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姑娘想拿爽文剧本 第127节(2 / 2)
“不靠你靠谁?”母亲诧异反驳,“你是姐姐,她靠你是应该的。她这些年为照顾我耽误了事业,也交不上像样的男朋友,难道你不应该补偿她吗?”
“那我呢?我为家庭付出了时间、精力,还不时在危险边缘行走,我该由谁补偿?”
她知道母亲自小就偏心妹妹,但不知竟偏心到这地步,但妹妹从小就比她会用甜言蜜语哄父母开心是真。
“你有什么不容易的?”母亲边拭着眼泪边不解道,“你那什么灰姑娘任务,我听说了,是跟什么王子国王的谈恋爱,是在享福才对,你妹妹苦是真的。听话,给妹妹出了首付吧,她以后过好了也可以照应一下你。”
“我不需要她照应,”她的泪水哗哗落,“我自己会努力照顾好自己,她也要努力照顾好她自己。”
“你这说的什么话,”母亲有些生气了,“你妹妹说你自私还真是一点没错,我也是从小把你给惯的。”
她的眼泪落得更多,紧咬下唇,终于愤怒地摔门而出,传来妹妹尖锐的谩骂和母亲的哭声。
“自私,太自私了,我怎么会有这样的姐姐!”
“哎哟,她怎么变成这样?是在外头跟人学坏了?”
“什么学坏,就是自私!”
……
或许她决定生下这个孩子的另一个原因,是她想拥有一个全心全意的家人,完全为她着想的亲人。
两个月后,她做了部分退让,同意给妹妹出一半首付。妹妹和母亲当然不同意,与她又吵了很久,但见她坚持,也只能妥协。
“但你还得再给一些钱,姐。”珍珍慢悠悠地道,“我当时给了你一些攻略,是花钱作弊,你得把这些钱补给我。”
“多少?”她问。
“一百万。”
“你狮子张大口?”
“哎,我可没有,你别瞎说。你去打听打听,”
“你把证据拿来,我再决定给不给。”
珍珍只用几天就拿来了证据,她怀疑是早就准备好的,用身体不适暂时不能耗神看证据拖着不给回复,找私家调查机构调查这些证据的真假,半个月后,调查结果出来,大半证据包括录音、照片、发i票等都是伪造的。
她把调查结果甩在珍珍面前,珍珍死鸭子嘴硬,死也不承认伪造,反诬她找人陷害亲妹妹。
母亲又是哭又是闹,哭天喊地,硬说她是不想给钱才想出这种馊主意——找个调查机构陷害家人,还哭着让珍珍不要怪她,说是外头的人把她教坏了,只要她回头就好,她们不会怪她,说到底,是这个社会的错。
看着母亲和妹妹一人红脸一人白脸,她笑着不说话,再次摔门走人。
母亲和妹妹见怎么也打动不了她,开始动员亲朋好友对她施压,反正就是不让她好过。
她哪见过这种阵仗,只得临时出逃,买了张机票逃去海边旅游。
在最烦恼的时候,她突然想起很久以前希律亚对她说过的一句话:“如果遇到什么麻烦的事情,要试着向外求助。”
这与《圣经》上的一句话相似,要想别人帮你,自己首先得伸出手。
她打开电脑,搜索类似的问题,虽没搜到答案,但搜到一家调查咨询公司。
立刻与这家公司联系,很快下了定金,相当于给自己找了个智囊团。
智囊团见过的类似事情多了,很快给出了解决方案:一是找几个闹得最凶的亲戚的老婆、丈夫或小三,塞点小钱让亲戚反过来劝说母亲和妹妹不要再闹;二是找到母亲的一两个老闺蜜,也是暗中塞钱,劝说母亲差不多就得了,闹狠了小心没人养老;三是找妹妹的相好塞钱劝说。她也是这时才知道妹妹在外头有两个相好,一个是同事,另一个是初中同学,两个都是贪财好色、能言善道的已婚男人。
塞过钱后,智囊团给出甩手不管的建议,比如,妹妹支付首付当日不要出现,更不要付钱,哪怕日后帮赔定金,也不要出钱,定金相比一百万,只是小钱,要让她们知道她是铁了心不再管她们。
还要消失很长一段时间,让所有人找不到她,宁肯背负骂名,也要让母亲和妹妹一分钱也得不到。
最后还要釜底抽薪,给母亲买的房子的尾款也不要及时付,让开发商找母亲的麻烦。她给母亲买的是新房,当然是开发商找麻烦。如果母亲不想赔全价的20%的话,就得想办法找到她,并与她和好。
另外她还想到了一个办法,不是智囊团的建议。她找到了当初追债的那帮小混混,付了一定的钱,让他们再去找母亲和妹妹的麻烦,说前面的债没有还清,逼着她们接着还债。
在两面夹攻之下——一面是亲朋好友们的劝说,一面是买房资金压力和混混们的逼迫,母亲和妹妹焦头烂额,满世界找她。
就在这时,她忽然还收到智囊团调查到的一个意外收获——母亲曾偷拿妹妹藏得很隐蔽的银行卡,取出若干现金,和一帮老姐妹偷偷去澳门赌博三天;妹妹也曾偷偷动用母亲的养老存折,和两个情夫去旅游。
简直是神助攻,她买通一个亲戚怂恿母亲去查养老存折,母亲发现钱少了一半,立刻想到是妹妹拿了,与妹妹大吵一架。在争吵过程中,妹妹起了疑心,也查了自己的银行卡,发现也少了钱,与母亲对质后,母亲痛快地承认了,还说你孝顺我是应该的,两人再次大吵一架,还差点动手,幸而邻居觉得动静太大,打电话给物业,物业找上门来,才避免一场闹剧发生。
母女自此有了隔阂。
但这还不是最糟的事情,最糟的事是缺钱,又找不到姐姐。这对母女只有在找姐姐的时候才齐心,其他时候都不理不睬。
最后,她俩在一个“知情”亲戚的“好心指点”下,才终于找到了她,两人哭天抹泪,哭穷诉苦,她这才勉强点头同意出钱,但要求妹妹在两张收据上签名,母亲在一份法律合同上签名。
一张收据是她给妹妹的二十万,表明是补偿妹妹在灰姑娘事件中所有的支出。另一张是她帮妹妹支付房子全部首付的证明,同时要求在房产证上写她具有三分之一份额,且在付首付时要从她的银行卡划掉这笔钱。这是为了在法律上证明她是出资人之一。
当然,为了帮妹妹,她可以出全部装修费和家俱家电费,妹妹拎包入住即可。
至于母亲签字的那份合同,内容是她有条件地赠予母亲全款房。母亲在世时可以无偿使用房子,且拥有全产权,但去世后这套房子的产权将归还她。如果期间母亲要卖房,必须先经她同意签字,卖房才能生效。
或许是这几天的亲朋好友“洗脑”+逼债+撕b,母亲和妹妹苦不堪言,只求早点有个结果。妹妹觉得姐姐只占三分之一产权也还能接受,毕竟出了全部首付,何况还包了装修、家俱家电的费用。
母亲觉得活着时能享受房子就行,至于死后房子归谁,她并不在乎。在妹妹偷拿了她的钱后,她觉得哪个女儿都靠不住,只有钱和资产才是真的。如果不签的话,不但可能得不到房子,还可能得罪大女儿,以后再从她身上搞点钱就难了。
但尽管这么想,她们签字前还是有些犹豫。
母亲讪笑着,“一家人,至于么,还要签什么合同。”
妹妹也撇撇嘴,“姐,你闹这么一出,小心以后名声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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