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1 / 2)
熟悉吗?蒋孝期像头即将发怒的狮子,危险地伏在木桌边沿,身体发出细碎的战栗,他发狠瞪着裴钦,额角青筋迸起。
马里兰州的巴尔的摩,约翰霍普金斯医院,从曼哈顿开车过去只需要三个小时,十美金的油费,比他回伊萨卡还要近!
小未曾经在那么近的地方,他却毫不知情,小未最需要他的时候,他与他擦肩而过。
“想问我为什么不告诉你?”裴钦回视他发红的眼睛,“如果他醒不过来,我会的,你应该是除我之外,第一个赶来参加他葬礼的人。”
蒋孝期举起杯,一饮而尽,润了棱角的冰块淌下霜泪,凉酒灼伤了滚烫的喉结。
“可是,”裴钦有种凌虐对手的爽感,一刀刀,慢慢剐下去,“他在国内昏迷了七天都没醒过来,却在肯尼迪机场落地后的那个清晨,太阳升起的时候,醒了,弄丢了所有的声音,和记忆,他已经把你忘了——”
裴钦勾着笑咽下一口冰红茶,又酸又涩。
他永远也忘不了周未醒来的那个早晨,他们刚刚在病房里安置好,所有仪器都和他一样安静漠然地运转着,灵魂在沉睡,除了时间地点不同没有区别。
周未因为一周前的开颅手术被剃掉头发,光头一侧缠着厚厚的纱布。
裴钦觉得他肯定不喜欢自己这么丑的样子,怕他醒来看到会生气,就帮他戴了顶柔软的薄棉布睡帽。
睡帽的前额有一双卡通大眼睛,很呆萌,后来周未醒来,就是那样的眼神,里面什么都没有。
医生说,他脑内出血通过手术控制非常成功,但是颞叶区受到出血影响,造成听障和失忆,具体损伤程度还需要视恢复情况再判断。
裴钦自己久病成医,知道医生讲话都是这样留足后路的,于是他自己偷偷给周未做测试,在他迷糊着要睡着的时候弄出声音:碰掉勺子、开外放打怪;弄出很大的声音:突然喊他、用力摔门……然后发现周未丝毫不受影响。
周未醒来的前几天,很乖,像个制作精良的提线木偶。
他不吵不闹,扎针不哭,喂饭不挑,太乖了,裴钦对着他哭成狗,他就那样好奇地看着他,大眼睛好久才一眨,直看到裴钦自己都觉得哭得没劲停下来。
裴钦跟他说话,他就盯着裴钦的嘴巴,脸上露出茫然忧伤的神情。
有一次,周未好像鼓起了很大的勇气,对裴钦说了一句话,应该只有四个字,因为听不见声音导致他的发音有些走调,就像有人戴着耳机跟唱。
裴钦没听清楚,一脸困惑,抓着周未的胳膊晃他,问他刚说的什么,能不能再说一遍。
这成了事后裴钦最最后悔,悔到肠子绿了的一件事,从那之后很长时间,周未再没有对他说过一个字。
裴钦自虐地反复琢磨着那句模糊的发音,一遍一遍,直到不确定记忆是否被反复的修正篡改,突然醍醐灌顶般弄懂了。
周未在问,回来了吗?
谁回来了?你还记得什么人应该回来吗?不,他不记得了。他只记得自己在等人,忘了自己究竟在等谁。
裴钦端起面前的冰红茶,一饮而尽。
蒋孝期艰涩地开口,嗓音又湿又哑:“把他的病例给我。”
裴钦低头在手机上操作,半点没有为难,把邮箱里一大堆pdf文件转发给蒋孝期。
“你还是不相信他能忘了你对么?那,他的的确确失忆了,和他因为不想再跟你有任何瓜葛所以假装忘记你,二选一,你喜欢哪一个?”
蒋孝期已经匆匆打开了文档,那是jhh接诊的电子病历,结论里清楚写着:双耳完全性听力障碍,阶段性失忆(待查)……
阶段性?哪个阶段?
“有你的那个阶段!”裴钦从来没这么残忍过,他说了不负责任的假话,因为这句带着最锋利的刃。
裴钦起身,掸了掸衣襟:“他住回去了,你如果对他还有一点疼惜,就别把他吓走。”
“他没别的地方可去,我跟他说他原来就住在那儿,他相信了。”
“他不肯接受任何人的帮助,但凡他骨头稍微软那么一点儿,也绝对轮不到麻烦你!”
喻成都默默端起酒杯,一饮而尽。
酒窖里只剩下蒋孝期一个人,那天他在这方幽深晦暗的空间里独自坐了很久,不理笙歌,不问时间。
后来蒋宥廷带着人找到醉成一滩泥的小叔,诧异发现原来他是碰酒的,也不知暴殄了多少老爷子的珍藏,散着酒香被保镖一路背出去。
蒋孝期的公寓里,周未右耳戴着助听器,倚着吧台拄腮发呆。
裴钦架着长腿坐他对面,啪嗒捏了个指响,抽走他面前一杯底儿的威士忌。“长能耐了?还敢喝酒,不怕这里的血管再爆掉?!”
他探手去扯周未的助听器,周未向后仰身躲开了。
“你从回来一直戴到现在都没摘过吧,会头疼的。”
“还不疼。”周未随意划着手机,面色冷平,好像纷乱的只有手指,又看到那串没有备注名却熟悉到倒背如流的号码,骗了电话不打的吗?
不打拉倒!周未跳下高脚凳,捧起自己的手绘板开工。
这块板被他用得太狠已经磨旧了,偶尔会映射错位需要调整设置,原装的压感笔也换过了,但他舍不得丢。
或许还要再更换配件,但换来换去,还是原来那块吗?
裴钦把那点残酒喝了,远远看着周未,他以前那么明亮,高兴的时候话很多,喜欢开玩笑、捉弄人,不开心会爆粗口。
现在的周未,是一个被陈末魂穿了的人,只剩下他们熟悉的皮囊,心被挖走了。
他无比怀念从前那个漂亮恣意的少年,希望有人能把迷路的灵魂带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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