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八章 僵尸的乐趣(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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赢勾点了点头,说没必要骗他,只要他好好做一只僵尸,倒也不会被人发现。

秦明顿时兴奋了起来,只不过他有些奇怪,为什么赢勾一直帮着他?

赢勾哈哈大笑了起来,说他也不知道,可能秦明是他这次醒来后第一次见的人,感觉有些亲切,就出手相助了,反正他大把时间,无聊也是无聊。

秦明对赢勾表示了感谢,然后又问刚才咬了他的那些僵尸呢?

赢勾说他刚才一时不爽,为了帮秦明报仇,就将他们全都杀了。

秦明打了个激灵,心说虽然赢勾是为了帮自己报仇,可他这种想杀谁就杀谁的实力,让秦明感到畏惧,就跟皇帝一样,伴君如伴虎,所以秦明觉得还是离他远一点好。

不过秦明还有一个问题,为什么这些僵尸可以跟人一样,完全都不像传说中的僵尸。

赢勾回答说,其实这三个根本就不是完全的僵尸,他们是半人半僵,可能是高级僵尸和人类生下来的,他们连眼睛的颜色都没有开发出来,如果是真正的僵尸,不管高级或者低级,眼睛的颜色直接就呈现出来,可见他们不是真正的僵尸。

这种僵尸还有一点和真正的僵尸不同,那就是他们身上虽然没有魂,却有灵,死后都会变成无鬼,秦明是被他们咬的,所以也跟他们一样,现在是半人半僵,尸气并没有那么重,跟人差不多,死后也会变成无鬼。

至于无鬼是什么,赢勾又和秦明详细的解释了一遍,但秦明倒没有把这个放在心上,他只要能和以前一样正常生活就行。

秦明了解一切后,慌忙告别了赢勾,尽管赢勾的脸上流露出了不舍和孤独的表情,秦明完全没有在意,跑得比兔子还快,尽管这个自称为僵尸王的男人帮了自己很多忙,但秦明却对他产生很大的恐惧,只想逃离。

秦明离开赢勾后,他跑出了这里,然后途中买了许多鸡血做食物和一把伞,加上他现在僵尸的体质,就算没有马车他也很快就回到了家。

往后的日子,一开始秦明过得很忐忑不安,他不敢出门,不敢见太阳,还只吃动物的血,家人都有点不解和感到奇怪,后来可能是渐渐习惯了,也没人再管他了,加上他拉灵车的,也时常是晚上才出门,所以对他倒没有什么影响,久而久之,他自己也习惯了。

后来秦明还越来越喜欢当僵尸了,从某个角度来说,僵尸其实和神仙差不多,不老不死不灭,而且有很多比常人强几百倍的能力。

比如秦明去赌档玩,他几乎从来都没有输过,他的耳朵极其灵,能很清楚的听到点数,不过现在钱对他来说可有可无了,在永恒生命里,钱算什么,并且不能太高调,容易惹麻烦,所以他也就小玩几手。

还有女人,尽管自己已经有未婚妻了,但还是喜欢出去摘花,自从秦明做了僵尸后,那方面的能力明显强了几千倍,他可以随意控制时间,甚至不管来多少次,他的身体都完全没有影响,这让他增长了不乐趣。

最让他感到骄傲的是强悍的身体实力,现在他的僵尸之身,任何人类都不是他的对手,他曾经遇到过五十名悍匪抢劫他,但他不费吹灰之力就将所有人都杀了,那些人的脸上到死都还残留着恐惧的表情。

秦明还徒手杀过老虎,打败过武状元,一个人单枪匹马的端过山贼窝,很快,他就声名远播了,慕名而来要嫁给他的姑娘数不胜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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