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8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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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纽约下雨了,不知道北城有没有晴。】

【出门的时候遇到一直特别高冷的狗狗,我竟然第一时间想到了沈先生。对不起=q=希望我没有冒犯到他。】

【今天去参加一个留学生的聚会,里边有个男生说对我一见钟情,但我发现他对很多人都说过这种话。一心一意的喜欢一个人真的很难吗?或者说一个人真的能做到同时喜欢很多人吗?这真的好可怕。不知不觉,我竟然已经喜欢沈先生快五年了,真希望我明年就不再喜欢他。ps:可是这个flag我去年就立过了。】

【今晚的雨好大啊,打雷把我吓醒了,一个人睡觉真的很害怕。不知道沈先生怕不怕打雷,我睡不着的时候回忆就会格外活跃。我有一点后悔,早知道当初留在学校读研,不出国了,可是沈先生好像应该不会喜欢的,因为他有喜欢的人了。】

【我总是想不去打扰沈先生的生活,可是为什么他总会来打扰我的生活啊!今天中午在食堂看到一个长得特别像沈先生的人,后来发现他是韩国的。偶买噶,我听到他说话之后瞬间出戏,再一次想起了沈先生。恍然惊觉我不是喜欢沈先生的脸,而是单纯地喜欢沈先生,这个认知让我感到开心又难过,这种日子什么时候才是个头啊。快结束吧,真的很恼人,我想忘掉他。】

……

这个微博在那会儿更新得还比较频繁。

大抵江攸宁从未想过隐藏那一段感情,所以都是公开的状态。

之前沈岁和也看过一次,但那会儿他现在自己情绪的漩涡里还出不来,感到悲伤,也为她感到不值得,但没有现在这种针扎的感觉。

真的像是有人拿一根细小的针,每读一个字就在你的心上扎一下,又酸又麻又疼。

这种疼痛还是持续性的,是会哽在心口的。

尤其现在身份转换,地点也转换。

他在哥大,她在北城。

他好像更能体会她当时的心境。

原来她那会儿,那么纠结啊。

几乎隔几条微博就会埋怨自己不争气,为什么忘不掉沈先生?

或者在那种深夜发的微博里会说明天一定会忘掉的,但第二天又说,忘记失败了,大哭。

那会儿的她刚好二十岁,所有的喜欢都是少女最直白热烈的喜欢。

而那会儿的他毫不知情。

沈岁和打开书包,刚好看到了信封。

夜深了也没睡意,他干脆找了几张纸,用她的表达喜欢的方式跨越时空来回应。

书桌的灯光昏黄,他伏于案上,神情认真专注。

笔尖在纸上微转,写下了称谓和第一句话。

【江攸宁,你好。

现在是夜里11:24,我在纽约,思念你。】

第一句话写下后,他顿了很久才写第二句:【你在上班吗?午饭吃什么?最近的案子还顺利吗?】

几乎是一连串的问句,写完了这些,之后的内容也就顺了。

【最近的课都挺容易。不是,应该是不算难。我说容易总觉得像在夸我自己聪明,但其实我确实不笨的是吧?不过在感情方面好像是很愚钝。今晚隔壁的留学生祁川约我吃火锅,但是火锅没吃多少,酒倒是喝了不少,他把我来这边买的好酒喝了两瓶,确实过分,不过昨天他还给我买了个新书桌,虽然很丑就是了。】

他写得没有特定内容,就是想到哪里就写到哪里。

偶尔会扯到过去。

也会怀念他们的婚姻生活。

比如有次江攸宁悄悄喝了一瓶高度数红酒,在客厅里醉到不省人事,是沈岁和把她抱回卧室的,回了卧室之后她还抱着他的脖子咬了两口。

就是在她第二天醒了之后问沈岁和是不是被狗咬了那次,怕她不好意思,沈岁和一直都说是不小心被大蚊子给叮了。

而江攸宁还信了,也不知道她是害羞故意蒙混过关还是真就忘记了。

碎碎念似地写了四页纸,沈岁和以一句【希望收到你的回信,若不能,那便祝你好。】结尾。

又写了落款——沈先生。

她曾心心念念的沈先生。

最终也走散了的沈先生。

沈岁和将纸折叠好放入信封,用固体胶粘好封口。

但封口衔接处还空着很大一片,沈岁和总觉得应当写些什么,就像是在给作文起标题一样。

他思虑了良久,才落下四个字——暗夜来信。

江攸宁接到快递电话的时候愣怔了几秒,这几天她没有从网上买东西。

而且公司里的件也都不会写她的名字和电话,尤其是她的私人电话。

她还以为是闻哥或者是辛语路童给她买了东西,最后还是下楼去取。

但拿到手的时候没想到是挂号信,还是来自纽约。

她的第一反应是翻了一下好友列表,当初在哥大留学时认识的那些“塑料朋友”还在她列表里吗?或者是她当初的老师?

这会是谁给她寄的?

根本没有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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