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最大的悖论(2 / 2)
当念到第三遍时,林瑾倏地睁开眼睛,一下子坐起来。
悖论!
所谓的分尸抛尸案,其实只是个悖论!
因为,掩盖一桩谋杀,最好的办法乃是神不知鬼不觉。如果林瑾是死者的丈夫,发现妻子被自己想要保护的人杀死,第一个反应绝对是藏尸或者毁尸,而不是抛尸。
因为,若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纸,永远也包不住火。当你杀了人,不管把尸体抛到哪里,最后都会被人发现。唯有藏尸或者毁尸,才有可能将一桩谋杀掩盖得天衣无缝。
死者丈夫既然将妻子的头颅斩掉,说明他存有毁尸灭迹的想法。那他为何不彻底将妻子分尸干净呢?他若将死者的尸体剁碎,随便在自家院子里挖个大坑掩埋。更甚者,他碎尸后将尸块煮熟了喂狗,或倒进河里、混入河泥,是不是都比抛尸光明寺更加稳妥隐秘?
只要尸体悄无声息地消失,就算有人怀疑死者的失踪与真凶或他有关,那也仅仅是怀疑,无法作为指证他们杀人的依据。
所以,死者丈夫根本没必要抛尸,更没必要把这桩案子弄得沸沸扬扬、人尽皆知。
那他抛尸的真正目的是什么?难不成,暴露尸体才能更好地保护凶手?
想人之所以不同于其他动物,是因为人有独立的思维、行动,和自控能力。死者丈夫做出如此不寻常的事情,势必有他的道理。
那有没有可能和萧遥一样,死者的丈夫在故意欲盖弥彰,甚至祸引东墙?
欲盖弥彰很好理解,他想帮真凶掩盖罪行。那么祸引东墙呢?他想把祸,引向谁?
林瑾的眼睛越来越亮,思维也越来越清晰。
她终于知道为什么光明寺被废弃多年的后院,今日突然会有人去了?
因为,那个所谓发现后院枯井无头女尸的第一证人小沙弥,乃是死者丈夫故意引去后院的。他这么做,为的正是暴露死者的尸体。
故,本案最大的关键点根本不在于死者丈夫有没有与人私通?也不是他这么个胆小懦弱、无比惧内之人,是否有胆子在外面与人偷情?而是,死者丈夫为何要反其道行之,迫不及待地让这起凶杀,以如此隐秘又复杂的方式迅速曝光?
悖论之所以存在,乃是为了更深地掩盖真相。
既然死者丈夫故意斩断死者的头颅,那他便没必要急于暴露尸体。可他偏偏这么做了。
常言道,最危险的地方才是最安全的地方。这句话可不可以引申为,最危险的做法,其实才是最安全的做法呢?
若是这样,死者丈夫分尸抛尸的动机就有了。
他分尸,确实是拼命想帮真凶掩饰,而他抛尸,却是不想脱罪。他想将祸水引到自己身上,帮真凶顶罪。
因为他很清楚,必须得有人站出来认罪伏法,才可以彻底完结这桩凶案,真正的凶手,也才会获得自由,变得安全。他布下迷踪,乃是跟所有人开了个超级大玩笑,只因,他想用自己的命,换回真凶的性命。
想到这些,林瑾心中五味陈杂。
分析出死者丈夫分尸抛尸的真正动机原本是好事,对于尽快捉拿真凶、了结此案百利而无一害。然,倘若死者丈夫一开始就抱着双重目的,既想保护真凶,又想替死者偿命。那么,抓住他,真的能挖出元凶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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