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三章正义联盟,人靠衣装(2 / 2)
他不像高炜光那么坚定的想抱梁坤大腿,是因为他的形象做不了演员,也从来没有想过做演员。至于去娱乐公司工作,他不懂,也没信心学好。
他只能羡慕着高炜光的运气,继续自己的人生。
第二天,梁坤早上让李兴和高炜光一起去发廊,给他换了一个发型,买了一身衣服。在加入公司之前,梁坤不介意先给他一点福利,进行一番包装。
他原本的发型一看就是长期不理发留长后的样子,衣服也是旧的看起来有些落魄。在锦里的时候,很多人的注意力落在了梁坤的身上。
高炜光换了造型后变的气质不凡。在景区,关注高炜光的妹子比关注梁坤的多了。留胡子、戴眼镜,发型有些邋遢的人,和白白净净,疑似混血的公子哥怎么选?
很多人选择去关注高炜光,验证了那句“人靠衣装马靠鞍”。至于梁坤,只是一个长的有点像“梁坤”,可惜不修边幅的年轻人罢了。
接下来的几天,梁坤等人一起去了九寨沟、乐山大佛、熊猫基地、峨眉山等地游玩。
梁坤玩的非常开心,导游做好了计划,新助理高炜光做事认真,是个合格的小弟。
而且梁坤玩了几天,想好给谭詠麟什么国语歌曲了,那就是《成都》。
在平行世界,这是一首经典民谣,是赵雷写给一座城的情歌。他2014年时就把歌写好了,直到2016年才录制了录音室的版本。
距离这首歌问世还早着呢,梁坤可以抄了,然后说是因为喜欢这座城市来的灵感。谭詠麟唱这首歌,会比无名的歌手唱更红,到时成都人估计会感谢梁坤,他给城市做了个很好的宣传。
高炜光跟着梁坤玩了几天,发现当明星助理实在是太爽了。这是他做刷瓶狂人的时候想都不敢想的好工作,就是跟着玩,负责买东西,然后拎包而已。
他刚来成都没多久,没根基,没固定工作,更没有房子。他唯一的羁绊就只有王圣明这个同乡,其实朋友对他也有点意见,长期蹭住会令人反感。
高炜光根本没考虑就决定跟梁坤一起走,到燕京上班去。不管有没有演出机会,能加入公司当助理有工资也行啊。
而且他现在和梁坤一起走,是梁坤请客坐飞机。他当时是坐火车来的成都,还没有坐过飞机呢。
他的待遇要求更是低到了根本不问工资有多少,梁坤看着给就行,只要够他吃饭就可以。他听说燕京的房价特别贵,要是没住处他不介意找个学校宿舍蹭住,睡公司也行。
如果没遇到梁坤,他和王圣明迟早是要闹掰的,总住在别人家里算什么事?
梁坤记得平行世界的高炜光,好像还有到某所大学宿舍去蹭住的经历,应该是到成都后认识的学生朋友。
梁坤表示满意,这货真是个好小弟,让他往东绝对不会往西,而且特别容易满足。
他根本不把自己当成一个人才,只觉自己是要学历没学历,要本事没本事。梁坤问他以前做过什么,他实在的吓人,把家里卖烤串,自己刷过瓶子的事全说了。
学历?那玩意他没有,以前上的是垃圾高中,高考成绩连不入流大学的专科分数都不够。要是他继续上学的话,那得考虑成人高考了,估计那种考试都考不过。
李兴听了觉得好笑,这货是真敢说话,也不怕因为说这些被梁坤看低了。
听了这些一点不在意的人,娱乐圈里也就只有梁坤。因为他知道平行世界高炜光的潜力,也知道娱乐圈从来不看重人的学历。
小学、初中学历的明星都有,他有高中毕业证算不错了。
梁坤在成都玩的事一直没有被曝光,俩人说东北普通话,让人没法往大明星的方面想。
8月18日梁坤飞回了燕京,孙睿开车来接机了。
梁坤先介绍了高炜光,说孙睿要是成名了,高炜光也给他当助理,一起出去参加活动。梁坤不可能有太多演艺圈的活动,要是高炜光只给一个人当助理,太闲了。
孙睿叹道:“让混血帅哥给我做助理,直接把我风头全抢了吧?人比我高,也比我帅。”
“孙哥,我是纯汉人,不是混血。”高炜光苦笑着解释。
“不过你真的是混血脸,这可是你的优势所在。”梁坤笑道。
他相信只要给高炜光合适的角色,他会红的。《对不起我爱你》里他就可以演个配角,和女二号传绯闻的明星就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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