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9第八十六片龙鳞四(1 / 2)
第八十六片龙鳞(四)
从沪城搭船去凯尔斯特, 约莫需要半个多月的时间,陈秋吾的学期还剩下小半年,其实把玲珑留在陈公馆也是可以的, 但他不舍得, 玲珑不愿意,连乳母都不赞同。
当然了,照顾陈秋吾长大的乳母跟陈太太、严太太的想法是一样的,之所以让玲珑跟着,是因为玲珑身为妻子, 应当做到身为妻子的责任, 照顾陈秋吾、伺候陈秋吾,有个贴心人在身边,总比使唤自己的人好多了不是?旁人哪能有妻子贴心呢?
面对陈太太跟严太太,陈秋吾尚且能够温和以对, 但乳母并非他生母,亦非岳母,以后他携妻子回国, 乳母也是要留在陈公馆的人, 有些事情还是要跟她讲清楚的。
自陈秋吾成亲, 带着妻子来陈公馆, 两人小住了几日, 乳母心中便对玲珑生出诸多不满。她从未见过这样的女子,不仅不为丈夫妥帖打理,还要丈夫反过来照顾自己, 这叫什么理儿?想这位严小姐未出嫁时也是出了名的闺秀,怎地如此不懂事?镇日睡到日上三竿,花钱又如流水,真叫人不知道怎么说她!
偏偏少爷还惯着,旁人说一句他都要着急!
乳母到底是下人,陈秋吾的话她应了,心里服不服气那得另说。反正玲珑也不在意她服不服气,重点是陈秋吾听她的就成了。
离开沪城那日,陈秋吾脱下了一直穿的长衫,换上了衬衫西裤,倒不是他崇洋媚外,而是比起宽松的长衫,衬衫西裤确实做事活动都更方便一点。
玲珑与他相配,也穿上了洋人才会穿的连衣裙,露出两条细细白白的小腿,踩着小皮鞋,她是爱美的,能够打点自己更漂亮,自然不会拒绝,对新潮事物接受能力很强,陈秋吾觉得自己应当不必担心小妻子不适应外国生活了。
他从来不认为妻子应该依附自己存活,因此早与玲珑说过,此前他已经拍过电报给凯尔斯特的同窗,拜托他们帮忙找一个能够教导语言的学校,等到了凯尔斯特,玲珑便可以入学,从语言学起,她会发现世界是无比广阔的,她会拥有许多美好的时光。
玲珑对此不置可否,不过她喜欢坐船,陈秋吾便每日都陪着她到甲板上吹风,大海无边无际,偌大的船只在海洋上也不过是小小一点,不值一提。
这艘船分为三层,他们住在顶层,无论风景还是船票,那都是最贵的,船上除却黑发黑眼外,也有许多金发碧眼,甚至还有皮肤黝黑身材高大的人种,普通人住在二层,而底层在船舱底部,全是大通铺,据说是那些在国内活不下去,想要去国外混口饭吃的人,他们买不起昂贵的船票,于是只能挤在一起,连饭菜都得自己想办法。
白天,底层的人是不敢出来的,二层三层住得人他们惹不起,若是随意出来冲撞了人家,被直接抓住丢到海里也不是不可能。前几天就有个男人得罪了三层一位富商,那富商丢了几十个大洋,船工们便立刻将那人举起来往海里一丢——人命不值钱,在这个年代,还不如一块能充饥的树皮。
三层与底层,明明在同一艘船上,却完全不是一个世界。
陈秋吾在国外也有照顾自己起居的侍从,打小跟在他身边的,不过他这人独立惯了,做什么事都可以自己来,这也是留学后慢慢培养出来的习惯,因此即便带着妻子远洋,他也胸有成竹十分稳重,本来他还担心从未坐过船的小妻子会晕船,准备了一系列措施,结果都没用上,玲珑非但不晕船,还非常喜欢大海,陈秋吾总觉得,要不是自己时时刻刻盯着,她甚至想要跳到大海里玩耍。
这可万万使不得!
傍晚的海风总是如此迷人,到了夜晚,为了讨好这些客人,船上甚至还有酒会,玲珑对这些兴致缺缺,她宁愿待在房间里跟陈秋吾耳鬓厮磨,也懒得出来跟些不认识的人虚以委蛇。
陈秋吾会在房间里带她品红酒,教她跳交谊舞,房间很大,设施也很豪华,老式唱片点出悠扬婉转的音乐,陈秋吾搂着小妻子的腰肢,带着她轻轻旋转,她可真是个聪明至极的学生,无论教她什么,她都能立刻学会,这让陈秋吾生出一股遗憾之感——妻子太过聪明,丈夫便连占便宜的机会都没有了!
就这样,长途跋涉半个多月,总算是从晃晃悠悠的渡轮上到了凯尔斯特码头,名叫长生的小厮已经租了车来等了。
脚踩到踏实的地面,陈秋吾终于松了口气,他虽然并不讨厌坐船,但一连坐了半个多月,还是更让人喜爱脚踏实地的感觉。
他先是向玲珑介绍了长生,玲珑歪着脑袋:“跟长寿是兄弟?”
长寿是在陈公馆的小厮,陈公馆上上下下的事儿都由他跟乳母做主。
长生是个笑呵呵的人:“回少奶奶,小的正是那不成器的哥哥。”
长生刚随陈秋吾到凯尔斯特的时候简直吓个半死,看到那些眼珠子头发跟自己不一样的人都慌乱,恨不得去找个庙拜拜,看是不是什么妖魔鬼怪,也好请天师来降妖除魔,如今过去三年,也勉强能说一嘴洋话,虽然还是磕磕巴巴的,在陈秋吾的鼓励下,长生还学会了开车,这回租来的车就是他开的。
他力气大,立刻把陈秋吾手边的箱子都拎了上去,陈秋吾在沪城的时候没带玲珑坐过车,因为没机会,家里也没车,他担心妻子害怕,小妻子却很大气的直接坐了进去,看得陈秋吾失笑——他倒是忘了,她可是个鲜活的,对世界充满好奇的姑娘。
于是他也坐进去,搂住妻子的肩膀,跟她讲述外面的不同,以及这车子是怎么回事。
玲珑相当敷衍的嗯嗯啊啊听着,其实叫她来,她能把这车子给拆了,再原封不动的复原,甚至还能改造出性能更强的来,不过谁叫她现在只是个乡下土包子呢?没办法,人设总是不能崩得太快,怕不是严太太天天在家里烧香拜佛,乞求她不要原形毕露。
陈秋吾在学校外面租了个独立的房子,白墙红瓦十分精致,还带草坪,平时他不在家中,都由长生打点,家里除了长生外,还聘用了一个外国妇人做保姆,打扫打扫卫生做做饭什么的,因为陈秋吾在学校里很忙,尤其这又是毕业季,更是忙得不可开交。
他并不想要两手空空的回国,在外留学三年,他结交了不少志同道合的朋友,并且加入了海外援华组织,即便回到国内,他也是会继续坚持下去,尽自己所能,唤醒那些还尚未觉醒,浑浑噩噩的人们的。
青年满是热血,玲珑自然不会泼冷水。
她到了新家的第一件事是泡澡换衣服,弄好了之后,看到陈秋吾坐在床上等她。玲珑很自然地走过去,双手圈住他的脖子,坐到他大腿上:“怎么啦?”
陈秋吾抱着她晃了晃:“待会儿会有我的同窗上门,大家都是华人,我会把你介绍给他们,在这之前我还拜托了他们帮你找比较合适的语言学校。”
玲珑哦了一声,不想说其实她听得懂,不仅听得懂,而且说得比当地人也不差,不过陈秋吾方方面面都考虑到了,她自然得给人家表现的机会。
陈秋吾的意思是腾出两天来带她熟悉环境四处逛逛,之后再送她去语言学校。
玲珑没有异议。
两人抱在一起亲昵了好一会儿,陈秋吾看着她稚气未脱的脸蛋,苦笑,总有种自己要是对她有了反应就是禽兽的感觉,偏偏她还总喜欢往他身上黏糊,陈秋吾真的很怀疑自己的自制力,能不能撑到玲珑二十岁的那天。
过了没一会,长生上来敲门:“少爷,少奶奶,您的同窗们都到了。”
陈秋吾拍了拍玲珑的背:“快起来。”
“不要。”她咕哝着又把他搂紧,“让长生招待嘛,你再多陪陪我,一会儿人那么多,我可是会害怕的,我要你安慰我。”
一这么说就知道她要撒娇赖皮,陈秋吾根本招架不住,相处的时间越久他便越爱她,那份喜爱宛如潮水汹涌澎湃,以至于从前称得上清心寡欲的陈秋吾每天都要多换一条裤子。
楼下来的同学不少,都是华人,有男有女,其中有个烫着波浪卷,身着连衣裙的年轻女人,不住地朝楼上望,等长生下来说少爷少奶奶很快来的时候,她不由得失态问道:“陈秋吾真的回去成亲了?娶了个乡下女人?还把她带来了凯尔斯特?!”
她真的不敢相信!陈秋吾怎么能是那种对包办婚姻盲婚哑嫁点头的人!他怎么、他怎么真的会娶妻呢?肯定是他母亲以死相逼,否则陈秋吾不会这么做的!
更别提他还将新婚妻子给带了过来,这简直荒谬!一个乡下女人到凯尔斯特,谁有时间照顾她?陈秋吾真的是疯了!
亏她原本还以为他是不一样的,他会对这种婚事反抗到底,与她一起追求恋爱与婚姻的自由!
长生挠挠头,说实话他觉得他们家少奶奶可洋气了,比少爷的这群女同学更漂亮更会打扮也更有气质,那根本不是一个层次的人,可能这就是大家闺秀的魅力?说是这么说,长生也没见过几个大家闺秀,反正用乡下女人这四个字来代指他们家少奶奶,长生觉得,要是少爷听见了肯定生气。
他用陈秋吾说的话回答道:“少爷说少奶奶很好,也很好奇外面的世界,而且是他自己决定把少奶奶带出来的,毕竟是夫妻,哪有分开的道理?”
关键陈家也不缺这点钱啊!
虽然住在乡下,但陈家那是真的有钱,供少爷读书,在沪城买小洋楼,对陈家而言,不过是九牛一毛罢了。
他们陈家缺的是势,这才老老实实安分待在乡下,毕竟财不露白,真要叫人盯上,他们连反抗的本事都没有。
那女人听了,愈发不信,一个乡下女人,再好又能好到哪里去?陈秋吾那人她是了解的,最是心软和善,处处为他人着想,是不折不扣的一位正人君子,若是他母亲以死相逼,他成亲也是理所当然。可陈秋吾是什么人?那是才子,是所有人仰慕的人,是胸怀抱负的人!乡下女人怎么配得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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