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洞府里天仙配重圆喜房内鸳鸯终成(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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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人宴至黄昏,其间谈笑风生,终于尽兴散局。

凌云洞中的这四个妖精,经了此日才算是看清了这青华大帝——原以为他是尽诛百妖的战神大帝,谁承想他竟是如此风趣谦卑,纯真憨厚,叫人图生喜欢。

“婚礼已成,请贤夫妇餕余设袵。”陶刚颔首拱手而道。

这餕余设袵,便是洞房合衾之礼,越鸟听了难免面生羞涩,而丹雀与当扈不敢看明王面色,只能低头躬身而拜。

青华和越鸟叫丹雀与当扈一路护送,又回到了越鸟的寝殿。

此一遭虽是终既是始,但这始却又不同——越鸟出门时,她那寝殿还是一派清绝洞府,岂料半日之间,便成了新房喜房了。只见那屋内早就是红烛高挂,喜帐连绵。

“陶居士有心了。”青华叹到

而越鸟遣走了丹雀,只叫留下当扈侍奉。

原来这当扈曾经是佛母近侍,越鸟之所以留下她,就是因为她侍奉过羽族贵胄,晓得那血奉之礼的规矩。

羽族自有血奉之礼,按照规矩来说,羽族无论身份尊卑,但凡成亲,便得依礼而行。可但凡是族群,哪里能不分个叁六九等?若是平常妖仙精怪,真到了要成亲成礼的时候,十中有八都顾不上按照规矩成礼。若非是那位尊的贵胄,谁会想着尊礼合矩?只怕是连自家生计都顾不上。

当扈知礼,得明王吩咐,从她枕下取了那一方孔雀丝帕来,随后便将那帕子覆在明王额前,为她遮去眉目,只露出口鼻来。

“羽族尊母,到了娶妻成礼之时,便是寻常小妖,都要叫雄的以血侍奉雌的,以此显示男子爱妻之心。帝君有意,便当以血喂养,乃成此礼。”当扈正色道。

青华闻言喉头大动,随即唤出太一剑,划破二指,见越鸟樱唇微张,便将两指送入越鸟口中。

越鸟尝得那一片血腥,心中非但没有半分的顾忌,反而还遍生甜蜜——从前只以为这虚礼无道,此刻到了她自己身上,越鸟这才明白:青华愿意以血供养,足见他情根深种,不顾己身真心相求,原来俗礼不俗,只为圆她夫妻相濡以沫之情。

青华眼看越鸟含了他的二指吮吸,不仅是半点不痛,还浑身生出酥麻来——越鸟本就美貌,此刻遮了眉目,小口微张,将他的手指含在口中吮吸。那一叶椒舌舔在他的伤口上,叫他心火四起,浑身血脉喷张,满腔的热血直奔下叁路。

“这血奉礼已成,二仙便是夫妻了,小的别过殿下,别过姑爷。”当扈以一礼拜二仙,随即便去。

“其实帝君何必如此……我这一身骨血,早就是帝君以血供奉才能得活……”越鸟吐出青华的手指,掀起那锦帕提眼看着青华,面红欲滴,口中娇羞不止。

那屋里早就是红烛明亮,一室喜庆。青华心跳如擂鼓,这天生的妻子,终于回到了他的怀里。而越鸟贴着青华的胸口,只觉得天下万物尽数消失不见,只余她二人而已。

那阿如亭和紫竹林间的喜宴,用的皆是素酒,可偏偏这新房之内的喜宴,用的却是真酒。青华眼看如此,便知道陶刚心思缜密,不可辜负,随即端起杯就要与越鸟饮个交杯。

“越儿……如今你已不算是佛门弟子了……我别无他意,只怕你……受苦,你且饮些吧……”

越鸟坐在桌前,面红耳赤不敢抬头,她明白青华的意思——她虽然是历了千世情劫,原身却从未破身。青华这是怕她紧张,想借酒力破了她女儿家的娇矜。

“好……”越鸟红着脸饮下一杯,只觉得浑身软糯,遍体发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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