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9第四十七片龙鳞九(2 / 2)
血狐就奇了怪了,难道说这姑娘生老病死见的多了,对她自己的终身大事也能这么轻拿轻放?
苗苗不知道他在想什么,只是很认真地告诉他:“我不会离开这里,也不会停止做医生,也许未来许多年都不会有稳定的生活,如果你不嫌弃……当然,这是建立在你想要跟我确定长时间关系的基础上的,我个人更愿意我们之间短暂一些。”
她说这些话完全没有掺杂男女之情,她知道雇佣兵们眼里只有钱,也不能要求他们去做她认为正确的事,同时她是真的穷,而血狐当时提出的救孩子的要求她也确实付得起,苗苗没打算赖账,也没打算跟血狐来一段异国情缘——她的心里从来都没有考虑过这些,苗爸苗妈也不曾催她,她是以自己的意志活在这个世界上的,做出的每一个决定都出自真心。
血狐嘴里的青草掉在了地上,说真的他一开始就是随口一说,谁叫这一年,他手下的人每个都把暗中保护苗苗当成香饽饽?抢这份工作抢的六亲不认,但苗苗并不是什么下凡的天仙啊!
他没说话,但从这天起,就留在了基地。
拿下口罩的血狐意外长得很清秀,跟他天大地大老子最大的性格完全不搭,可苗苗说基地不养吃白饭的成年人,他既然要留下来,就得工作来换取一日三餐。
于是动辄几百万上下,令人闻风丧胆的血狐,就成了基地里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他什么都会。
枪|支机械这些的就不说了,他居然还会烹饪跟裁缝!甚至对医术也颇有涉猎,闲暇无事的时候就去学校里客串一下老师,有血狐在,那些动不动就想来蹭点好吃的小混混都老实了!
苗苗对他本来就没什么偏见,发现他很有用之后更是不客气!基地里劳动力本来就少,像血狐这样全能的,当然不能放过,必须物尽其用!
随着两人相处时间久了,血狐越来越能理解为什么那么多人都喜欢苗苗,无论是身为医生的同事,还是那些小毛头、躺在病床上的病人……乃至于街边卖槟榔的小贩,都非常喜欢苗苗,而她万人迷的让人一点都不稀奇。
这么好的女人,怎么会有人不喜欢她?
她把她的一切都奉献给了这片贫瘠愚昧的土地,帮助无数的妇女儿童走向新生,拯救了无数濒临死亡的患者——他们都称呼她为“天使”,她不着美衣华服,也不涂脂抹粉,她每天编着个辫子穿着简单的衬衫长裤白大褂,从早到晚没有闲暇的时候,总是忙碌的像个团团转的陀螺,可她是那么的快乐、那么的美丽。
似乎在发着光。
留在她身边,血狐得到了灵魂上的平静。
他似乎明白为何自己的队员总是为了这个名额大打出手了。
作为雇佣兵,血狐是有职业道德的,雇主的姓名与信息,哪怕是他也不会多加盘问,只要钱到了账,其他的都不重要。他觉得自己简直是着了魔,在这破烂地方待了小半年,就把自己多年来的积蓄都给捐出来了,甚至还威胁队员们也捐……他们从刀头舔血的孤狼,变成了温顺乖巧的家犬,不知不觉中就被苗苗驯服了。
这里没有美酒礼服,也没有美女金钱,他们却怎么也不舍离开。
除此之外,队员们都觉得他们队长这回是真栽了,那个对女人没什么兴趣只爱钱的血狐,居然成天跟在苗苗屁股后头跑,苗苗到哪儿他到哪儿,明明曾经苗苗还说过要把自己赔给队长来着,如今队长都不敢提起这话题了!
男追女隔层山,这话一点也不假。
苗苗对谁都是那样,又温柔又善良,反正他们是没看出来她对队长有什么与众不同的地方,只怕队长这追求之路无比漫长,再给他个七八年也不一定能成!
真惨啊!
喜欢上一个有着大爱的女孩子,能得到的专注与目光太少太少。
但谁叫血狐甘之如饴呢?他就是喜欢苗苗那不开窍的样儿!他还就不信了,他就在身边守着,这朵娇花他摘不下来,还能叫别人捷足先登不成!老话怎么说,近水楼台先得月,放眼整个G国,像他这样英俊有钱还有能力的男人找得出第二个不?
再退一步说,像他这样,愿意留在G国一辈子陪着她奉献的男人,还有不?
那些个捧着鲜花珠宝请苗苗去听歌剧的公子哥儿,苗苗怎么可能会喜欢,他们都聊不到一起去!
血狐坚信,有梦想就会有奇迹,总有一天,他能把苗苗拿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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