生母。

小狗子并不知道自己不是爹妈亲生,他每天都忙着四处撒欢,在学校里是让老师又喜欢又头疼的家伙。

喜欢是因为他成绩好脑子转得快,头疼是因为他太皮了!而且带着班里同学一起皮!

小狗子要上初中了,他欢快地野了一整个暑假,跟着爸妈去了海城视察他们家的分公司,妈妈难得有假期,身边还跟了两个普通人打扮但绝对不一般的人,小狗子知道那肯定是国家派来的警卫员,他妈平时出门都有专车接送,有一回他跟着妈妈去国科院玩,还听国科院的老教授夸他妈,说她以一人之力让整个国家社会进步了几十年!

这赞誉可真是太伟大了,小狗子听得美滋滋,为自己有这样一个妈而骄傲。

难得暑假一家三口都在,那自然是闲不住,到处玩儿,霍青山跟玲珑还带他回了一趟老家。

离开老家的时候小狗子已经五岁,对老家有印象,尤其是记得隔壁总是给自己好吃的奶奶,不过之后他们就没怎么回去过,这一回来,小狗子才发现家乡已经跟自己印象中大不相同了。

那坎坷坑洼的土地已经变成了平整宽敞的水泥地,路边的田地绿意满满,翘首望去,家家户户都是整洁漂亮的楼房,许多人家门口都停着轿车。

他们村子现在是以种菌类为生,出口的菌干卖得特别好,只要勤快,就能富裕起来,虽然不回来住,但霍青山仍然把房子翻修了,现在他们在村子里的老家是一栋三层小洋楼,钥匙放在隔壁婶子家,婶子平时会帮忙打扫打扫。

虽然好些年不见,但婶子一点都没显老!头发乌黑乌黑的!

一看到小狗子,她就把小狗子一把搂进怀里,小狗子脸都红了:“奶奶!别叫我小狗子!我有大名!我叫霍隽!”

婶子才不管什么隽不隽,反正她就认这是她小狗子!

小狗子生无可恋地被抱在怀里一顿揉搓,十二岁的小少年已经开始长个儿了,婴儿肥渐渐消退,说来也神奇,他居然长得很像霍青山跟玲珑,又有点儿知绢的影子,要不是知绢生产的时候婶子在,真要当成这是玲珑的亲生儿子了!

小狗子回到村里,短短两个小时就野了。

曾经亲密的小伙伴们听说他回来了都来找他玩,换了裤衩T恤,拎起水桶竹竿,小狗子便跟着小伙伴们撒欢去了,城里再好玩,也没有乡下来得快乐,掏龙虾抓泥鳅沾知了,这个村子留给小狗子的都是幸福快乐的童年记忆。

大家一起玩,互相交流着学校经历,听说小狗子学校搞什么精英教育,吓得一群小少年瑟瑟发抖,现在经济水平上来了,国家也早就推行了义务教育,不上学都不行!家里爸妈以前都想他们下学干活,现在都想逼他们考个高考状元!

这是逼就能考上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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